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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月29日致楊霽雲


  霽雲先生:

  頃收到二十七日惠函;承寄《發掘》〔1〕一本,亦早收到,在忙懶中,致未早複,甚歉,見著者時,尚希轉達謝忱為幸。

  《集外集》既送審查,被刪本意中事,〔2〕但開封事〔3〕亦犯忌卻不可解,大約他們決計要包庇中外古今一切黑暗了。而古詩竟沒有一首刪去,卻亦不可解,其實有幾首是頗為「不妥」的。至於引言〔4〕被刪,則易了然,蓋他們不許有人為我作序或我為人作序而已。顛倒書名〔5〕,則以顯其權威,此亦叭兒脾氣,並不足異。

  尤奇的是今年我有兩篇小文,一論臉譜並非象徵,一記娘姨吵架,與國政世變,毫不相關,但皆不准登載。又為《文學》作一文,計七千字,談明末事,竟被刪去五分之四(此文當在二月號刊出);我乃續作一文〔6〕,談清朝之禁漢人著作,這回他們自己不刪了,只令生活書局中人動手刪削,但所存較多(大約三月號可刊出)。這一點責任,也不肯負,可謂全無骨氣,實不及叭兒之尚能露臉狂吠也。三月以後,擬編去年一年中雜文,自行付印,而將《集外集》之被刪者附之,並作後記,略開玩笑,點綴昇平耳。

  上海天氣已冷,我亦時有小病,此年紀關係,亦無奈何,但小病而已,無大害也,醫言心肺腦俱強,此差足以慰錦注者也。

  專此布複,即請文安

  迅頓首 一月廿九夜

  〔1〕《發掘》參看341013②信注〔2〕。

  〔2〕《集外集》被刪事;《集外集》出版時被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抽去《來信(致孫伏園)》、《啟事》、《老調子已經唱完》、《幫忙文學與幫閒文學》、《今春的兩種感想》、《英譯本〈短篇小說選集〉自序》、《〈不走正路的安得倫〉小引》、《譯本高爾基〈一月九日〉小引》、《上海所感》等九篇,後均收入《集外集拾遺》。

  〔3〕開封事指一九二五年四月開封發生的兵士強姦女學生的鐵塔事件,參看《集外集拾遺》中的《來信(致孫伏園)》和《啟事》。

  〔4〕指楊霽雲的《〈集外集〉編者引言》。

  〔5〕顛倒書名《集外集》書名原為「魯迅:集外集」,送檢時被改為「集外集魯迅著」。

  〔6〕指《病後雜談之餘——關於「舒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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