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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母溺愛長子成頑劣 父賢達淑女富才情(2)


  哥哥欺負她們這件小事,使她姊妹倆越發團結親密,而且讓她們倆不由得思索男人和女人的分別這件事。木蘭此後更喜歡聽父親談論「新時代的女子」這個題目,以及天足不裹腳,男女平等,現代教育等問題。此等異想天開的西洋觀念,已經把中國弄得動盪不安了。

  體仁不但驕縱得壞起來,實際上在家裡也漸漸失去他應有的地位。

  體仁,事實上,也可以說是個「私生子」,因為是他母親結婚後五個月生下來的。他母親是杭州一家開扇子店家的女兒,這一家也算是正正當當的中產階級的商人。小姐與姚思安相遇時,姚思安已經三十歲,小姐是二十歲。兩人發生了關係之後,姚家老太爺知道了,堅持兒子必須娶對方小姐為妻,因為小姐是正派人家的女兒。雙方商談了一下兒,女方的條件是男的將來不許納妾,因為男女雙方家庭都怕把這件丟臉的事聲張出去,女方所提的條件也就不能太認真了。我們已經說過,姚思安早年荒唐放蕩,為所欲為,後來才痛改前非,不但如此,並且對生意事業一切看穿,潛心鑽老莊之學。有一段時期,有個江湖術士答應傳授他點金術,他在那個騙子身上耗費了一筆巨額財產。姚太太雖然不識字,不得不開始查看帳目,收取租金,後來不久,就由她哥哥來經手管理那些業務了。

  她嫁到一個富有之家,住在城裡寬大的房子,有男僕,有丫鬟,過去在家從沒用過這麼多人。一時真不慣於這麼奢侈。以前自己沒享受到的,現在她都教兒子恣情享受。但是她缺乏一個有教養的婦女的學問和氣質,她不知道富有之家的兒子應當怎樣教育。從孩子時期她就讓體仁在丫鬟圍繞擁簇之中長大,甚至於縱容兒子在她面前用巴掌打丫鬟。體仁也像好多私生子一樣,長得倒滿俊,細白的肉皮兒像父親,乖的時候兒也聰明伶俐討人喜歡。父母居然允許他騎一匹烈馬在城裡滿街跑。平常這個孩子總以為自己了不起,不屑于遵守一般男孩子遵守的規矩,在朋友家吃飯,吃了一半兒竟會離開桌子,出去跟丫鬟瞎扯。他母親竟縱容得他心裡有他是姚家唯一的財產繼承人的想法,而且滿心以為他的一條命總值得普通人的十條命。他快到十五歲的時候兒,姚太太明白她的兒子是已經慣壞了,但是已經無法可想。

  父親的態度卻完全不相同。他覺得體仁現在跟他年輕時候兒是一個樣兒。他知道自己年輕時是驕縱壞了,給自己招了許多麻煩。但是父親越是對兒子嚴厲,越是不容易見到兒子,因為兒子也就越躲著他。所以姚思安這個做父親的,已經弄得自己的兒子戰戰兢兢的不敢見他了。

  他們逃拳匪的前幾個月,體仁用刀子傷了另一個男孩子的臉,傷口直到脖子上,受傷的孩子流血很多。他父親把他縛在院子裡的樹上,打了個半死才歇手。這使他越發怕他父親,越發恨他父親。打了之後,體仁在床上躺了十來天。姚太太在兒子面前對丈夫說:「我知道他也得受受教訓。可是他若是有個好歹兒,我還活著有什麼意思,你叫我老來依靠誰呀?」

  這麼一來,關於管教體仁,夫妻二人便成了南轅北轍。而父親就把兒子看做「孽種」,只好任其自然,要傾家蕩產也只好由他了。兩個辦法都不對,一是任其自然,二是嚴加管束,這樣,不是使他皮肉受苦,就是使他心情不樂。中國傳統的看法是這樣:恐懼對身體有害,人若是氣血不舒或是嚇破了膽子,會引起種種的毛病。後來不久,母親也就把她兒子看做「冤家」了。就像前輩子欠人家帳,這輩子人家來投生做這一家的兒子,要揮霍了這一家的財產,這個兒子自然是這家的「冤家」了。

  因為實際情形如此,無可奈何,母親認為家中出此不肖之子,這是命。父親從哲學的盛衰之理上看,認為家中出此不肖之子,也是命。

  木蘭的地位也被拉到兩個相反的方向,因為體仁的地位越來越不重要,由於她本身的優點,她就越來越受重視。

  姚太太對女兒之嚴,正如她對兒子之寬。她對女兒嚴是給女兒傳統的教育,理當如此。在這方面她認為是講得通的。自己的女兒是生在富有之家,長在富有之家,可是她們不能在家過一輩子,不能永遠享受那份兒財產呀。他們要嫁到別的人家,貧富高低不一定呀。所以她們必須有女人主要的美德:節儉、勤勞、端莊、知禮、謙讓、服從、善理家事,以及育嬰、烹飪、剪裁縫紉等。

