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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9月3日致母親


  母親大人膝下:

  敬稟者,八月三十日信收到。男確是吐了幾十口血,但不過是痰中帶血,不到一天,就由醫生用藥止住了。男所生的病,報上雖說是神經衰弱,其實不是,而是肺病,且已經生了二三十年,被八道灣趕出〔1〕後的一回,和章士釗鬧〔2〕後的一回,躺倒過的,就都是這病,但那時年富力強,不久醫好了。男自己也不喜歡多講,令人擔心,所以很少人知道。初到上海後,也發過一回,今年是第四回,大約因為年紀大了之故罷,一直醫了三個月,還沒有能夠停藥,因此也未能離開醫生,所以今年不能到別處去休養了。

  肺病是不會斷根的病,全愈是不能的,但四十以上人,卻無性命危險,況且一發即醫,不要緊的,請放心為要。

  馬理已考過,取否尚未可知。她還是孩子脾氣,看得上海很新鮮。但據男看來,她的先生(北平教過的)和朋友都頗滑,恐怕未必能給她幫助,到緊要時,都托故溜開了。

  害馬胃已醫好。海嬰亦好,仍上大陸小學。

  專此布複,恭請金安。

  男樹叩上,廣平海嬰同叩

  九月三夜。

  注釋:

  〔1〕被八道灣趕出一九二三年八月,魯迅與周作人決裂,由八道灣遷居磚塔胡同。

  〔2〕和章士釗鬧參看250823信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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