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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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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EAR: 今天下午剛發一信,現在又想執筆了。這也等於我的功課一樣,而且是願意做的那一門,高興的就簡直做下去罷,於是乎又有話要說出來了—— 這時是晚上九點半,我想起今天是禮拜五,明天是禮拜六,一禮拜又快過去了,此信明天發,免得日曜①受耽擱。料想這信到時,又過去一禮拜了,得到你的回信時,又是一禮拜,那麼總共就過去三個禮拜了,那是在你接到此信,我得了你回復此信的時候的話。雖然這還很有些時光,但不妨以此先自快慰。話雖如此,你如沒有功夫,就不必每得一信,即回一封,因為我曉得你忙,不會掛念的。 生怕記起的又即忘記了,先寫出來罷:你如經過琉璃廠,不要忘掉了買你寫日記用的紅格紙,因為已經所餘無幾了。你也許不會忘記,不過我提起一下,較放心。 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然而也不喜歡托人帶出去,我就將信藏在衣袋內,說是散步,慢慢的走出去,明知道這絕不是什麼秘密事,但自然而然的好像覺得含有什麼秘密性似的。待到走到郵局門口,又不願投入掛在門外的方木箱,必定走進裡面,放在櫃檯下面的信箱裡才罷。那時心裡又想:天天寄同一名字的信,郵局的人會不會詫異呢?於是就用較生的別號,算是挽救之法了。這種古怪思想,自己也覺得好笑,但也沒有制服這個神經的神經,就讓他胡思亂想罷。當走去送信的時候,我又記起了曾經有一個人,在夜裡跑到樓下房外的信筒那裡去,我相信天下癡呆蓋無過於此君了,現在距郵局遠,夜行不便,此風萬不可長,宜切戒之!!!! 今日下午也縫衣,出去寄信時又買些水果,回來大家分吃了。你帶去的雲腿吃過了沒有?還可口麼?我身體精神都好,食量也增加,不過繼續著做一種事情,稍久就容易吃力,渾身疲乏。我知道這個道理,所以時而做些事,時而坐坐,時而睡睡,坐睡都厭了就到馬路上來回走一個短路程,這樣一調節,也就不致吃苦了。 時局消息,閱報便知,不多述了,有時北報似更詳悉。聽說現在津浦路還照常,但來時要打聽清楚才好。 YOUR H.M.五月十七夜十時。 【注釋】 ①日曜:即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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