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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屆農民運動講習所的講演


  (一九二六年六月二日)

  一、廣東農民生活狀況

  關於東、西、北三江地方的農民生活狀況:普通以為凡居鄉間的都叫農人,其實不然的。農有自耕農,佃農,半自耕農等。而此中以佃農為最多,居全數之半,次多是自耕農,半自耕農最少。自耕農等的生活可以自主的,近數年來漸漸的困苦了。因為他們把土地賣于地主了,他的收入不敷支出,只得於賣出產品外,變賣土地了。據由鄉間調查所得,二十年前自耕農有十多家,現在只有三、四家了。從前讀書的,現在成了失學者了。從前衣服很好的,現在都沒有了。鄉間娶老婆的,從前很多的,並且用轎子大鑼大鼓,熱鬧非常,現在討老婆的就非常的少了。自耕農除耕種不足謀生活外,又種別的菜蔬販賣了,以補不足。又造許多的糖,——東江地方——販賣,出口總額,年約二十萬,這是自耕農所能收到的餘款了。佃農,半自耕農所出產的,不足供養自己,地主也是很知道的。二十年前的地主,現在更發達了。在廣東地方,農民向地主租田,每畝地至少出四五石的租,而農民不詳加計算,糊塗過去。但是他們的習慣,在地主之下,受苦無論如何的大,他不願棄耕作而他往的。他們每天工作沒一定的時間,有一天自早至晚工作不已,有一天盡休息不作一時的工。如東江地方,農民每年種地,若除肥料種子等費外,幾無剩餘的,多是虧本的事情。農民的耕作為什麼有很大的虧本而不改業呢?農民是在鄉村間以土地討飯吃的,如魚靠水池的水生活一樣,所以他們生活在田地之上的。現在不能生活,為什麼不跑呢,就如池中水盡,魚只有死在池內不能逃的,農民是無處可逃的,逃出來也是不能謀生活的。我們到鄉間看農民所耕的田,不足謀生活,他只得作些副業,如婦人養雞,或農夫賣孩子、為人跑路等等,把所得的錢,以補不足。但是這所得的,費到地中的肥料等用,錢又跑了,不得不再設法,典當自己的衣服等。若再不夠了,把所有的物品一概當了,這是一種方法。但是當完了,賣光了,他們就想出一個很不好的方法,就是壓迫他的父母妻子。平時待他的父母,是很恭順的,但是現在對他的父母就不好的了,若有吃飯時,就將飯吊了,用一大壇將錢蓄起來。把父母置到一邊,苛待起來了。對他的老婆比較好些,將她叫來,問她你若願意將衣服當了,就能維持下去。不然,就要分離了。他的老婆不得不叫他當衣的,但是一當,不能贖回來了。平時待孩子非常好的,衣服穿的很好的,送學讀書。到沒錢時,就將他的衣服脫了,好食物吊了,不供養好的食物的,於是小孩的身體,必不能有很好的發育,肚子大,臂細,屁股小。這些農人若被地主債主逼迫過甚,不得不嫁妻鬻子以償還債務,這是很慘苦的一回事。農人把孩子賣了,竟以為我到地主家將賣孩子的苦衷告訴他,他或者叫我少還些,所餘的我還可以用。翌日到了地主家,將這賣孩子的事告給地主,請他少收些。地主說:你這種事有兩點好處:(一)你這人是很忠誠的,下年的地,一定還給你種。(二)你賣了孩子一方面可以還債,一方面可以減少負擔,下次再不至受孩子的累。農夫回去,妻嫁了,孩子賣了,所需錢沒少還,怎能不傷心呢?

  二、作農民運動應注意之點如下:[1]

  (一)要吃苦,忠誠勇敢,受黨的指導。

  (二)要從下部工作做起,很謙遜,不要擺出高貴的架子。

  (三)要明白農民的生活狀況及其心理(凡同情者,乃革命者)。

  (四)與農民交接應嚴密,然決不可生金錢關係。

  (五)不要貪戀農民婦女(決不要談新思潮,——自由,平等)。

  (六)不要談迷信。

  (七)不要偷懶(要宣傳每個農民,使其團結起來)。

  (八)不要出無謂的風頭,誇自己能幹;自己有力量功勞,要歸功於農民群眾才好。

  (九)談話不要深奧,用俗語,且要耐煩。

  (十)利用紳士一時,用後置之不論。

  (十一)初次與農民談話,可用白話告以歷史。

  (十二)不要顯出與農民不一律的動作。

  (據馮文江筆記原件刊印)

  [1]彭湃向學員介紹的作農民運動應注意的十二點,由於筆記原文較簡單,未作詳細解釋。這裡所說的「下部」,即基層的意思;「可用白話告以歷史」,白話通常是指廣州話,即用本地方言作自我介紹的意思。

  (1)這是廣州第六屆農民運動講習所學員馮文江聽彭湃同志講演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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