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
一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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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平兄: 五日與七日的兩函,今天(十一)上午一同收到了。這封掛號信,卻並無要事,不過我因為想發議論,倘被遺失,未免可惜,所以寧可做得穩當些。 這裡的風潮似乎還在蔓延,不過結果是不會好的。有幾個人還想利用這機會高升,或則向學生方面討好,或則向校長方面討好,真令人看得可歎。我的事情大略已了,本可以動身了,而今天有一隻船,來不及坐,其次,只有星期六有船,所以於十五日才能走。這封信大約要和我同船到粵,但姑且先行發出。我大概十五上船,也許十六才開,則到廣州當在十九或二十日。我擬先住廣泰來棧,和騮先接洽之後,便姑且搬入學校,房子是大鐘樓,據伏園來信說,他所住的一間就留給我。 助教是伏園去謀來的,俺何敢自以為「恩典」,容易「爆發」也好,容易「發暴」也好,我就是這樣,橫豎種種謹慎,還是被人逼得不能做人。我就來自畫招供,自說消息,看他們其奈我何。我對於「來者」,先是抱給與的普惠,而惟獨其一,是獨自求得的心情。(這一段也許我誤解了原意,但已經寫下,不再改了。)這其一即使是對頭,是敵手,是梟蛇鬼怪,要推我下來,我即甘心跌下來,我何嘗願意站在臺上。我就愛梟蛇鬼怪,我要給他踐踏我的特權。我對於名譽,地位,什麼都不要,我只要梟蛇鬼怪夠了。但現在之所以只透一點消息於人間者,(一)為己,是還念及生計問題;(二)為人,是可以暫以我為偶象〔像〕,而作改革運動。但要我兢兢業業,專為這兩事犧牲,是不行了。我犧牲得夠了,我從前的生活,都已犧牲,而受者還不夠,必要我奉獻全部的生命。我現在不肯了,我愛「對頭」,我反抗他們。 這是你知道的,我這三四年來,怎樣地為學生,為青年拚〔拼〕命,並無一點壞心思,只要可給與的便給與。然而男的呢,他們互相嫉妒,爭起來了,一方面不滿足,就想打殺我,給那〔哪〕方面也無所得。看見我有女生在坐,他們便造流言。這些流言,無論事之有無,他們是在所必造的,除非我和女人不見面。他們貌作新思想,其實都是暴君酷吏,偵探,小人。倘使顧忌他們,他們更要得步進步。我蔑視他們了。我有時自己慚愧,怕不配愛那一個人;但看看他們的言行思想,便覺得我也並不算壞人,我可以愛。 那流言,最初是韋漱園通知我的,說是沉鐘社中人所說,《狂飆》上有一首詩,太陽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今天打聽川島,才知此種流言早已有之,傳播的是品青,伏園,衣萍,小峰,二太太……。他們又說我將她帶在廈門了,這大約伏園不在內,而送我上車的人們所流布的。黃堅從北京接家眷來此,又將這流言帶到廈門,為攻擊我起見,廣布於人,說我之不肯留,乃為月亮不在之故。在送別會上,陳萬里且故意說出,意圖中傷。不料完全無效,風潮並不稍減。我則十分坦然,因為此次風潮,根株甚深,並非由我一人而起。況且如果是「夜」,當然要有月亮,倘以此為錯,是逆天而行也。 現在是夜二時,校中暗暗熄了電燈,帖〔貼〕出放假條告,當被學生髮見,撕掉了。從此將從驅逐秘書運動,轉為毀壞學校運動。 《生財有大道》那一篇,看筆法似乎是劉半農做的。老三不回去了,聽說今年總當回京一次,至遲以暑假為度。但他不至於散佈流言。我現在真自笑我說話往往刻薄,而對人則太厚道,我竟從不疑及衣萍之流到我這裡來是在偵探我;並且今天才知道我有時請他們在客廳裡坐,他們也不高興,說我在房裡藏了月亮,不容他們進去了。我托羨蘇買了幾株柳,種在後園,拔去了幾株玉蜀黍,母親也大不以為然,向八道灣鳴不平,聽說二太太也大放謠言,說我縱容學生虐待她。現在是往來很親密了,老年人容易受騙。所以我早說,我一出西三條,能否複返,是一問題,實非神經過敏之談。 但這些都由它去,我自走我的路。不過這回廈大風潮,我又成了中心,正如去年之女師大一樣。許多學生,或則跟到廣州,或往武昌,為他們計,是否還應該留幾片鐵甲在身上,再過一年半載,此刻卻還未能決定。這只好于見到時商量。不過不必連助教都怕做,對語〔話〕都避忌,倘如此,那真成了流言的囚人了。 迅。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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