  但是在對待男女孩子之差別一事上,姚家比別的人家可相差太多。

  木蘭和莫愁在八、九歲,就要學正坐,兩腿緊並在一起,而體仁在椅子上永遠不是正坐,而是把椅子弄斜,兩根椅子腿著地,自己則把兩隻腳放在桌子上。丫鬟寧可在四周圍閑著沒事做,木蘭妹妹必須自己洗內衣(當然要曬在不會有男客人看得見的隱密的地方兒),幫著在廚房做事,發麵蒸饅頭蒸包子,擀面烙餅,自己做鞋,裁衣裳,縫衣裳。她倆唯一不做的事,就是不用去舂米、推磨、磨面,因為做這種事會把手掌弄粗的。她們必須學會女人在社會上的禮節風俗,諸如怎麼送禮,怎麼賞送禮的用人,記各種節氣,各種不同應時的食物名稱,婚、喪、生日的禮節規矩,輩分高低,遠近許多父系母系方面親戚的稱呼,如舅父、姨父、伯父、叔父、舅母、姨母、姑母、伯母、嬸子、姐妹、姑表姐妹、堂姐妹、表兄弟、姑表兄弟、堂兄弟、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還有這些人的子女稱呼等。不過拿女人的聰明記這些複雜的名稱關係,是沒有困難的。木蘭十四歲肘,在一家喪禮客廳裡,用眼睛一掃,就憑棺材後頭那些人的喪服記號兒特點,就看得出死人有多少兒子,多少女兒,多少兒媳婦,多少女婿。木蘭知道姑娘嫁後幾天回門,幾天之後新娘的弟弟到姐姐家去回拜,在回拜時什麼時候婆家端上四碗什麼菜,她都弄得清清楚楚。她知道新娘的弟弟只能把那些菜嘗嘗而已,不能大吃。這都是活學問,又有趣,又有用。

  姚太太把家裡的事也漸漸跟木蘭商量,叫她用筆寫下來,比如說裝在箱子裡是哪些東西,好幫著記憶。孩子這樣就成了母親的大幫手,因為,比如說,上次五月節送哪一家什麼禮,收到哪一家的什麼禮,她就不必自己記了。

  此外,木蘭已經開始學怎麼熬藥,開始由純粹經驗,漸漸進而懂了中藥的道理。她知道螃蟹跟柿子不能同吃,因為螃蟹是寒性兒,柿子是熱性兒。她憑藥的樣子和味道,就辨別得出是什麼藥。中國家庭常用的藥跟對食物的關係,她已弄得很熟悉。

  縱然如此,木蘭還是有幾種女人所沒有的本領:第一,她會吹口哨兒;第二,她會唱京戲;第三,她收集古董,而且能鑒賞。第一種本領是在山東時跟蓀亞學會,在北京練習成功的。另外兩種長處是她父親鼓勵培養的。

  木蘭的母親總是把她父親看做一個腐敗或是破壞的力量。比如木蘭的母親發現女兒由山東回來後,開始吹口哨兒,她大為吃驚,因為她想那太不像女人了。可是父親說:「那有什麼妨礙?吹口哨兒算不了什麼大毛病。」她自己練習得吹好了,就在後花園兒教她妹妹吹,母親終歸不管了。錦兒也學著吹,因為身為丫鬟,總不敢在太太面前吹。

  父親的腐敗勁兒在教女兒唱京戲上,真是表現得最明顯。想一想父親怎麼教女兒唱呢!音樂、跳舞、演戲完全是妓女,男女伶人的事,在儒家眼裡看來即使不算越禮背德,也是下等人的事。可怪的是那些儒家夫子卻自己喜愛京戲。但是姚思安不喜歡儒家那一套。他是天馬行空思想自由的道家,他對正派的老傳統是不在乎的。雖然他已經戒酒戒賭,他仍然迷京戲。因為姚家,上自老爺,下至僕婢,沒有不愛京戲的。姚太太經常帶著珊瑚和孩子們去包廂看戲,丫鬟們隨同伺候,給太太倒茶,看守東西,裝水煙袋。這時太太和孩子們喝茶,嗑瓜子兒,聊閑天兒。

  常常這樣聽戲,外行也就找喜愛的戲一段一段的學著唱,帶學很認真的神態。可是這種事普通只限于男人。而姚思安偏偏教女兒唱戲,好像故意跟太太作對,跟社會習俗對抗一樣。木蘭的父親的胸襟就是這樣豁達大度,他就是最先吸收新思想的那批人,那種新思想就漸漸改變了中國的舊社會。到十六歲,木蘭還常陪著父親去逛隆福寺廟會,搜求古董。

  木蘭就這樣在智慧與知識的教育環境中長大。若是把父母對木蘭的影響劃分個界限的話,母親給了她世俗的智慧,父親給了她知識。莫愁隨後跟蹤而至,只是在智慧上進步大,在知識上進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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