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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篇 清末之譴責小說(2)


  我佛山人為吳沃堯,字繭人,後改趼人,廣東南海人也,居佛山鎮,故自稱「我佛山人」。年二十余至上海,常為日報撰文,皆小品;光緒二十八年新會梁啟超印行《新小說》於日本之橫濱,月一冊,次年(一九〇三),沃堯乃始學為長篇,即以寄之,先後凡數種,曰《電術奇談》,曰《九命奇冤》,曰《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名於是日盛,而末一種尤為世間所稱。後客山東,遊日本,皆不得意,終複居上海;三十二年,為《月月小說》主筆,撰《劫余灰》《發財秘訣》《上海遊驂錄》;又為《指南報》作《新石頭記》。又一年,則主持廣志小學校,甚盡力於學務,所作遂不多。宣統紀元,始成《近十年之怪現狀》二十回,二年九月遽卒,年四十五(一八六六── 一九一〇)。別有《恨海》《胡寶玉》二種,先皆單行;又嘗應商人之托,以三百金為撰《還我靈魂記》頌其藥,一時頗被訾議,而文亦不傳(見《新庵筆記》三,《近十年之怪現狀》自序,《我佛山人筆記》汪維甫序)。短文非所長,後因名重,亦有人綴集為《趼廛筆記》《趼人十三種》《我佛山人筆記四種》《我佛山人滑稽談》《我佛山人劄記小說》等。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本連載於《新小說》[71]中,後亦與《新小說》俱輟,光緒三十三年乃有單行本甲至丁四卷,宣統元年又出戊至辛四卷,共一百八回。全書以自號「九死一生」者為線索,曆記二十年中所遇,所見,所聞天地間驚聽之事,綴為一書,始自童年,末無結束,雜集「話柄」,與《官場現形記》同。而作者經歷較多,故所敘之族類亦較夥,官師士商,皆著於錄,搜羅當時傳說而外,亦販舊作(如《鍾馗捉鬼傳》之類),以為新聞。自雲「只因我出來應世的二十年中,回頭想來,所遇見的只有三種東西:第一種是蛇蟲鼠蟻;第二種是豺狼虎豹;第三種是魑魅魍魎。」(第一回)則通本所述,不離此類人物之言行可知也。相傳吳沃堯性強毅,不欲下於人,遂坎坷沒世,故其言殊慨然。惜描寫失之張皇,時或傷於溢惡,言違真實,則感人之力頓微,終不過連篇「話柄」,僅足供閒散者談笑之資而已。其敘北京同寓人符彌軒之虐待其祖云:

  ……到了晚上,各人都已安歇,我在枕上隱隱聽得一陣喧嚷的聲音出在東院裡。……嚷了一陣,又靜了一陣,靜了一陣,又嚷一陣,雖是聽不出所說的話來,卻只覺得耳根不清淨,睡不安穩。……直等到自鳴鐘報了三點之後,方才朦朧睡去;等到一覺醒來,已是九點多鐘了。連忙起來,穿好衣服,走出客堂,只見吳亮臣李在茲和兩個學徒,一個廚子,兩個打雜,圍在一起竊竊私議。我忙問是甚麼事。……亮臣正要開言,在茲道,「叫王三說罷,省了我們費嘴。」打雜王三便道,「是東院符老爺家的事。昨天晚上半夜裡我起來解手,聽見東院裡有人吵嘴,……就摸到後院裡,……往裡面偷看:原來符老爺和符太太對坐在上面,那一個到我們家裡討飯的老頭兒坐在下面,兩口子正罵那老頭子呢。那老頭子低著頭哭,只不做聲。符太太罵得最出奇,說道,『一個人活到五六十歲,就應該死的了,從來沒見過八十多歲人還活著的。』符老爺道,『活著倒也罷了。無論是粥是飯,有得吃吃點,安分守己也罷了;今天嫌粥了,明天嫌飯了,你可知道要吃的好,喝的好,穿的好,是要自己本事掙來的呢。』那老頭子道,『可憐我並不求好吃好喝,只求一點兒鹹菜罷了。』符老爺聽了,便直跳起來,說道,『今日要鹹菜,明日便要鹹肉,後日便要雞鵝魚鴨,再過些時,便燕窩魚翅都要起來了。我是個沒補缺的窮官兒,供應不起!』說到那裡,拍桌子打板凳的大罵。……罵夠了一回,老媽子開上酒菜來,擺在當中一張獨腳圓桌上。符老爺兩口子對坐著喝酒,卻是有說有笑的。那老頭子坐在底下,只管抽抽咽咽的哭。符老爺喝兩杯,罵兩句;符太太只管拿骨頭來逗叭兒狗頑。那老頭子哭喪著臉,不知說了一句甚麼話,符老爺登時大發雷霆起來,把那獨腳桌子一掀,匉訇一聲,桌上的東西翻了個滿地,大聲喝道,『你便吃去!』那老頭子也太不要臉,認真就爬在地下拾來吃。符老爺忽的站了起來,提起坐的凳子,對準了那老頭子摔去。幸虧站著的老媽子搶著過來接了一接,雖然接不住,卻擋去勢子不少。那凳子雖然還摔在那老頭子的頭上,卻只摔破了一點頭皮。倘不是那一擋,只怕腦子也磕出來了。」我聽了這一番話,不覺嚇了一身大汗,默默自己打主意。到了吃飯時,我便叫李在茲趕緊去找房子,我們要搬家了。……(第七十四回)

