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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賞奇士莫愁嫁立夫 懷骨肉陳媽尋愛子(2)


  在家度蜜月,莫愁很快樂,快樂得幾乎都不願離開家,而想永遠定居下來,一直管理她心愛的家庭日常的事務。她沒有去看看日本,或是看別的國家的欲望。在婚結後的頭一個月,立夫發現了完全使他吃驚的事。他以前也是和女人一起生活,他母親,他妹妹環兒,但是現在生平第一次看到女人的特點,為人妻者的特點,看到莫愁這個女性的身段兒。莫愁毫無疑問,自然認為這是她的家,只有她,沒有別人來治理。她似乎,對吩咐廚子做什麼菜,什麼飯,注意洗衣裳,哪些是要預備洗的,哪些是已然洗好的,每天早晨在花瓶裡插花兒,帶著針笸籮,坐在自己屋裡有陽光的牆角兒,做針線活——對這些事,她有不可以言喻的喜悅,這是天性,是深厚的女性的特點。這樣的生活是寧靜平和,是莫愁在塵俗生活裡的美夢。這個美夢就是清潔整齊條理井然的家。這樣的家,立夫不知不覺中得到了。

  立夫改穿西服舉行婚禮。然後穿著西服到國外留學,引起了很重大的後果。這樣一來,他的衣裳櫥子弄亂了。他過去一向自己管自己,自己的衣物自己留心。現在,他的襯衫,他的領帶,扣子,手絹兒,襪子,都不知到哪兒去找了,自己覺得毫無辦法。莫愁替他決定,替他決定衣裳應當放在何處。在裝進箱子,打開箱子取出時,有時還要改變處所。立夫找一雙襪子穿時,常會急躁,這時莫愁就微笑說:「慢來慢來。」自己去替他找出襪子來。襪子往往聞著有樟腦丸的味道。立夫以前從來沒看見那種東西。樟腦丸是立夫這位年輕的妻子喜愛的東西,她喜歡多用。比如大箱子裡,衣箱裡,衣櫥裡。她把樟腦丸裝在小口袋裡,各處掛各處藏。

  此外立夫的鞋,莫愁更注意。自從體仁買了外國皮鞋預備出國之後,莫愁知道外國鞋應當是什麼樣子。結婚以前,她和木蘭一同和立夫去鞋店看,決定了鞋的式樣兒和皮子的種類,才給立夫買的。現在婚後,莫愁覺得那幾雙鞋不滿意,一天帶著立夫到鞋店,花了一百二十五塊錢驚人的高價,給立夫買了三雙鞋。

  立夫說:「你父親說你花錢節省。我才不信。」在赴日本去的航海途中,莫愁,青春貌美,派頭兒摩登,給立夫結交了許多朋友。若是立夫一個人旅行,他是無法辦到的。有一次,立夫獨自坐在甲板上的椅子裡,心裡想了下列幾件事:

  自己的衣裳無法管理了。

  他已然知道女人的衣裳必須折疊在特別的包袱裡,而且在翻箱子時,誰也不能去碰。

  莫愁有好多素色的綢子包袱。

  一切衣裳都有樟腦味道。

  鞋成了男子人品的基礎。

  咬指甲是壞習慣。

  上汽車時,男人先上算是失禮。

  現代對女人的表示敬意,是男士厭煩的事。

  最後,他深信,不管怎麼說,這些事沒有什麼重要。他深信他愛莫愁,但是並不瞭解女人。

  後來,立夫又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莫愁像一個水母,總是粘著他,包圍著他,不肯放開他。像水母一樣,她富有彈性,極其柔軟,常改變其外形,以適應他的願望,適應他的任性,這樣之下,就保衛了他,免遭外界的傷害。莫愁那無限的耐性,百依百隨,完全不顧自己,真是使他驚歎。莫愁一心所想,一身所行的,就是為了他的舒適,為了他的幸福。他覺得,莫愁這個女人,若算個賭注的話,這個賭注是完全投在他身上,完全投在他的前途上了。

  立夫,本來會成為一個孤獨的書呆子,本來會以與草木,鳥獸,農夫,樵叟相處為樂,而不喜居於城市的;並且會對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卻有一個富足美滿的家,有一個穩健實際的妻子,精于規劃善理家事。這些都硬是送上門來,不求而至。他始終不習慣于富有之家的生活,他覺得自己腐化了。他並沒有真正仇視朱門富戶的生活,因為他在過去生活上一直順遂,但是他卻一直對童年時他家所不屬￿的那個富有的階級,保持鄙視的態度。這種態度最好的表現莫過於他藐視飯桌上的禮貌規矩,厭惡在宴席開始前的洗手梳頭,他不肯改正當眾咬指甲的習慣,還有別的粗野不夠斯文的地方。

  這些,他妻子一直極力想予以矯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說:「不要把手放在褲子口袋裡。」

  他會反問:「為什麼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為什麼?」

  「不為什麼。就是不高雅。」

  他還是不服,又繼續爭論說:「你若不能舉出令人心服的理由,你就不能改變我雙手放在褲口袋裡的習慣。你辦不到。

  你沒理,我有理。」

  話雖如此,因為是莫愁的意思,他又愛莫愁,他漸漸不把手插在褲兜兒裡了。莫愁,眼睛雪亮,知道何時讓步,但是永遠有耐性等待,伺機進言。立夫脾氣火爆,反抗性極強,賢慧的莫愁完全清楚,督促勸導他改正,用的力量適可而止,以不逼上梁山為度。因為莫愁有耐性,可以等待。每一次莫愁讓步,立夫就知道他又被擊敗一次。莫愁越瞭解他,越相信只要不把他逼反,叫他幹什麼,最後他一定會照辦,她漸漸使立夫變得切合自己的心意。

  立夫現在花的是莫愁的嫁妝錢,他對錢完全不在意,而莫愁卻節省金錢。可是在結婚後一年之中,莫愁沒有一次使立夫感覺到他花的是莫愁的錢,因為倆人相信他們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立夫終於感覺到娶個富家之女究竟不壞。有一次,他對莫愁說:「我若是經亞,我會立刻和素雲離婚的。」他的意思是,莫愁和素雲大不相同,他很賞識莫愁,真正愛她,不過他覺得這樣分明對莫愁恭維,是根本不必要的。所以莫愁雖然拿錢幫助立夫,可從來沒有得到他分明的讚賞,也沒聽他說過感謝的話。

  因為莫愁高度的智慧使立夫日子過得那麼舒適,立夫有時候兒覺得自己愚蠢,不過卻愚蠢得很高明,很出色。莫愁成熟,偏偏立夫不成熟。所以立夫就越來越接受莫愁對事對人的看法,接受莫愁的忠告,不重視自己的推理,佩服莫愁的通曉人情世故。他對莫愁極其高看,極其珍愛,覺得莫愁永遠堅強而可靠,猶如大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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