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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仇(其二)


  因為他自以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釘十字架。

  兵丁們給他穿上紫袍,戴上荊冠,慶賀他;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他,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們打他的頭,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沒藥」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丁丁地響,釘尖從掌心穿透,他們要釘殺他們的神之子了;可憫的人們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想,釘尖從腳背穿透,釘碎了一塊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們釘殺著他們的神之子了,可咒詛的人們呵,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豎起來了,他懸在虛空中。

  他沒有喝那用「沒藥」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路人都辱駡他,祭司長和文士也戲弄他,和他同釘的兩個強盜也譏誚他

  看哪,和他同釘的……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著可憫的人們的釘殺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詛的人們要釘殺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釘殺了的歡喜。突然間,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於大歡喜和大悲憫中。

  他腹部波動了,悲憫和咒詛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

  上帝離棄了他,他終於還是一個「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連「人之子」都釘殺了。

  釘殺了「人之子」的人們身上,比釘殺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釋】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語絲》週刊第七期。文中關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是根據《新約全書》中的記載。

   以色列的王:即猶太人的王。據《新約全書·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載:「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關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況,據《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載:「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沒藥(myrrh):藥名,一作末藥,阿拉伯語 murr 或波斯語 mor 的漢譯,也是梵語音譯。由沒藥樹樹皮中滲出的脂液凝結而成。有鎮靜、麻醉等作用。《馬可福音》第十五章有兵丁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耶穌不受的記載。

   據《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載:「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辱駡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祭司長,古猶太教管祭祀的人;文士,宣講古猶太法律,兼記錄和保管官方文件的人。他們同屬上層統治階級。

   關於耶穌臨死前的情況,據《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載:「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氣就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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