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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廣平兄:

  三日寄出一信,並刊物一束,系《語絲》等五本,想已到。今天得二日來信,可謂快矣。對於廿六日函中的一段話,我於廿九日即發一函,想當我接到此信時,那邊必亦已到,現在我也無須再說了。其實我這半年來並不發生什麼「奇異感想」,不過「我不太將人當作犧牲麼」這一種思想——這是我向來常常想到的思想——卻還有時起來,一起來,便沉悶下去,就是所謂「靜下去」,而間或形於詞色。但也就悟出並不儘然,故往往立即恢復,二日得中央政府遷移消息後,便連夜發一信(次日又發一信),說明我的意思與廿九日信中所說者並無變更,實未有願你「終生顛倒於其中而不自拔」之意,當時僅以為在社會上閱歷幾時,可以得較多之經驗而已,並非我將永遠靜著,以至於冷眼旁觀,將H.M.賣掉,而自以為在孤島中度寂寞生活,咀嚼著寂寞,即足以自慰自贖也。

  但廿六日信中的事,已成往事,也不必多說了。中大的鐘點雖然較多,我想總可以設法教一點擔子稍輕的功課,以求有休息的餘暇,況且抄錄材料等等,又可有幫我的人,所以鐘點倒不成問題。每週二十時左右者,大抵是紙面文章,也未必實做的。

  你們的學校,真是好像「濕手捏了幹麵粉」,粘纏極了,雖然「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但在位者不講信用,專責「匹夫」,使幾個人挑著重擔,未免太任意將人來做無謂的犧牲。我想,事到如此,該以自己為主了,覺得耐不住,便即離開,倘因生計或別的關係,非暫時敷衍不可,便再敷衍它幾日。「以德感」,「以情系」這些老話頭,只好置之度外。只有幾個人是做不好的。還傻什麼呢?「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①

  伏園須直往武昌了,不再轉廣州,前信似已說過。昨有人(據雲系民黨)從汕頭來,說陳啟修因為洩漏機密,已被黨部捕治了。我和伏園正驚疑,擬電詢,今日得你信,知二日曾經看見他,以日期算來,則此人是造謠言的。但何以要造如此謠言,殊不可解。

  前一束刊物不知到否?記得先前也有一次,久不到,而終在學校的郵件中尋來。三日又寄一束,到否也是問題。此後寄書,殆非掛號不可。《桃色的雲》②再版已出了,擬寄上一冊,但想寫幾個字,並用新印,而印泥才向上海去帶,大約須十日後才來,那時再寄罷。

  迅。十二月六日之夜。

  【注釋】

  ①「匹夫匹婦之為諒也」等語,見《論語·憲問》。

  ②《桃色的雲》:童話劇,愛羅先珂作,魯迅譯。一九二三年北京新潮社初版,一九二六年北新書局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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