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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5月15日致章廷謙


  矛塵兄:

  前天(十三),接到四月廿七日信;同時也接到五月三日信,即日轉寄紹原了。

  你要我的稿子,實在是一個問題,因為我現在無話可說。我現在正在整理《小約翰》的譯稿,至快須下月初頭才完,倘一間斷,就難免因此放下,再開手就杳杳無期了。但也許可以譯一點別的寄上,不過不能就有。

  轉載《莽原》的文章,自然可以的,但以我的文字為限。至於別人的,我想應該也可以,但如我說可以,則他們將來或至於和我翻臉時,就成了我的一條罪狀。罪狀就罪狀,本來也無所不可,不過近於無聊。我想,你轉載就轉載,不必問的,如廈門的《民鐘報》〔1〕,即其例也。

  我到此只三月,竟做了一個大傀儡。傅斯年我初見,先前竟想不到是這樣人。當紅鼻到此時,我便走了;而傅大寫其信,給我,說他已有補救法,即使鼻赴京買書,不在校;且宣傳於別人。我仍不理,即出校。現已知買書是他們的豫定計劃,實是鼻們的一批大生意,因為數至五萬元。但鼻系新來人,忽托以這麼大事,頗不妥,所以托詞於我之反對,而這是調和辦法,則別人便無話可說了。他們的這辦法,是我即不辭職,而略有微詞,便可以提出的。

  現在他們還在挽留我,當然無效,我是不走回頭路的。季黻也已辭職,因為我一走,傅即探他的態度,所以也不幹了。

  據伏園上月廿七日來信云:玉堂已經就職〔2〕了。所「就」何「職」,卻未詳。大約是外交上事務罷。騮先已做了這裡〔回〕的民政廳長,當然不會浙。我也不想回浙,但未定到那裡去,教界這東西,我實在有點怕了,並不比政界乾淨。

  廣東也沒有什麼事,先前戒嚴,常聽到捕人等事。現在似乎戒[解]嚴了,我不大出門,所以不知其詳。

  你前信所問的兩件事,關於《小說舊聞鈔》的,已忘了書名。總之:倘列名於引用書目中的,皆見過。如在別人的文內引用,那我就沒有見過。

  我想托你辦一件要公。即:倘有暇,請為我在舊書坊留心兩種書,即《玉曆鈔傳》和《二十四孝圖》〔3〕,要木板的,中國紙印的更好。如有板本不同的,不妨多買幾種。

  迅上 五月十五日燈下

  斐君兄均此致候不另。

  注釋:

  〔1〕《民鐘報》即《民鐘日報》,一九一六年十月一日創刊於廈門。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被福建軍閥李厚基查封,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復刊。魯迅在廈門大學時指導學生創辦的《鼓浪》週刊,即附於該報刊出。

  〔2〕玉堂已經就職:指林語堂當時由廈門抵漢口,任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

  〔3〕《二十四孝圖》:《二十四孝》,元代郭居敬編。內容是輯錄古代所傳二十四個孝子的故事。後來的印本都配有圖畫,通稱《二十四孝圖》,是舊時宣揚封建孝道的通俗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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