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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4月1日致黎烈文


  語烈文先生:

  「此公」蓋甚雄于文,今日送來短評十篇,今先寄二分之一,余當續寄;但頗善慮,必欲我索回原稿,故希先生于排印後,陸續見還,俾我得以交代為幸。

  其實,此公文體,與我殊不同,思想亦不一致,而楊公人,又疑是拙作,聞在《時事新報》(?)上講冷話,〔1〕自以為善嗅,而又不確,此其所以為吧兒狗歟。

  此布,即請

  著安。

  迅頓首 四月一夜

  〔1〕一九三四年三月十七日《申報·自由談》發表徐詩荃署名「古明」的《再論京派、海派及其他》一文,其中說:「幾個小卒小在文壇上亂捧亂喝,大分其'京'、'海',無以名之,名之曰'野狐禪',野狐而大談禪理,其理之荒唐可知。」同年三月二十三日《時事新報。學燈》發表楊邨人針對上文寫的《海派罪狀的揭發》一文,其中說:「我為了澄清文壇上的污濁而有揭發海派的黑幕聲罪致討之舉,這本來非海派的人們是誰都沒有話說的,……卻引起了兔死狐悲的同類人群起而反攻,甚至於某大文豪御駕親征令檄四方面,攻擊海派者無以名之,名之曰野狐禪。於是海派無罪,攻擊海派者反成暴德。」這裡的「某大文豪」暗指魯迅,因魯迅在同年二月三日曾署名「欒廷石」在《申報·自由談》上發表過《「京派」與「海派」》一文,楊邨人遂將「古明」誤作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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