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山 > 苦鬥 | 上頁 下頁
九七


  原來那貫英自從一千九百二十七年間謀殺了三家巷的共產黨員周金之後,這幾年來,又謀殺了數也數不清的愛國青年、革命志士。別的殺人比他少的,頭腦比他昏的,哪怕是一隻不折不扣的瘟豬,都升了官了,他卻依然是個課長。為了這種懷才不遇的局面。他年年月月都在長嗟短歎,懊惱萬分。如今又碰上這麼一宗案子,他必須去審問一個收買佬,——這用不著審,一望就知道毫無出息。一個收買佬如果也是共產黨員,那麼,全廣州的人都是共產黨員了——真正豈有此理!但是他不能不耐著性子,問了那些循例要問的話。問完之後,他已經十分疲倦,就把頭靠在椅背上,眯起本來已經很小的眼睛說:

  「馮敬義,不要再來糟蹋我的時間了。我們已經有人親眼看見你跟共產黨來往。你現在只要說:你跟哪個共產黨來往,他姓什麼、叫什麼,住在哪裡,是外江佬、是本地人,你給他做過一些什麼事,這就行了。其他不關你的事兒!」

  馮大爹簡單明瞭地回答道:「我最老實的。我這一輩子還沒見過共產黨!」

  貫英點點頭,看來是相信了這句話的。他一向辦案子,都喜歡把事情分做三大類:一類是殺人,一類是搞錢,一類是搞女人。這老流氓看來夠不上第一類,跟第三類也是風馬牛。「倒是他既然給共產黨做事,共產黨一定會給他酬勞,」貫課長想道,「說不定還有盧布呢。只是不知道他花光了沒有!」主意既定,他就試探馮大爹道:「好,那些你都不說,只管說些別的也行。他們到底給過你多少錢?」馮大爹笑了,玩世不恭地說:「這一輩子,還沒人給過我一個小錢。錢哪裡是人家給的呢?得自己找!我是找一天、吃一天的。不信你搜去:全家帶全身,你搜不出一個『三分六』!真珠也沒這麼真!」

  貫英一聽冒了火,一拍桌子,勃然大怒道:「你要錢還是要命?要錢,我就把你槍斃了!要命,你就把共產黨給你的那些贓款,全部交出來!」馮大爹抱歉道:「我要命。人家說,命跟薑一樣,越老越值錢。可是我交不出線來,——那玩意兒,我的命裡沒帶來!」貫英一按鈴,叫了兩個手下進來,又一擺手,兩個手下把馮大爹帶了出去。他們用毒刑把馮大爹拷打了兩個時辰,但是一無所得。這案子的初審,就算這樣結束了。

  第二次的審訊,大概在一個星期之後,馮大爹的傷口逐漸癒合,但是他什麼也沒說出來。貫英將他毒刑拷打,本來是有兩層用意:一層是自己心情不暢,拿他出出氣;一層是想訛詐他一下,看能不能弄出幾個錢來。往後看見他這麼強硬,好象刀斧在前,全然不懼的樣子,倒反而對他疑心起來,覺著他雖然不是共產黨,卻很象共產黨。這回看見他一拐一瘸地走進來,貫英卻想起了另外的主意,指一指那張木椅,叫他坐下,換了軟和的口氣道:「好了,好了,前回的事兒別提了。我們換個題目談談吧。」馮大爹坐下,拿眼睛望著他,不開腔。貫英說:「你真是守財奴,孤寒種!你寧願死一丁人,也不願出一兩銀!」馮大爹糾正他道:「錢是打不出來的,長官!要是打得出來,你不妨天天打!」貫英瞪了他一眼道:「這樣吧。你不肯把錢拿出來,我倒是想再給點錢給你。」

  馮大爹也使喚鄙屑的神情厲了對方兩眼道:「說得到,做得到!瞧你也不會白給我!」貫英見他有點意動,就搓弄著兩手,象吃東西之前似地說:「不,不。等於白送,等於白送。我打算送你十塊錢,你知道,十塊錢——七兩二錢雪花銀子……」說到這裡,他故意停頓了一下,看見馮大爹一動不動,就繼續說:「不,我的意思是說,二十塊……」馮大爹還是不動,他又往上加道:「嫌少?三十……還不行?四十……你真貪心:五十……五十……你真厲害:六十……」後來見還沒動靜,他再加道:「算我倒黴!七十……八十!算我服了……九十!這是頂了角了!……好吧,好吧!一不做,二不休。我也是豁出來了:齊頭數,一百!」這時候,他十分仔細地觀察出:馮大爹的雪花眉毛,輕微地跳動了一下。於是他釘住道:

  「好吧。就這麼辦。一言為定!」

  說完,他當真從辦公桌的一個抽屜裡,拉出一個草席袋來,有一隻死貓一般大小,裝得脹鼓鼓的,是整整一百塊毫洋,折合七十二兩銀子,放在犯人面前。

  馮大爹用手把銀子輕輕一推,笑笑地問道:「你的條款?」貫英大方地說:「我只有一條。沒有『二十一條』那麼多。

  你只要說出一個名字就行了!」

  馮大爹猛烈地搖起那雪花腦袋來,好象他得了一種奇怪的症候。搖了半天,他才緩緩說道:「你要是喜歡偷仔、地痞、流氓、收買佬的名字,莫說一個,就一百個也行。你要麼?你要麼?」

  貫英不跟他糾纏,好言勸說道:「不要急。我給你三天時間,你好好想一想。你說出來,我保險守秘密。沒有人能說你出賣朋友、出賣同志。你拿了一百塊錢,做個小生意,娶個翻頭婆,說不定還能生下一男半女的。何必賭氣呢?」

  說完,也不等馮大爹答話,就把他押回監倉。實際上,貫英雖然說給他三天時間考慮,一給就給了十天。第三次審訊是在一個晚上舉行的。這時候,貫英對馮大爹已經不感興趣。對於已經不感興趣的犯人,他們通常有兩種待遇:要麼就殺了他,要麼就放了他。照貫英想:如果姓馮的真是一個收買佬,經過這麼兩次審訊,是該屈服了的。而照警察方面的調查證明,姓馮的恰恰是一個真憑實據、婦孺皆知的收買佬。甚至在前清光緒年間,即在課長他本人出生之前,姓馮的已經是一個收買佬。這樣一來,貫英打算放了馮大爹出去,繼續釘梢,說不定會有新的發現。主意已定,他按了按鈴,叫人把馮大爹帶了進來。貫英滿不在乎地開言道:

  「姓馮的,你真是倔強!你不怕死麼?」

  馮大爹搖頭歎息道:「我活了六十四了,當初也沒想到。

  幹我們這一行,多少總有點犯法的,也說不上怕死了!」

  貫英又問道:「幹你們那一行,有什麼秘訣麼?」

  馮大爹詼諧起來道:「秘訣?有!就是賤買貴賣!本來值十塊錢的東西,我只出三毛錢;本來值三毛錢的東西,我能討價三十塊。有時候,天理良心也顧不住。不象你們當官的,還要顧點良心,留點後路。」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