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魯迅書信 | 上頁 下頁 |
1936年2月21日致曹聚仁 |
|
聚仁先生: 奉惠函後,記得昨曾答覆一信,頃又得十九日手書,蒙以詳情見告。我看這不過是一點小事情〔1〕,一過也就罷了。 我不會誤會先生。自己年紀大了,但也曾年青過,所以明白青年的不顧前後,激烈的熱情,也瞭解中年的懷著同情,卻又不能不有所顧慮的苦心孤詣。現在的許多論客,多說我會發脾氣,其實我覺得自己倒是從來沒有因為一點小事情,就成友或成仇的人。我還不少幾十年的老朋友,要點就在彼此略小節而取其大。 《海燕》雖然是文藝刊物,但我看前途的荊棘是很多的,大原因並不在內容,而在作者。說內容沒有什麼,就可以平安,那是不能求之於現在的中國的事。其實,捕房的特別注意這刊物,是大有可笑的理由的。 專此奉複,並頌著安 迅上 二月二十一日 別一箋乞轉交。 注釋: 〔1〕指有關《海燕》出版發行的事。《海燕》第一期未署發行人,遭到主管當局的干涉,因此第二期出版時,編者征得曹聚仁的同意,印上「發行人曹聚仁」。該刊出版後,曹怕承擔責任,即在一九三六年二月二十二日《申報》登出《曹聚仁否認海燕發行人啟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