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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9月29日致鄭振鐸


  西諦先生:

  惠函收到。元諭〔1〕用白話,我看大概是出於官意的,然則元曲之雜用白話,恐也與此種風氣有關,白話之位忽尊,便大踏步闖入文言營裡去了,於是就成了這樣一種體制。

  箋紙樣張尚未到,一到,當加緊選定,寄回。印款我決籌四百,於下月五日以前必可寄出,但乞為我留下書四十部(其中自存及送人二十部,內山書店包銷二十部),再除先生留下之書,則須募豫約者,至多不過五十部矣。關於該書:(一)單色箋不知擬加入否?倘有佳作,我以為加入若干亦可。(二)宋元書影箋可不加入,因其與《留真譜》〔2〕無大差別也。大典箋〔3〕亦可不要。(三)用紙,我以為不如用宣紙,雖不及夾貢之漂亮,而較耐久,性亦柔軟,適於訂成較厚之書。(西)每部有四百張,則是八本,我以為豫約十元太廉,定為十二元,尚是很對得起人也。

  我當做一點小引,但必短如免尾巴,字太壞,只好連目錄都排印了。然而第一葉及書簽,卻總得請書家一揮,北平尚多擅長此道者,請先生一找就是。

  以後印造,我想最好是不要和我商量,因為信劄往來,需時間而於進行之速有礙,我是獨裁主義信徒也。現在所有的幾點私見,是(一)應該每部做一個布套,(二)末後附一頁,記明某年某月限定印造一百部,此為第△△部云云,庶幾足增聲價,至三十世紀,必與唐版媲美矣。

  匆複,並請

  著安

  迅頓首

  九月廿九夜

  如賜函件,不如「上海、北四川路底、內山書店轉、周豫才收」,尤為便捷。

  注釋:

  〔1〕元諭指元代朝廷發佈的詔令。

  〔2〕《留真譜》摹寫古書(古抄本及宋元刻本)首尾真跡的書,可藉以考見古書的行格字體。清末楊守敬編,初編十二冊。

  〔3〕大典箋以明朝《永樂大典》書影印製的箋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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