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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2月10日致楊霽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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霽雲先生: 七日信下午收到,並《幫閒文學……》稿,謝謝。《南北集》恰亦於七日托書店寄上一冊,現在想是已到了罷。 《文學》既登拙作題頭,下一期登出續篇來,前言不搭後語,煞是有趣,倘將來再將原稿印出,也許更有可觀。去年所作雜文,除登《自由談》者之外,竟有二百餘頁之多,編成一本時,頗欲定名為《狗兒年雜文》〔1〕,但恐於郵寄有礙耳。 《大義覺迷錄》〔2〕雖巧妙,但究有痕跡,後來好像連這本書也禁止了。現行文學暗殺政策,幾無跡象可尋,實是今勝於古,惜叭兒多不稱職,致大鬧笑話耳。 明末剝皮法,出《安龍逸史》〔3〕,今錄出附上。 專此布複,並賀舊禧。 迅頓首 夏曆元月七日〔二月十日〕燈下。 再:先生所作《集外集》引言,如有稿,乞錄寄,因印《集外集外集》〔4〕(此非真名,真名未定)時擬補入也。又及《安龍逸史》屈大均撰(孫)可望得(張)應科報,即令應科殺(李)如月,剝皮示眾。俄縛如月至朝門,有負石灰一筐,稻草一捆,置於其前。如月問,「如何用此?」其人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曰,「瞎奴!此株株是文章,節節是忠腸也!」既而應科立右角門階,捧可望令旨,喝如月跪。如月叱曰,「我是朝廷命官,豈跪賊令!?」乃步至中門,向闕再拜,大哭曰,「太祖高皇帝,我皇明從此無諫臣矣!奸賊孫可望,汝死期不遠。我死立千古之芳名,汝死遺萬年之賊號,孰得孰失?」應科促令僕地,剖脊,及臀,如月大呼曰,「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可望名,大罵不絕。及斷至手足,轉前胸,猶微聲恨罵;至頸絕而死。隨以灰漬之,紉以線,後乃入草,移北城門通衢閣上,懸之…… 右見卷下。 此因山東道禦史東莞李如月劾孫可望擅殺勳將(即陳邦傳,亦剝皮),無人臣禮,故可望亦剝其皮也。可望後降清,蓋亦替「天朝」掃除端人正士,使更易於長驅而入者。 注釋: 〔1〕《狗兒年雜文》後來未用此集名,而將該年所作雜文編為《花邊文學》和《且介亭雜文》兩本。狗兒年,即一九三四年。 〔2〕《大義覺迷錄》清世宗胤禛授命輯刊,合呂留良案中的曾靜、張熙口供(系偽造,名為《歸仁說》)和雍正駁呂留良學說的各種文告而成,雍正七年(1729)頒行,定為士大夫必讀之書。清高宗弘曆接位後即被禁毀。 〔3〕《安龍逸史》清代禁毀書籍之一,作者署「滄州漁隱」(一署「溪上樵隱」),一九一六年吳興劉氏嘉業堂刻本題「南海屈大均撰」,分上下兩卷;但內容與《殘明紀事》(不署作者,古滇羅謙序)相同,字句有小異。 〔4〕《集外集外集》後定名為《集外集拾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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