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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6月13日致母親


  母親大人膝下,敬稟者:來信已經收到。海嬰這幾天不到外面去鬧事了,他又到公園和鄉下去。而且日見其長,但不胖,議論極多,在家時簡直說個不歇。動物是不能給他玩的,他有時優待,有時則要虐待,寓中養著一匹老鼠,前幾天他就用蠟燭將後腳燒壞了。至於學校,則今年擬不給他去,因為四近實無好小學,有些是騙錢的,教員雖然打扮得很時髦,卻無學問;有些是教會開的,常要講教,更為討厭。

  海嬰雖說是六歲,但須到本年九月底,才是十足五歲,所以不如暫且任他玩著,待到足六歲時再看罷。上海從今天起,已入了梅雨天,雖然比紹興好,但究竟也頗潮濕。一面則蒼蠅蚊子,都出來了。男胃病已愈,害馬亦安好,可請勿念。李秉中君在南京辦事,家眷即住在南京,他自己則有時出外,因為他是在陸軍裡做訓育事務的,所以有時要跟著走,上月見過一回,比先前胖得多了。

  余容續稟,專此布達,恭請金安。

  男樹叩上。廣平及海嬰同叩

  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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