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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3月22日致許壽裳〔1〕


  季帀兄:

  近來租界附近已漸平靜,電車亦俱開通,故我已於前日仍回舊寓,門牆雖有彈孔,而內容無損。但鼠竊則已於不知何時惠臨,取去婦孺衣被及廚下什物二十餘事,可值七十元,屬￿我個人者,則僅取洋傘一柄。一切書籍,巋然俱存,且似未嘗略一翻動,此固甚可喜,然亦足見文章之不值錢矣。要之,與閘北諸家較,我寓幾可以算作並無損失耳。今路上雖已見中國行人,而遷去者眾,故市廛未開,商販不至,狀頗荒涼,得食物亦頗費事。本擬往北京一行,勾留一二月,怯於旅費之巨,故且作罷。暫在舊寓試住,倘大不便,當再圖遷徙也。在流徙之際,海嬰忽染疹子,因居旅館一星期,貪其有汽爐耳。而爐中並無汽,屋冷如前寓而費錢卻多。但海嬰則居然如居暖室,疹狀甚良好,至十八日而全愈,頗頑健。始知備汽爐而不燒,蓋亦大有益於衛生也。欽文似尚不能保釋,聞近又發見被害者之日記若干冊,法官當一一細讀,此一細讀,正不知何時讀完,其累欽文甚矣。回寓後不復能常往北新,而北新亦不見得有人來,轉信殊多延誤,此後賜示,似不如由內山書店〔2〕轉也。

  此上,即頌

  曼福

  迅啟上

  三月二十一夜

  再者十七日快信,頃已奉到,因須自北新去取,故遲遲耳。

  喬峰事經蔡先生面商,甚為感謝,再使喬峰自去,大約王雲五〔3〕所答,當未必能更加切實,鄙意不如暫且勿去,靜待若干日為佳也。

  頃又聞欽文已釋出,法官對於他,並不起訴,然則已脫干係矣。豈法官之讀日記,竟如此其神速耶。

  迅上 二十二日下午。

  注釋:

  〔1〕此信據許壽裳親屬錄寄副本編入。

  〔2〕內山書店日本內山完造在上海創辦的書店。主要出售日文書籍,一九四五年結束。魯迅曾借該店會客並收轉信件。

  〔3〕王雲五(1888~1979)字岫廬,廣東中山人,當時是商務印書館總經理兼編譯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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