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四一


  廣平兄:

  在好看的天亮還未到來之前,再看了一遍大作,我以為還不如不發表。這類題目,其實,在現在,只能我做的,因為大概要受攻擊。然而我不要緊,一則,我自有還擊的方法,二則,現在做「文學家」似乎有些做厭了,仿佛要變成機械,所以倒很願意從所謂「文壇」上摔下來。至於如諸君之雪花膏派,則究屬「嫩」之一流,犯不上以一篇文章而得攻擊或誤解.終至於「泣下沾襟」。

  那上半篇,如在小說,或回想的文章中,毫不為奇,但在論文中,而給現在的中國讀者看,還太直白;至於下半篇,實在有點迂。我本來說這種罵法,是「卑劣」的,而你卻硬誣賴我「引以為榮」,真是可惡透了。

  其實,對於滿抱著傳統思想的人們,也還大可以這樣罵。看目下有些批評文章,外表雖然沒有什麼,而骨子裡卻還是「他媽的」思想,對於這樣批評的批評,倒不如直捷〔截〕爽快地罵出來,就是「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於人我均屬合適。我常想:治中國應該有兩種方法,對新的用新法,對舊的用舊法。例如「遺老」有罪,即該用清朝的法律:打屁股。因為這是他所佩服的。民國革命時,對於任何人都寬容——那時稱為「文明」——但待到第二次革命失敗,許多舊黨對於革命黨卻不「文明」了:殺。假使那時(元年)的新黨不「文明」,許多東西早已滅亡,那〔哪〕裡會再來發揮他們的老手段。現在以「他媽的」罵背著祖宗的木主自傲的人,夫豈太過也歟哉!

  還有一篇,今天已經發出去,但將兩段並作一個題目了:「五分鐘與半年」。這多麼漂亮呀。

  天只管下雨,繡花衫不知如何,放晴的時候,趕緊曬一曬罷。千切千切!

  迅

  七月二十九或三十日,隨便。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