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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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平兄: 拆信案件,或者它們有些受了冤,因為卅一日的那一封,也許是我自己拆過的。那時已經很晚,又寫了許多信,所以自己不大記得清楚,但記得將其中之一封拆開(從下方),在第一張上加了一點細注。如你所收的第一張上有小注,那就確是我自己拆過的了。 至於別的信,我卻不能代它們辯護。其實私拆函件,本是中國慣技〔伎〕(我也早料到的,歷來就已豫〔預〕防),但是這類技〔伎〕倆,也不過心勞日拙而已。聽說明的方孝孺就被永樂滅十族,其一是「師」,但也許是齊東野語,我沒有考查過這事的真偽。可是從西瀅的文字上看來,此輩一得志,怕要「滅系」,「滅籍」了。 明明將學生開除,而佈告文中文其詞曰「出校」,我當時頗歎中國文字之巧。今見上海印捕擊殺學生,而路透電則雲,「若干人不省人事」,可謂異曲同工,但此系中國報譯文,不知原文如何。 其實我並不很喝酒,飲酒之害,我是深知道的。現在也還是不喝的時候多,只要沒有人勸喝。多住些時,亦無不可的。 汪先生的宣言發表了,而引「某女士」言以為重,可笑。他們大抵愛用「某」字,不知何也。又觀其意似乎說「某籍某系」想將學校解散,也是一種奇談,黑幕中人面目漸露,亦殊可觀,可惜他又要「南歸」了。 迅 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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