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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一)促進農桑,減輕徭役;(二)豁免西北各省田賦;(三)發揚道德以致太平;(四)杜絕浪費;(五)減輕兵役;(六)言者無罪;(七)罷黜奸佞之臣。以上七項當然都是官樣文章,而(三)、(四)、(六)、(七)四項望之於武則天,更不啻與虎謀皮。

  下面更特別,更是獨出心裁的五項:(八)自王公大臣以下,必須攻研老子道德五千言(老子姓李名耳,與唐室同姓);(九)父親雖在,為人子者為母居喪仍應三年(如此以示男女平等 );(十)退隱官員,仍保留其品銜爵祿;(十一)京師官員自八品以上當厚給其俸祿;(十二)為官年久,其仍居下位者,應予考查,著即依功績升遷。

  武后奏摺公佈後,文武百府,人人懷德,個個感戴。至於此種改革難以實行,自然另有原因,並非倡言改革所陳未詳之過。許而不與,言行不一,迂闊之人才感到不安。由武后的十二項政治改革上,可以看出她的政治天才。她演的這場政治把戲,真是處處逼真,十分像煞有介事。

  武后覺得在文化方面還無所表現,於是決定或用自己名字撰修,或徑用自己名字著作,內容則多少與「提倡道德以致太平」相關(上述第三項)。所以除去《列女傳》之外,又寫作數種。下列各書都是以她的名義著作的: 《內軌要略》十卷,大概是以前文字的修正本,計十卷;《百僚新誡》五卷;《臣範》兩卷;另編纂《樂書要錄》十卷。她之念念不能忘懷者似乎是恢復並進而發揚世人的道德良心,並提高國人的精神理想。

  可是,人們相互間的關係,尤其是家庭間的關係,是更為複雜,比「促進農桑」,比「發揚道德以致太平」,比寫教訓文章使人居仁由義等詔書更複雜。在改元上元四個月以後,蔣王惲被誣陰謀不軌,賜死。因武后不喜蔣王惲,就使親信小人彈劾他。固然蔣王惲(高宗之弟)為人浮華鋪張,若說是陰謀不軌,確是誣陷。高宗發覺蔣王惲遭受誣陷,另派人再審時,已經太晚了。高宗不久又遭遇到家庭骨肉的悲劇。過去家中沒有毒斃的事幾乎已經十年了。真是談何容易!

  【第二十一章】

  高宗皇帝始終有些糾纏不清的煩惱。在上元二年,皇室又遭遇到危機,高宗的痛苦更不堪言。從現在起,政治上的把戲就是皇子繼承大位的問題了。高宗皇帝共有八子,但都是武後腳上踢來踢去的玩具。因為高宗皇帝顯然是活不長了,選擇一個年歲輕性情柔順的皇子繼承大統,對武后的獨攬大權,極關重要。不幸的是,皇子弘及先父賢都不是性格柔順,都已成年,都各有見解。先是武后自感業寺回宮以前,高宗已有四子:燕王忠,原悼王孝,澤王上金,許王素節。燕王忠已受迫害而死。原悼王孝二十歲時因病逝世。武后把另外兩個後子打發在外,惡意排斥,嚴禁再入皇宮,即使在封泰山時也不讓他倆參加。許王素節乃蕭淑妃所生,年最幼,人亦最好,幹封初年,高宗詔素節入朝,武后誣稱素節有病在身,不能入朝,其實素節並非生病。大約即在此時,武后削去素節的王爵,停了他的年俸,貶謫在江西一個小縣,離京都約七百里,禁錮終身。

  素節遭受貶謫和懲處的原因是這樣:素節已經十年沒有見父親,渴望回朝一行。封山大典未得參與之後,著「忠孝論」一文,文字悲傷戚惻,打算藉此感動父皇的心。當時大臣張柬之,為人良善,把「忠孝論」暗中轉呈高宗。事被武后發覺,以為素節「怨言誹謗」,使人彈劾素節,誣控他受人賄賂,於是予以降級貶謫。上金素節兩王子遭受迫害的大悲劇,尚須待數年之後。武后的復仇進行緩慢,但是萬無一失。

  武后的親子命運應當好些,可是卻也不然。武后的四子是太子弘,先父賢,三子顯,後繼武后為中宗,四子旦,繼位中宗為睿宗。

  太子為人類似學者,富有理想,不切實際,像武后一樣,感情銳敏。老臣們常談論太子弘童年時的一件軼事。當時他讀書春秋左氏傳,讀到楚世子商臣弒其君,他大為吃驚,要求改讀他書。率更令郭瑜詳細講解說,孔子作春秋,善惡必書,為的是褒揚善行,勸人效法,貶斥惡行,予人警戒。太子弘仍然固執,他說:「縱然如此,這種事我總是不樂意聽,換一本書讀吧。」

  自從弘幼年起,就受特別的培養教育,以備將來立為太子,請國內名儒碩彥為師,教育之中包括坐朝臨政,以嫻習朝廷上的例行公務。他現在已經二十三歲,被付與的職責也越來越多。在鹹亨一年至二年,高宗臥病在洛陽,令他留在長安,在遴選的大臣輔佐之下,監理國政。當時弘已經娶婦。岳父裴居道為一代大儒,自不必說,弘自己左右也有不少名儒。太子弘和他年輕的妻子的前途,從各方面看,都是光明燦爛。他酷愛文學歷史,在博學的朋友協助之下,他從文學與經典裡擷英采華,編成一部書,名叫「瑤山玉彩」,內凡文五百篇,書奏與高宗,高宗賜錦三萬段。高宗極其寵愛他,一次向侍臣說:「弘真是彬彬君子,仁孝有德,賓禮大臣,未嘗有過。」

  太子弘研求治國之道的時候,祖父太宗的令德如仁厚愛民等特性,早就在他身上顯露出來。當時士卒生活很苦,他心裡非常難過。他為太子之時最大的善政,就是奏請高宗廢除將逃兵的妻子沒官為奴的條例。當然,這條嚴酷的法條應用,也可以說明太宗軍紀嚴明的一個原因。無論如何,在他上高宗皇帝的一個奏摺裡,他是知道很多士兵並非逃兵,但是卻遭受妻子沒官為奴的待遇。因為有些不得已的原因,使一些士兵無法在戰場上立功。比如說,有些士兵想努力游過一條河,但是終於被水淹死;有的因為患有疾病,未能及時擔負勤務;總之,一場戰役之後,什麼事情都會發生,並且有的是被敵人俘虜去的。依軍法士卒死於戰場的受撫恤,失蹤的士兵家屬則受懲罰。於是很多情形不明的士卒家屬,也與逃亡的士卒的家屬同樣沒官為奴。

  太子弘引證左傳說,「與殺不辜,寧失不經。」意思是說寧可放寬法律,不可殺無罪的人。他請求將有關失蹤士兵的條文詳予解釋,把不同的條文要區別清楚。因此,由於太子弘的仁愛,很多士兵的妻子得以免除恥辱,勞苦和奴役,甚至進一步把奴役與以期限的規定,並可以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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