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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那道細細的光線令她無法入睡。她還在為茶樓的槍聲感到緊張呢,她聽到丈夫在隔壁房裡不停地踱著步,自己格格地笑了出來。「活該,要是他在茶樓行為不這麼粗野,我會放他進來的。」

  丈夫是否仍像從前那樣愛著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讓她過得舒適。但是任憑他娶哪個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會需要她,讓她過得很舒適。對祖仁而言,他學的是經濟,雖然不懂得情調,不過卻是個很好、很規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們剛結識不久,她就發現自己嫁了一個相當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腦袋只朝一個方向發展。他看不出妻子強烈感受的事情。

  他一心要建立個好家庭,他所謂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棟房子,讓太太穿美麗的衣裳,客人來的時候做些像樣的佳餚。然而他自己卻從未在意美味的菜肴。連湯裡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來。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經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調、音調的細微差別。有些則粗劣簡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是他就是無法欣賞遏雲那輕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聽到的只是表達意思的噪聲。那個唱大鼓的名伶說的某些話,都是華麗、冗長,故意虛張聲勢的廢話——他感到很不耐煩,他向來對文學敬而遠之,甚至還有些害怕。他也很納悶為什麼太太打開皮包,把錢施捨給那些在街頭發抖的乞兒。他說過他不贊成乞討,這會助長人們偷懶怠惰。大寒夜裡,往往會有乞丐凍死在路旁。

  紮穩根基、受人敬重,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乾淨、進步和水泥則是他理想中的中國。「中國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國的水泥地都是那麼的乾淨,躺在水泥地上都不會弄髒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說過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認識他的。那時候他剛從美國回來,帶著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輕人吸引力。香華已經從學校畢業兩年了。雖然他的皮膚粗黑,但是體格倒是蠻健壯,加上衣著完美筆挺。從任何一方面看來,他都具有清醒、能幹、莊重、嚴肅、肯上進青年的神采。他為自己吹噓,而且大談美國,香華被沖昏了頭,嫁給喝過洋水的人是時髦的舉動,也是現代社會的上流階層。香華覺得這個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們在上海快樂地度過了兩個月,幾乎每兩天就到一些閃亮豪華、五光十色的夜總會跳舞。他們和朋友聚聚,到蘇州、杭州、無錫旅行,最後才把他們的小家庭安頓在古都西安。

  結了婚,女人會發現兩個心靈。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大男人心裡的想法和秘密野心都暴露無遺,不需要像在社交場合中掩蓋和隱藏;人類性格裡的限制、弱點、偏見、自我主義,以及無知都顯露出來了。她通常也會發現她自己的心靈,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運,以及活下去的目標。第二個發現則要從孩子出生開始。香華已經發現了丈夫的靈魂和個性,卻還沒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來到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奇異、陌生的西安——在這裡,李白、杜甫、楊貴妃曾經住過;在這裡,漢武帝建過都,遠征突厥;在這裡,發生過多少戰役,改朝換代,宮殿連燒數月,皇帝的陵墓慘遭掠奪。祖仁沒幫上她什麼忙。她聽說城外有唐朝和漢朝的廢墟——「唐宮」和「漢鎮」,但是她從來沒有去看過。她丈夫把那裡說得一文不值:「沒啥好看的,不過是些土丘和村落罷了。」她在大學讀過《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遠來中國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豎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廟裡。她甚至也沒見過《景教碑》。其實她丈夫根本不知道有這麼一塊碑存在。他老是強辯說,他所學的只限於經濟嘛!

  今晚藍如水會提到在唐代來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藍如水還跟她站到「波斯關」——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別區。當他說話時,他的熱誠感染到她。他說,有一天他和他的朋友救出了六塊古代雕刻的畫板,那些畫板被一個窮人家當做踏板鋪在院子裡,每天踩來踩去。每個畫板上都雕了一個女人的全身像,顯然是波斯女人。畫裡的女人穿著外衣,戴著帽子,腳上穿的是蹺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議,看起來好像是波斯帽。那幾塊石板一定是八世紀左右的遺物。」藍如水說。就在這時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後,輕輕拍她的肩說:「走吧?咱們回家!」他根本沒有考慮到要坐下來,等他們把話說完。他天生就不會替別人著想,即使沒有醉兵的出現。假如他坐下來等,他也不會對藍如水的話感興趣。

  香華看著門縫下的光線,她在床上翻了個身,終於帶著那種嘗過半生不熟的麵包的感覺睡著了。

  如果有個甜甜的小寶寶躺在她身邊,對她咕嚕咕嚕地撒嬌,她就不會感到空虛了。唯有嬰兒的小手能解開心結,打開女性潛能的水閘。沒有人解開香華的心結,醫生說祖仁不能生育。

  【第六章】

  柔安搭黃包車到火車站附近的「翠香樓」飯館,心一直撲通撲通跳個不停。外面下著雨,黃包車前面緊緊地遮著,只有眼睛上面射進一道光線,好讓乘客看到街景。雖然和李飛的約會並沒什麼不對,不過這樣沒有人看得見她,心裡更舒服些。天色已近黃昏,她是從邊門溜出來的。她必須回去吃晚飯。他到學校找過她幾次,也打過電話給她,可是從來都沒有約她出來過。

  這是她第一次正式地和男人約會。車到了飯館,心跳得更厲害。那天在茶樓李飛對她格外地坦白。她喜歡他說話的態度,仿佛他們已經認識很久了。這就是他。她也喜歡那雙大而清晰的眼裡那股銳利的眼光。從那篇談磕頭的文章裡,就可以看出他的文筆,充滿才華和獨立精神。她喜歡愛旅行的男人,能對生命一笑置之,這和她見過的所有認真沉著、能幹的薪水階級完全不同。她收過許多年輕人寫來的情書,有的她認識,有的她不認識,內容千篇一律,都是自作多情,令她噁心。

  她披著紅色的羊毛外套,下了黃包車,走進飯館,努力壓抑臉上的興奮,四處張望。李飛在等候她,立刻走上前幫她脫下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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