  吳沃堯之所撰著,惟《恨海》《劫餘灰》,及演述譯本之《電術奇談》等三種,自雲是寫情小說,其他悉此類,而譴責之度稍不同。至於本旨,則緣借筆墨為生,故如周桂笙(《新庵筆記》三)言,亦「因人,因地,因時,各有變態」,但其大要,則在「主張恢復舊道德」(見《新庵譯屑》評語)雲。

  又有《老殘遊記》二十章,題「洪都百煉生」著,實劉鶚之作也,有光緒丙午(一九〇六)之秋於海上所作序;或雲本未完,末數回乃其子續作之。鶚字鐵雲,江蘇丹徒人,少精算學,能讀書,而放曠不守繩墨,後忽自悔,閉戶歲餘,乃行醫於上海,旋又棄而學賈,盡喪其資。光緒十四年河決鄭州,鶚以同知投效于吳大澂,治河有功,聲譽大起,漸至以知府用。在北京二年,上書請敷鐵道;又主張開山西礦,既成,世俗交謫,稱為「漢奸」。庚子之亂,鶚以賤值購太倉儲粟于歐人,或雲實以振饑困者,全活甚眾;後數年,政府即以私售倉粟罪之,流新疆死(約一八五〇── 一九一〇,詳見羅振玉《五十日夢痕錄》)。其書即借鐵英號老殘者之遊行,而曆記其言論聞見,敘景狀物,時有可觀,作者信仰,並見於內,而攻擊官吏之處亦多。其記剛弼誤認魏氏父女為謀斃一家十三命重犯,魏氏僕行賄求免,而剛弼即以此證實之,則摘發所謂清官者之可恨,或尤甚于贓官,言人所未嘗言,雖作者亦甚自憙,以為「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試觀徐桐李秉衡,其顯然者也。……歷來小說,皆揭贓官之惡。有揭清官之惡者,自《老殘遊記》始」也。

  【注釋】

  梁啟超(1873─1929):字卓如,號任公,廣東新會人。光緒戊戌年(1898)與康有為、譚嗣同等發起維新變法,失敗後逃亡日本。他曾倡導「詩界革命」、「小說界革命」,著述甚多,主要有《飲冰室文集》等。

  《電術奇談》:一名《催眠術》,二十四回,日本菊池幽芳著,方慶周譯,吳趼人演述。內容敘寫印度一部族酋長的女兒與一英國青年相愛的故事。《九命奇冤》,三十六回,敘寫兩家地主因迷信風水釀成九條命案的故事。

  《月月小說》吳研人、周桂笙等主編。一九〇六年九月創刊於上海,一九〇八年十二月停刊,共出二十四期。所刊除小說外,尚有戲劇、論文、雜著等。

  《劫餘灰》:十六回,敘寫一對才子佳人悲歡離合的故事。

  《發財秘訣》,又名《黃奴外史》,十回,敘寫一窮漢在香港靠投機發家的故事。《上海遊驂錄》,十回,敘寫一個地主的兒子投靠革命党的故事,其中對革命黨人多所攻擊。

  《新石頭記》:四十回,以庚子事變前後的北京為背景,借賈寶玉之名,幻設事蹟,與原《紅樓夢》故事無關。

  《近十年之怪現狀》 又名《最近社會齷齪史》,二十回,敘寫當時社會黑暗情況,可視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續集。

  《恨海》:十回,以庚子事變為背景,敘寫兩對青年男女的婚姻悲劇。《胡寶玉》,又名《三十年上海北裡之怪歷史》,全書分八章,敘寫名妓胡寶玉等人的故事。

  《還我靈魂記》:原題《還我魂靈記》,是吳沃堯一九一〇年為藥房寫的一篇廣告文字。其中的商人指中法大藥房老闆黃楚九,所頌的藥為艾羅補腦汁。(據一九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漢口中西報》)

  《趼廛筆記》:共七十二則,內容有記敘傳聞,亦有讀書劄記。《趼人十三種》,即《光緒萬年》《無理取鬧西遊記》《立憲萬歲》《黑籍冤魂》《義盜記》《慶祝立憲》《大改革》《平步青雲》《快升官》《查功課》《人鏡學社鬼哭傳》《趼廛賸墨》及《趼廛詩刪賸》。先後均發表於《月月小說》。吳趼人死後,由他人彙集成冊印行。

  《我佛山人筆記四種》:即《我佛山人筆記》,汪維甫輯。

  收《趼廛隨筆》《趼廛續筆》《中國偵探三十四案》及《上海三十年豔跡》四種。前二種與《趼廛筆記》內容基本相同。《我佛山人滑稽談》,收笑話之類一百七十餘則。《我佛山人劄記小說》,四卷,五十三篇,所記多屬奇聞軼事。

  《新小說》:光緒二十八年(1902)梁啟超創辦於橫濱,共刊行兩卷,以小說為主,旁及詩歌、戲曲、筆記等。

  劉鶚(1857─1909):曾官候補知府,後棄官經商。除《老殘遊記》外,編有甲骨文《鐵雲藏龜》等。

  吳大澂(1835─1902):字清卿 號愙齋,清吳縣(今屬江蘇)人,官湖南巡撫。撰有《愙齋詩文集》《愙齋集古錄》等。

  徐桐(1819─1900):字蔭軒,漢軍正藍旗人,歷任禮部、吏部尚書。頑固守舊,反對維新變法。李秉衡(1830─1900),字鑑堂,海城(今屬遼寧)人,官山東巡撫、巡閱長江水師大臣等。八國聯軍進攻北京時戰敗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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