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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4)


  十一

  太陽也不出,門也不開,日日是兩頓飯。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曉得妹子死掉的緣故,也全在他。那時我妹子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母親哭個不住,他卻勸母親不要哭;大約因為自己吃了,哭起來不免有點過意不去。如果還能過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知道沒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親想也知道;不過哭的時候,卻並沒有說明,大約也以為應當的了。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現在想起來,實在還教人傷心,這真是奇極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著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裡,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

  十三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注釋】

  指「割股療親」,即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藥,以醫治父母的重病。這是封建社會的一種愚孝行為。《宋史·選舉志一》:「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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