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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子見南子》(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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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教育部訓令第九五二號令山東教育廳 查該省省立第二師範校長宋還吾被控侮辱孔子一案,業令行該廳查辦,並加派本部參事朱葆勤,會同該廳,嚴行查辦各在案。茲據該參事廳長等,將查明各情,會同呈複前來。 查該校校長宋還吾,既據該參事廳長等,會同查明,尚無侮辱孔子情事,自應免予置議。惟該校校長以後須對學生嚴加訓誥,並對孔子極端尊崇,以符政府紀念及尊崇孔子本旨。除據情並將本部處理情形,呈請行政院鑒核轉呈,暨指令外,合行令仰該廳知照,並轉飭該校校長遵照,此令。 十 曲阜二師校長呈山東教育廳文 呈為呈請事案。據山東《民國日報》《山東黨報》二十八日登載教育部訓令九五二號,內開「云云」。查辦以來,引咎待罪,二十餘日,竟蒙教育部昭鑒下情,免予置議,感激之餘,亟思圖報。惟關於訓誥學生,尊崇孔子兩點,尚無明文詳細規定。恐再有不符政府紀念及尊崇孔子本旨,致重罪戾。又以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紀念,為期已迫,是以未及等候教廳載令到校,提前呈請。查孔家哲學之出發點,約略言之,不過一部《易經》。「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類此乾坤定位,貴賤陳列,以明君臣之大義,以立萬世之常經的宇宙觀,何等整齊。自民國肇造以來,由君主專制之政體,一變而為民主民治,由孔家哲學之觀點論之,實不啻翻天倒澤,加履首上,上下不辯,民志不定,乾坤毀滅,陰陽錯亂,「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如此則孔家全部哲學,尚何所根據乎?此後校長對學生,有所訓誥,如不闡明孔子尊君之義,則訓誥不嚴,難免違犯部令之罪;如闡明孔子尊君之義,則又抵觸國體,將違犯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校長在武漢被共黨逮捕入獄,八十餘日,飽嘗鐵窗風味,至今思之,猶覺寒心,何敢再觸法網,重入囹圄。校長效力党國,如有罪戾,應請明令處置,如無罪戾,何為故使進退維谷?校長懷刑畏法,只此一端,已無以自處。竊謂應呈請部院,刪除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或明令解釋講演孔子尊君之義為不抵觸國體,則校長將有所遵循,能不獲罪。又查尊崇孔子最顯著者莫過於祭孔典禮,民國以來,祭孔率行鞠躬禮,惟袁世凱籌備帝制時,則定為服「祭天服」,行跪拜禮,張宗昌在山東時亦用跪拜禮。至曲阜孔裔告祭林廟時,自袁世凱以來,以至今日,均系服「祭天服」,行跪拜禮,未嘗稍改。本校設在曲阜,數年前全校師生赴孔廟參加祭孔典禮,曾因不隨同跪拜,大受孔裔斥責,幾起衝突。刻距現行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為期不足一月,若不預製「祭天服」,定行「跪拜禮」,倘被孔裔控告,為尊崇孔子,未能極端,則校長罪戾加重,當何詞以自解?若預製「祭天服」,則限於預算,款無所出,實行「跪拜禮」,則院部尚無功令,冒然隨同,將違背現行禮節,當然獲罪。且查曲阜衍聖公府,輸資設立「明德中學」,向無所謂星期,每舊曆庚日,則休假一日,名曰「旬休」,舊曆朔望,例須拜孔,行三跪九叩禮,又每逢祭孔之時,齊集廟內,執八佾舞於兩階。本校學生如不從同,則尊崇不能極端,如須從同,是否違背院部功令。凡此種種,均請鈞廳轉院部,明令示遵。臨呈不勝迫切待命之至。謹呈山東省政府教育廳廳長何。 山東省立第二師範校長宋還吾。七月二十八日 十一 山東教育廳訓令第一二〇四號﹙八月一日﹚ 省立第二師範校長宋還吾調廳另有任用,遺缺以張敦訥接充。此令。 十二 結語 有以上十一篇公私文字,已經可無須說明,明白山東曲阜第二師範學校演《子見南子》一案的表裡。前幾篇呈文(二至三),可藉以見「聖裔」告狀的手段和他們在聖地的威嚴。中間的會呈(四),是證明控告的說誑。其次的兩段記事(五至六),則揭發此案的內幕和記載要人的主張的。待到教育部訓令(九)一下,表面上似乎已經無事,而宋校長偏還強項,提出種種問題(十),於是只得調廳,另有任用(十一),其實就是「撤差」也矣。這即所謂「息事寧人」之舉,也還是「強宗大姓」的完全勝利也。 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一夜 魯迅 編訖謹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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