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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文亮


  (一九二三年九月七日)

  亮兄:[1]

  弟近來奮鬥的經過,詳《海豐全縣農民泣告同胞宣言書》[2]中。

  宣言所載軍隊,系陳炯明的好友鐘景棠[3]所帶的,不過我們在他的勢力範圍內,不便說出罷了!——真苦!!

  報告書[4]草了一大半,因事太忙,後一半無法草就,今竟前一半都失了。

  會中一切文件、記錄、統計表及其他種種調查所得的材料和會中所存的書籍,都被軍閥燒了。

  我現在想把腦中所記憶的寫出來,做一篇詳細的報告書。

  我現在仍是繼續的奮鬥!請安心!

  經這回的變動,同志間有幾個變節了。我們的分子堅實些了。

  經這回的變動,農民——農會的團體也淘汰了很多不良分子,比前堅實些了。

  景山兄不日動身了,你們快要會面了,他很知道這件事。

  以後的進行當繼續報告。

  我以青年團只可供做宣傳的機關,還不可做革命的團體。

  我們快要組織一個極堅固的團體,而且很是秘密的。□□(此處有兩字原件難以辨認,現暫缺——本書編者注)的共產黨我大不明白,恐怕是無當用吧。

  我從前是很深信無政府共產主義的,兩年前才對馬氏[5]發生信仰,年來的經驗,馬氏我益深信。

  在潮州聽景山、志白[6]說,兄曾有信囑我赴大考,[7]可是信來不及了,即及也是不能來的——正是風潮[8]起的時候。

  石安兄叫我到粵去,我已動身,忽然狂風大作(即七月二十六日風災水災的那一天),故不果行。

  以後還有很多話要說,因忙暫止。

  宣言書托景山兄帶去,

  恐他遲到故先發此信你。

  何海[9]書九月七日

  再者:被押三人楊其珊、黃鳳麟、洪庭惠。

  刻下惟有籌款回去接濟其家屬,彼三人在獄,同志每日都有送飯入去。但是籌款就捐題是很難的,我在香港籌款,只有苦力夫協助一毛半角,僅捐得三四十元。現擬將我的家產,向人按借,大約若能到五百元之間便好了。我已函在鄉同志設法去進行優待獄中會員,一方面歡待出獄者;一方面在農村宣傳入獄之無上光榮,使各會員視入獄為等閒事、快事,對於戰鬥前途甚有益。但不知有無五百元可借,至少亦是要三百元。

  此外想不出有何等法子,要之惟有聚眾聲稱請願,老實是用武力對抗,但是尚非其時。

  附錄:

  海豐全縣農民泣告同胞書

  (一九二三年八月)

  我海豐農民之不聊生也久矣!然生活之悲慘困苦顛連而無告,則未有如今日之甚者!

  查我海豐農民,有田可以自耕者,百不得一,餘則皆就田主領田佃耕,按季納租,奴于田主以為活耳。幸而豐年樂歲,尚可溫飽。不幸年凶歲歉,則將不免於饑寒凍餒。于時,我海豐農民,為自衛計——為欲防止田主之無理升租計,為欲弭消農民之內部紛爭計,為凶年可以呈請減租計,為救濟天災人禍死亡計——遂於去年八月組織成立海豐農會。一年以來,農會之範圍,由海豐而陸豐而歸善,近且延及于紫金、惠來、普寧;而農會之名稱,亦由海豐農會而惠州農民聯合會,近且擴稱為廣東總農會。凡若是者,皆我農民自覺悟其生活之悲慘,知非自衛將無以自存,故不約而共同謀之者也。然不意因此意見忌於當道!且不意最先受壓迫摧殘者,即為我生活最慘之海豐農民!

  海豐於今年七月二十六日〔陰曆癸亥年六月十三日〕、八月五日〔陰曆癸亥年六月二十三日〕兩次颶風大水為災,農產物歉收,房屋倒塌不計其數。農村受災極烈,農民受害尤甚。故農民遂招集大會,討論旱季納租問題。議決:際此歉收之季,免租既有所不能,完租必至於餓死,無已,最高限度只能輸納三成。而田主閥聞之,大起反對,竟派人下鄉逼租。禍事遂從此肇矣!

  八月十一日,突有承批教育局租批商林卓存〔現任海豐縣保衛團局長〕命其侄某,前往北笏鄉〔約三十餘戶之小鄉村〕收租。佃戶戴阿醜以凶年懇減,林謂:「官租無減,十足照收。」顧阿醜無力照納,林便用鬥蓋木迎頭痛擊。阿醜逃避,林複追擊。鄉人聞聲,爭出勸阻。林借勢逞威,躁跳怒駡,失足僕地,遂臥地詐傷,囑其下人用轎抬回,詣縣請驗。縣長王作新,竟侵越法庭權限,貿然受理。驗後,即派遊擊隊二十餘名,武裝到北笏鄉圍捕。鄉民畏官,聞槍聲響,紛紛走匿。時值久雨,潦水未退,婦孺無地隱藏,則相率呼號奔哭於途。官兵追至,圈而捕之,恣意搜屋掠物。最後,遂苛索差禮銀三十餘元;擄去鄉民戴阿扶等三人,鐐鎖投獄中。此八月十二日〔即癸亥年七月初一日〕事也。

  農會聞訊,當於十五日〔七月初四日〕開大會。議決:一方依據法律訴諸法庭;一方籌金救濟入獄家屬。而縣長王作新竟與糧業維持會等紳士集議,勾結軍隊,突於十六日早〔七月初五日〕帶同軍警百余名,圍捕海豐農會會員。當被擄去職員及會員楊其珊、黃鳳麟、洪庭惠、鄭渭淨等二十五人。會中所有文卷、器具以及會金九百餘元,用馬二匹,皆被沒收。同日,又封消會所,解散農會,四貼佈告,通緝會長彭湃、餘創之、林蘇等。十七日早〔七月初六日〕複查封農民醫藥房,緝拿醫生呂楚雄。甚且誣說農會存款五萬餘元,寄存呂楚雄處。當勾串海豐粵軍籌餉局局長馮璧環,著令呂楚雄交出,提充軍餉。旋又縱令各區警兵四出下鄉迫租,並查繳農會會員證章。多方苛勒,百般騷擾,農民生機全絕,惟有待死。近雖曾由老隆陳總司令去電,著令該縣長王作新即行釋放被捕會員,恢復農會機關,然迄今尚未見奉行。而軍警下鄉逼迫,日甚一日。因此,謹據實曆陳,幸我同胞父老兄弟諸姑姊妹有以援助其後!是為至感!海豐全縣農民泣告。

  載《晨光》第2卷第1號

  [1]文亮或亮,即施複亮,又名施存統,中國共產黨早期黨員,當時是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負責人。

  [2]《海豐全縣農民泣告同胞宣言書》,疑為《海豐全縣農民泣告同胞書》,該文是否彭湃所寫,還無法斷定。現將該文附錄在本篇後,供參考。

  [3]鐘景棠是陳炯明部下的師長。

  [4]指「七五」農潮及農會被陳炯明解散一事,詳見《海豐農民運動》。

  [5]馬氏指馬克思。

  [6]景山,即李春濤;志白即楊嗣震,見本書第26頁注②。

  [7]「大考」即大會的代稱,指出席1923年8月間召開的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8]「風潮」指「七五」農潮。

  [9]何海是彭湃的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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