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一一五


  My dear teacher:

  昨廿六日我到學校把東西全搬回高第街了,本來想等你的信能夠寄至高第街,然後搬取拾〔什〕物,但前日報紙刊載了廖校長辭職,薦李勵莊及我二人的呈文後,我恐防反對者以為我是在請假候做校長,所以急急搬去什物,以示決絕,當即對號房說明,有書信則請存起代去領取,或由葉姓表姊轉交,並給他一個孫總理遺像(中央銀行一元鈔票)大約他不至於作殷羨吧!

  我遲遲不願搬出也有一原因,就是物件由校搬至別處易,由家搬至別處難,但實迫處此,也只好見一步做一步就是了。我現在住在嫂嫂家裡,她甚明達,對我也好,不過侄子嘈吵,不是用功之所,我是在閑著等機會,我也並不心急,對於做事和見人,因為的確不過只有三十天功夫了。事實如此,並非「性急而傻」也,而且我也有一點樂觀的地方,就是自本月十六至廿六回家不過住了十天,昨日回校見人,都說我胖了,精神也好了許多,實在前時太耗精神了,此時休養再十天,十天,十天,加三倍的肥胖,不是更好麼,雖然胖瘦之於我本身沒關係,但為人們看相計,也是胖些好吧!現時我睡也很多,每晚十時睡到次早九時,有十多個鐘頭了,這個懶骨頭,如何處置它?

  廿四早我到廣泰來棧找孫伏園,因為廿二他到校找我不見,留下片子說改天再來訪,而我不住校,怕相左不好意思,所以去找他,到了他剛起,(上午九時多)說是中飲(原文如此)昨睡了一天,他是冬至晚上到雲,那客棧(全廣州市都是)的工人要求加薪罷工,連領路也不肯,並且迫著伏園立刻搬,我說還是早些打算好,因為他們不留情的。伏園又送我一雙拖鞋,好似北京你見我穿的那雙一類東西,他說是福建特產,甚便宜雲,但他給我的還是太長,大約比腳長一寸,他要送到我家裡,我說等我帶去好了,所以收下了。他又帶我到海珠公園(就在他住的前面不遠),後來他想同我到沙面玩,我想入城去,他要見朱家驊,也要入城,我就約他同行,到城內一間西菜館食簡便的餐,他是病睡一天,食東西怕油還沒有我能吃,看他談話的意思,是多住些時,待有伴再由陸路往武昌,擬先打電話給陳啟修雲。他又說:他的東西太多,擬到中大代你找好房子,把他的東西放在裡面,算是代你占房子,實則他的東西帶不了許多,叫你替他保管,並相當時候帶走。昨日我到校搬物時,路經雙門底的商務書館,遇伏園,他說即於廿四那晚搬入中大大鐘樓上面雲。我因急返校未多談。我想,他會不會先不到武昌,等陳打好地基建起房子再看機而動,先在這裡活動,若有較好的則暫不去,因聽他說朱是右的,不贊成共的,朱連陳們走,《民國日報》移北也不知,他們是不相合的,而伏老則兩面俱熟,各不相同,只有於中決〔抉〕擇取捨,而且他光杆辦報,也不成的,還是要有一批熟人,如此現時若在粵的人多於鄂,則我以為他或未必去,至於對得起陳否,當在其次也。

  我前(複十三日)信不是說你十二月十二寄的信沒收到嗎?昨廿六到校收東西,我特索辦公室(新校)鎖匙,開門向辦公桌一搜,見抽斗內有你十二月十二的信,我才知到〔道〕前時我沒到校辦事,那用人告我辦事處沒信,乃因看不見抽斗也。總沒遺失,還算幸事,這是怪我因公荒失,未到校細搜的原故。你那信是十二月十一夜寫的,只有一紙,你是盼信,但及今必已陸續收到了。

  聽伏老說,許先生的事還沒解決,朱雲,現時對於未下聘書的要從嚴處理,非俟人到不發書雲。孫也承認朱比顧右,看他們改革後似乎有幾分似,但也未必,因政治訓育的人似乎非右。但我到現時究不知廣州的黨是什麼東西,因為你看他談論態度是左的,也可以說是同情蘇俄攻擊樹的派的,但是此中又有許多派別,即如我在女師,我不過見學校之黑暗,又因有一部分人和我同行動,所以改革了一下,革去了兩個學生,但結果那一班同事辭職去了,校長也辭職,捉我做傻子,白看了幾天學校,捱了幾天罵,然後自覺的請病辭職。但未請病以前就蒙蔽我一人不知情(他們去),既請病,(因三主任,一稱辭,一辭而當面稱非辭)而我因還有一人未辭,若我辭了,令那人難做,所以請病,以抵制他們實際不到校,而熟〔孰〕知還可以利用,還可以因我未辭而介紹繼任,幸不成功(昨聽說姓李的答應了,但學生們反對或說不反對雲),否則真不值得,如此還算小事,乃又聞說,那從前和我一起做事的同事,其中最激烈,總是代革新學生運籌帷幄的人,說我是共,有許多反對我的話,說我以為他們是同志,引為同調,現時我看清了他們不是,他們也知我是共雲。你看多麼可怕,一向努力共同工作的人,現時是這樣說我;固然我之非共,你所深知,即對於國民黨,我也不過承認為比較的,非絕對的,而且即便是要我獻身於黨,效死於党,現在尚非其時,我之入黨,也有幾分預備無聊時消遣自身,而現在則絕對不是時候,他們這樣說我,我想也許是因女師退出,大家散開,回想失敗,不甘心於一人,於是這適當其沖的我,就如北方軍閥之下一樣被判以赤化了,就深刻的教訓,給我對於為黨做事也沒勇氣了,所以我現時心中甚泰然,一鼓之氣已消,我是深深的希望只教幾點鐘書,每月得幾十元代價,再自己有幾小時做願意做的事,就算幸福了。

  我回想我的吃虧,就是鋒芒太露,不能做蝙蝠,其實我有什麼大的宗旨,我對於他們算什麼?不過有人勉我做點事,我也以為做點事就是了。

  現時是午十二時半,我要到街上去,下次再談吧!

  Your H.M.

  十二月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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