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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賞奇士莫愁嫁立夫 懷骨肉陳媽尋愛子(3)


  可是,在他心靈的深處,記得自己是窮人之子,頗以此為榮,頗以自己的獨立自主的硬性為榮。他恨富人的態度,恨那些社交界名女人的以金錢地位論身價,就如同素雲一樣;也恨政客的奸詐邪惡而貌似正人君子,正如懷瑜那樣。他的此等憎惡厭恨,是畢生難改的。

  立夫和莫愁到了日本京都才一個半月,就接到木蘭一封信,說母親病危,已經不能說話。第二封信是珊瑚寫的。莫愁打算立即回北京,當然她也不願離開立夫。她必須回去,因為似乎是理所當然。再者過去幾年之中,每逢母親生病,總是由她伺候,她實在不能把照顧母親這件事交給珊瑚、木蘭,或是別人,是非她自己不可的。

  這一回國,可就大大改變了她和立夫的計劃,她也不知道何時再回到立夫身邊。立夫說他能照顧自己,莫愁當然也相信,可是立夫這時才忽然體會出來平日是多麼事事倚賴這位年輕的妻子。莫愁說她若不能離開家再赴日本團聚,立夫就在暑假回去。

  分手之時,莫愁掉下了眼淚,因為她情不自禁。她最後說的話是:「自己多保重,要吃好,不要圖省錢。若是用錢,隨時寫信告訴我。」

  到了家,看見母親確是病得很重。母親用手指自己的嗓子,又指莫愁的胸膛,不能說話,看來真可憐。找素同看過,全身檢查了一遍,但是他說不出是什麼毛病。僕人們都認為她碰見了鬼。必然是銀屏。體仁咒他母親的話,現在應驗了。現在姚太太不准銀屏的兒子博雅接近她。雖然是她真正的孫子,她好像是怕他。這個小孩子聽人說他母親是鬼,他勃然大怒,不管誰那麼說,他一定極力為他母親辯護。他已經知道他是姚家的長孫,也是這花園巨第將來的主人。他打算將來做個偉人,給母親爭光,好把母親的遺像擺在忠敏堂的正中祭祀。他恨他的祖母。這種想法,常使如此一個小孩子態度很嚴肅。

  現在兩個女兒已經出嫁,母親又生病,大花園子也顯得冷落淒涼。這所大宅子至少有十個院子,姚家還沒有足夠的人住一半房子。所以決定把馬大人胡同的舊宅子租出去,馮舅爺家和立夫的母親就搬到這王府來住。搬過來之後,莫愁的職責就分而為二,一邊兒照顧母親,一邊兒伺候婆婆,但是她住的院子靠近母親的住處,立夫的母親和女兒環兒單住一個院子。姚先生和阿非住在自省堂。紅玉住的院子在莫愁的院子的前面。兩個院子中間有一道白牆,牆上有花格子窗子,倆人能隔著窗子說話,於是友誼日形深厚。

  在立夫暑假回北京的初夏,莫愁生下了一個男孩子。當時難產,二十個鐘頭才生下來。家裡原先決定讓莫愁在家生產,比到醫院去方便,但是幾乎送了命。臨盆之前,木蘭來家照顧,莫愁難產時,她正在家中。在緊張的時刻,她有幾次覺得莫愁太費力氣,所以一直在爐子上燉著高麗參,用以補莫愁的元氣。後來生了下來,萬幸母子均安,但是莫愁的臉像一張白紙,在床上躺了幾個禮拜,體力才恢復,那一段日子,木蘭一直照顧她。立夫到家時,她們姐妹正在他的屋裡。莫愁當時正躺在床上,兒子躺在身旁,莫愁微笑,歡迎丈夫的歸來。在木蘭面前,立夫就俯身吻了妻子。

  木蘭說:「你不知妹妹受的罪。」

  但是莫愁現在高興了,把孩子給他看,她說:「他是你的兒子。我生他差點兒送了命。」她叫立夫坐在她的床上,手攥著立夫的手說:「我覺得身子好像上了刑。不過總算值得,沒白吃苦。我覺得身心整個清洗了一次,由於受過這次苦難,我的罪也得到赦免了。」

  木蘭微笑問她:「你有什麼罪嗎?她說她還要再受一次呢。」

  莫愁說:「是,我還要,再要個小立夫。」

  她告訴丈夫她要叫兒子小夫。

  立夫說:「這名子聽來像個清道夫,又像個挑夫。」「我沒覺得像。我從來沒有那麼想。我覺得小夫就是小夫,沒什麼。你想叫他什麼呢?」

  木蘭說:「叫他『孝夫』,孝字是入聲,不要用個上聲字。」

  「孝夫這個名字有人用過。」

  木蘭又說:「不然叫小夫或是肖夫,取其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

  莫愁說:「這還好。畢竟『孝』就是『肖』的意思。」立夫說:「『孝』和『肖』以前大概是有關係的兩個字。」這時一個四十多歲的女僕進來說:「少爺,您回來了。您可不知道少奶奶受的罪呀。現在讓少奶奶躺著,我伺候您吧。」陳媽離開屋子之後,莫愁說:「這個女人與眾不同啊。風度好,心腸好,人品高尚。你用不著告訴她做什麼事。自從她一來,這院子裡什麼事都井井有條。她跟我說話,就像對她的孩子一樣。」

  莫愁於是開始說陳媽的事。她說:「她的身世我聽了之後,整夜都沒法入睡,現在我才知道做母親是怎麼回事了。立夫,你認為你母親了不起,現在這兒還有一個了不起的母親。」莫愁繼續說:「革命那幾年,她兒子被抓兵的抓走了。她現在還不知道兒子是死是活。雇她的時候兒,什麼事她都答應做,但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每個月她必須要請一天假。我問她:『幹什麼?』她說:『去找我兒子。』我答應給她一天假。她就來給咱們做事,現在有兩、三個月了。事情她做得很好,拿這兒就像她的家一樣。在晚上,她不停的縫衣裳,是給她那個至今消息杳然的兒子做衣裳,當然她不能給兒子寄去。她給我看她給兒子做的一大堆衣裳,她把節省下來的錢都花在她兒子的衣裳上。她說她兒子現在是二十歲,失蹤時是在北京東北昌黎縣,在他們自己的村子裡,那時他兒子十六歲。被一群抓兵的硬拉去給軍隊挑行李。我看見她給十六歲的兒子做的厚棉襖,另一件還大,是應當十八歲穿的,再有一件更大,是應當十九歲穿的。她把這些衣裳收得好好兒的,經常拿出來晾一晾。她說她知道每一年她兒子是多麼高,袖子應當多麼長。現在她正給他做藍布單衣裳,夏天穿的,以便找著他後,立刻有得穿,若是知道他的下落,也好立刻寄去。每月一次,她起身很早,到我屋裡來,臉上流露著無限希望的神氣,說那天是她的假日,她就要出去找兒子。到晚上,她垂頭喪氣而歸,拖著兩條疲勞的腿,一包袱衣裳還是夾在胳膊下。她到城裡各處去,東城、西城、南城、北城,有時還到城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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