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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時間已嫌不足,再過幾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賣光了。情況還是很壞,甚至鄰近各地也是一樣。蘇東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後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請求朝廷命官員在河南安徽買米,儲存在揚州,以備在饑荒來臨時發與湖泊地區的災民。他的計劃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萬一不需要,仍可再運往京都。杭州則可以用同等值的錢貨代替每年的供米。他的所請,又蒙批准,皇太后為此辦法撥了一百萬貫錢。

  東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說:
  「今年災傷,實倍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樂檢放。只如近日秀州嘉興縣,因不受訴災傷詞狀,致踏死四十餘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但此一處,以踏死人多,獨彰露耳。」

  太后若信賴官吏的報告,永遠不知實情。他提醒太后,前朝曾有五十萬人餓死,因為有錢無米。
  「若來年人戶原不缺食,不須如此擘畫,則臣不合過當張皇之罪,所不敢辭詞。縱被誅譴,終賢於有災無備,坐視人死而不能救也。」

  百萬撥款的結果是這樣:錢是在,但是沒有買米。他的五十萬石米也被人剝奪了。蘇東坡和朝廷算賬,官方堅稱三十七萬石米已經撥下來。蘇東坡堅稱,在三十六萬石之中,元祐四年的二十萬石,不應當算在元 祐五年份內,而且他上表呈請時十六萬石已經在官倉之內了。接到聖旨說撥款若干是一件事,能通過官僚的手腳又是一件事。他在對抗官僚的長期作戰中,曾寫信給好朋友孔平仲說:「嗚呼!誰能稍助我者乎?」

  蘇東坡的計劃是在那年冬天出賣官米。果不出他所料,米價飛漲。冬季一到,他開始出賣官倉存米。但是在元祐六年(一〇九一)二月,他被調離杭州,又被召至京都充任翰林學士。他離杭州時,所做的事尚未完成,他寫信給繼任的林太守,請他與所有的有關官員聯繫,以做決定。他告訴林太守,在前一個月,他曾經請求保留朝廷的五十萬石貢米,林太守應當暫時保留此米,以等待前任蘇太守最後上朝廷表章的批示為由,當然可以將解米進京一事安然拖延一段時日。那批米如不急用,到六月再送出,也不算太遲。

  蘇東坡在赴京途中,順便看看蘇州及鄰近各地的洪水災區,以便與各省同僚會商辦法。他發現整個地區尚淹沒在水中,因為洪水尚未消退。那時正是春天,農人還希望水能及早退去,以便春耕。農田之在低處者,顯然無望,在高處的農田裡,他看見老翁與女人晝夜忙於往外放水,以人與天氣對抗,似乎並無把握。因為雨還在繼續下,剛剛淘去些水,不久水又滿了。饑荒已然來臨,人民開始吃稗糠,平常都是喂豬吃的,現在與芹菜或其它等青菜混合煮食。由於缺乏乾柴,人民只好生食,好多人因此患肚脹。蘇東坡在表章裡曾說:
  「並是臣親見,即非傳聞。春夏之間,流殍疾疫必起。」

  蘇東坡去了,饑荒來了,人民多病餓而死。真難以令人相信,蘇東坡到達京都後,竟遭彈劾,說他誇大災情,「論浙西災傷不實」,而救百姓于饑餓竟成為政客打擊他們懼怕的敵人使之失勢的題目了。就朝廷而論,京都之內自然沒有饑餓問題。湖泊地區也還有半數人民尚未餓死呢。那一年,蘇東坡回到京都附近的穎州,就要看到長江以北的難民,為饑餓所迫,離鄉背井,跋涉五百里,到達他的治下地區,他就要看到那幅饑荒難民圖了。但是元 祐六年(一〇九一)五穀歉收的惡果還在後面,次年的饑荒就成了大災大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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