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七四


  廣平兄:

  前日(廿七)得廿二日的來信後,寫一回信,今天上午自己拿到郵局去,剛投入郵箱,局員便將二十二日發的快信交給我了。這兩封信是同船來的,論理本應該先收到快信,但說起來實在可笑,這裡的情形是異乎尋常的。平常信件,一到就放在玻璃箱內,我們倒早看見;至於掛號的呢,卻秘而不宣,一個局員躲在房裡,一封一封上帳,又寫通知單,叫人帶印章去取。這通知單也並不送來,仍舊供在玻璃箱內,等你自己走過看見。快信也同樣辦理,所以凡掛號信和「快」信,一定比普通信收到得遲。

  我暫不赴粵的情形,記得又在二十一日的信裡說過了;現在伏園已有信來,並未有非我即去不可之意,既然開學在明年三月,則年底去也還不遲。我自然也有非即去不可之心,雖然並不全為公事。但事實的牽扯實在也太利害,就是,走開三禮拜後,所任的事擱下太多,倘此後一一補做,則工作太重,倘不補,就有沾〔占〕了便宜的嫌疑。假如長在這裡,自然可以慢慢地補做,不成問題,但我又並不作長久之計,而況還有玉堂的苦處呢。

  至於我下半年那〔哪〕裡去,那是不成問題的。上海,北京,我都不去,倘無別處可去,就仍在這裡混半年。現在的去留,專在我自己,外界的鬼祟,一時還攻我不倒。我很想吃楊桃,其所以熬著者,為己,只有一個經濟問題,為人,就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刻被攻擊,所以有些彷徨。人就能為這樣的小問題所牽制,實在可歎。

  才發信,沒有什麼事了,再談罷。

  迅 十·二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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