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七八


  My dear teacher:

  我前信已經說,我這個學校發生事情了,現在告訴你這幾天的好玩工作,現在雖然似乎更多事做,但也不見得一個空間同時不能容二物的,所以我現時之忙,不在彼而在此,可是興趣多,我的精神快樂起來了。

  我們不滿意于這校學生,自入校至前幾天,個個教職員都提心吊膽來順從委曲將就她們,而不特不得小姐滿意,至我們辦事的弄得筋疲力竭,叫苦連天,忽然間一個機會來了!原來陽十月廣州學生聯合會例須召集各校開全體大會,每校卅人中選舉一人出席,我校學生會為右派把持,右派自樹的派沈洪慈被逐出境,各校樹的派(以手杖——粗的——為武器,以攻打敵黨,有似意大利棒喝團)分子次第消滅,惟我校餘孽仍存,且把持學生會,在十月廿九(星五)接廣州學聯會通知派出席代表後,我校學生會主席李秀梅,先不將函公佈,暗中策劃己派分子若干人為預選人物,佈置妥當,然後於(星六)卅日早在黑板佈告學生會開全體大會選舉代表會,時間是下第二時之十分鐘,但不依校規先通知學校,當由我叫學生會代表來質問,始答應將時間改至午飯後,由我探聽,始知選舉大會為選舉出席學生聯合會事,而黑板不明寫,顯見含有作用。我想,這關係于學生界及學校前途甚重,因急向與我們同意見之學生聯絡,希望其有法對待這次選舉黑幕。及星六上午學生會主席名李秀梅的因早上開會被干涉,乃改於午十二時開全體大會,但仍不先得學校允可,並候至十二時半人全到校上課時始搖鈴開會,而有些學生則因先生已到教室,照舊上課,有些則在會場旁彈劾這次會議主席舞弊違法。及星期日(卅一)該違法學生大會所選出之代表到學聯會出席時,反對之學生則親攜公函向大會否認其代表資格,由青年部判決,認有糾紛不許出席,是日學生會更因有別校同此情形,變成流會,改本星期日(七號)再召集大會,而代表學校之學生廿五人則如何解決?該學生會主席自知罪設法遮掩耳目,更於七號午後代表出席學聯會之前二三時召集合法班代表會議,追認該日選出之代表為合法,更開大會討論,兩派引起糾紛,學校強制,而反右派之學生則貼標貼,發傳單以宣佈李秀梅主席罪狀。學校藉口(避)免糾紛,禁止兩方開會,一面請中央、省、市三青年部長到校演說反動派情形,學校不准學生開會,而學生強要求,答應令其開會,兩方有二人佈告意見,更由學校佈告實情,然後宣告散會,但右派不受約束,仍要繼開,並呼校長反革命,當將說話者記住,後組織特別裁判委員會,議決主席(違)犯校章開除,說校長反革命的那個,則謂其侮辱師長,亦開除,立即佈告。今日(星四,十一月四日)為開除學生之第一日,看來各班照常上課,無舉動,更不令開會,但右派暗中活動,請各班人簽名。聞明日(星五,五號)或有遊行散傳單訴冤,或硬擁已開除之主席回校主持開會,但未必更有何種重大行動,因中山大學的反革命右派分子如樹的党沈洪慈等,平日在廣州以中大為大本營,操縱各校學生會,現中大改組,中大學生會亦為左派支配,而中央,省市各青年部長(管轄學校)亦多與左派接近,故我校反動派雖設法求助,結果學校或者由右而向左轉,姑無論其辦法,是否先停辦,或另有他法,總之,離開此校,我早亦願意,現天假機會,能稍盡力於黨,使學校改變舊日右傾而左轉,則不枉我回母校一次,白捱數月,這是成功的話,若說失敗,被學生攻倒,也沒有什麼,反正我並未打算在這裡多擔〔耽〕擱。

  今日閱報說閩南已被革命軍肅清,閩周兵逃回廈門,那麼,廈門交通不知有沒有變,此信能早日到否?

  李遇安日前來一信,說見伏園,知我來粵約時一見。他是老實人,我回信給他,有空到校來了。

  廣州陸續涼起來,早晚穿夾(衣),中午穿單衣二件可矣。

  伏園已回廈否?他既由廈來粵作事,又回去,有什麼原故?

  這些天我在校加倍用心對待敵人,閑的時候也想起沒有來信,今晚一查,則卅才收過你的一信(二十四寄),可見這是我孩子氣了。

  你也孩氣十足,所以我雖然困倦,也歡喜寫幾句話,但以後或多隔幾日寫信,必是有趣的向敵人奮鬥事忙,稍閑即複,不須掛念,要說的話大約夠了,先暫「帶住」。

  Your H.M.十一月四晚十一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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