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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4月23日致曹靖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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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華兄: 四月二日的來信,已收到,附箋即當轉交。寄它之雜誌兩本,《文學報》〔1〕數張,則於前天收到。但兄二月中所寄之短信兩封,則未收到,一定是遺失了。弟在逃難時,因未將寫好之信封〔2〕帶出,故不能寄信,三月十九日回寓後,始於二十一日寄奉一函,內附尚宅來信,不知已收到否? 這回的戰事,我所損並不多,因為雖需逃費,而免了房租,可以相抵,但孩子染了疹子,頗窘,現在是好了。寓中被竊了一點東西去,小孩子的,所值無幾。至於生活,則因書店銷路日減,故版稅亦隨之而減,此後如何,殊不可知,倘照現狀生活,尚足可支持半年,如節省起來,而每月仍有多少收入,則可支持更久,到本月止,北新是尚給我一點版稅的,請勿念。自印之兩部書,〔3〕因戰事亦大受影響,近方與一書店〔4〕商量,將存書折半售去,倘成,則兄可得版稅二百元,此款如何辦理,寄至何處,希便中先示知。紙張〔5〕當於五月初購寄。日譯《鐵流》,已寫信往日本去買兩本,一到即寄上,該書的譯者〔6〕,已於本月被捕了,他們那裡也正在興文字之獄。 書畫〔7〕仍可寄原處(內山書店),只要掛號,我想是不會少的,此外已無更為可靠之處了。我們現在身體均好,勿念。 此上,並祝 安健 弟豫上 四月二十三日 注釋: 〔1〕《文學報》蘇聯作家協會機關報,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創刊於莫斯科,一九三四年八月改為週報。 〔2〕寫好之信封據收信人自注:「當時我從國外寄信時,為免覆信人麻煩,每次均附幾個寫好外文姓名、地址的信封。」〔3〕自印之兩部書即《毀滅》與《鐵流》。 〔4〕指上海光華書局。 〔5〕紙張指蘇聯木刻家所要的中國宣紙。參看《<引玉集>後記》。 〔6〕譯者指藏原惟人,日本文藝理論家、翻譯家,曾是日本無產階級作家同盟領導人之一。 〔7〕書畫指魯迅委託曹靖華在蘇聯搜集的原版手拓木刻、名貴畫冊及書籍插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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