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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4月13日致李小峰


  小峰兄:

  今日收到惠函並版稅二百,當將收據交來客持回,諒早達覽矣。印花據來函所開數目,共需九千,頃已一併備齊,希於便中倩人帶收條來取為荷。

  回寓之後,曾將雜感集稿子著手搜集,不料因為謠言之故,一個娘姨嚇得辭工而去,致有許多雜務須自己去做,以致又複放下。但仍當進行,俟成後當奉聞。此六年中,雜文並不多,然擬分為兩集,前半北新可印,後半恐不妥,〔1〕故擬付小書店去印,不知兄以為何如?

  文學史不過拾集材料而已,倘生活尚平安,不至於常常逃來逃去,則擬於秋間開手整理也。

  迅上

  四月十三夜

  〔1〕前半指《三閑集》,後半,指《二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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