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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長舌婦恃恩行無狀 貧家女傾慕富家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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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年輕的賊禿驢!他沒在後頭追我嗎?」 平亞回頭看了看。 他說:「沒有人。妹妹,不用怕,有我呢。」平亞在無限柔情之下低下頭去,聲音溫和,聽了頗使女人安心。曼娘的恐懼既已煙消雲散,這才想到自己剛才的行動。她怎麼樣投入了平亞的懷抱,自己全然不知。她覺得這樣是違背了禮法,羞愧難當,趕緊將身子離開。讓一個男人那麼緊緊摟著自己的身子那種親昵,跟允許男人吻自己又有什麼不同呢? 但是平亞不放開她。「來,咱們倆在一起好了。我原來是擔心你媽不在你害怕;後來看見那個年輕和尚沒跟那幾個和尚一齊來,我就溜出來找你。」 他倆走到曼娘住的院子,平亞這時仍然拉著曼娘的手,曼娘也還激動未息,手仍然叫平亞拉著,曼娘認為身子已然叫平亞抱了,拉手還有什麼大關係。這樣讓平亞拉著,曼娘也感到心中竊喜,即便她羞紅了臉,在黑暗中也沒人看見。於是倆人繼續向前走,曼娘把剛才看見的事向平亞說。平亞說:「傻妹妹,你那麼容易吃驚,以後,我總是跟你在一起,一直一輩子。」曼娘又向平亞靠近了點兒,雖然心怦怦的跳,但是有一種美妙的感覺。 他們到了院子裡,一切如常,那個年輕的和尚顯然已經回到屋裡去。女僕松了口氣說:「您可來了。和尚都走了。我看見一個男人好幾次從窗子的花格子後面往屋裡偷看。」 不久,和尚們又回到靈堂裡,幾個僕人打著燈籠,曾太太和曼娘她媽也一起來的。和尚念了念咒,李姨媽就蘇醒過來。她說她剛才說什麼做什麼,自己完全不知道,人把她送到床上休息。和尚們說那天晚上在靈前誦經要特別提早,於是靈堂裡我點了蠟燭,屋裡照得通明。和尚開始敲起了木魚,念出令人昏昏欲睡的經聲,靈堂中一片喧囂。 曾太太在屋裡陪曼娘她母親,坐了一個多鐘頭。 曾太太說:「這『五七』三十五天已經平平安安的過去,這也是意想不到的。家裡倒沒有什麼重要事情,只是有意想不到的煩心的事。陰魂附體,一定大有原因,一定是要訴委屈。不是我說大話,在我給表親辦理這件喪事,是盡心盡力,沒有一點滴兒欠缺。若不是老太太慷慨大義,每一件事都不會辦得這麼好。由設供桌兒,請和尚念經,到點香燒紙,守靈,連教平兒穿孝,沒有一件事辦得不妥當。我想表弟的魂靈沒有什麼不滿意的。」她說這話,也就有點兒暗示李姨媽的陰魂附體不見得是真的。 曼娘的母親趕緊對曾家這一場喪事的一切幫忙,表示千恩萬謝。但是她為人慎重,對李姨媽的事,一字沒提。 平亞把那個年輕和尚的事告訴了母親。曼娘,她母親以及老媽子又都添上了她們的所聞所見。曾太太說:「這沒有什麼難處。明天我告訴老方丈,找個藉口,教那個年輕和尚走就算了。」曼娘她媽覺得她說話真像個官宦之家的太太,很羡慕她那一副高雅貴尊,從容鎮定的樣子。在十一點左右曼娘和她母親離開之前,曾太太另外派了兩個僕人在靈堂門附近去守著。 那一夜,曼娘不能入睡。母親以為單是因為她心裡害怕,但是在曼娘心的深處,她覺得是感情的混亂,深沉,奇怪,不可以言喻。她並不是心中思想什麼。她是以女人的天性覺醒時那種無思想的語言,在體味人生。人生,她覺得又奇妙,又可怕,又美麗,又可悲,而且這幾種性質是同時並存的。 在一個嚴格舊禮教中撫養長大的姑娘,叫男人一抱,那就一生非他莫屬了。按照孔門禮教來說,她已經不是白璧無瑕了。她的身體就像一張照相的底版,一旦顯露給某一個男人,就不能再屬另外一個男人。這當然不能持此以論現代的小姐,和現代咖啡館中的女侍。但是曼娘是由孔門儒者的父親教養長大的,她懂得那套道理。所以她暗中靜悄悄的自言自語說:「平哥,我是你的人了。」 平亞與母親回到北京時,已經是春末。平亞在離泰安返抵北京之前,在「五七」那天晚上,因意外的緣故,得躍進一步與曼娘親近之後,在愛情上再無任何進展。因為曼娘又很矜持,很羞慚。這一對青年男女相見時,總是若即若離,似曾親密又似乎生疏。所以平亞是以不可得到的精神之美想曼娘,而愛伊人之心則熱情似火熊熊難滅。其實在他看來,曼娘也並非十全十美,也並非神聖非凡。曼娘也是一般的血肉之軀,羞怯而消瘦,曾一連咳嗽了十幾天。可是那樣反倒顯得更美。曼娘也很嫉妒,這上點兒他已經看出來。有時平亞談到北京的繁華熱鬧,談到宴會,節日,朋友們的往還,若是偶爾提到一個陌生女孩子的名字,曼娘就會同:「她是誰呀?」嘴唇立刻顫動,眼睛向他很銳利的望著,然後又望向遠處。她自己以為自己是個鄉下姑娘,是平亞的一個清貧的表妹而已。她相信平亞愛她,自己的教育也是可以配得上。可是她一想到平亞在北京遇到的,或是可能遇到的那衣著華麗的富家小姐,不由得自己打個寒噤。平亞在北京過的是富貴的社會生活,她自己偏偏還得在小鎮上的家裡過清苦的日子,還是個鄉下姑娘。 自外面看來,她的確沒有什麼可以責備平亞的。「七七」過完之後,平亞也參加了送殯,在靈的前頭走,穿的是正式的女婿的孝,白衣白帽子,因為平亞自己的父母還健在,他的白腰帶上有個紅花結。最使曼娘高興,最使她安心的是把靈牌安放在祖廟時,在靈牌的左邊兒,刻著「女曼娘及婿曾平亞同叩。」這樣安排是老太太的意思,這樣寫就使平亞的女婿地位合法有效。即使老太太死在他倆的婚禮之前,他倆的婚約也是沒問題的。 他倆之間的大障礙就是二個不能書信往還。曼娘心想總有時候兒老太太會讓她代筆往北京家中寫信,但是她卻絕不可以給平亞個人寫信。她代筆寫的信只是冷冰冰談正經事,不能涉及個人。他倆談過通信這件事,曼娘說她可以暗中教木蘭轉遞。她也說過平亞可以向父母請求讓曼娘到北京去和木蘭一同上學。但是這些辦法都沒有實現,她呆在家裡,跟平亞一別兩年。她曾希望第二年春天平亞可以借回家掃墓的理由,返裡一行,但是平亞的父母不贊成,說路途太遠,耽誤學業。那年夏天,桂姐帶著三歲的孩子單獨回到泰安一次。曼娘只能極力從桂姐口中打聽曾家幾個男孩子的情形,他們的朋友和新的丫鬟的名字,也只能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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