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集外集拾遺補編 | 上頁 下頁 |
擬播布美術意見書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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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為美術 美術為詞,中國古所不道,此之所用,譯自英之愛忒(art or fine art)。愛忒雲者,原出希臘,其誼為藝,是有九神②,先民所祈,以冀工巧之具足,亦猶華土工師,無不有崇祀拜禱矣。顧在今茲,則詞中函有美麗之意,凡是者不當以美術稱。 希臘之民,以美術著於世,然其造作,初無研肄,僅憑直覺之力,以判別天物美惡,惟其為覺敏,故所成就者神。蓋凡有人類,能具二性:一曰受,二曰作。受者譬如曙日出海,瑤草作華,若非白癡,莫不領會感動;既有領會感動,則一二才士,能使再現,以成新品,是謂之作。故作者出於思,倘其無思,即無美術。然所見天物,非必圓滿,華或槁謝,林或荒穢,再現之際,當加改造,俾其得宜,是曰美化,倘其無是,亦非美術。故美術者,有三要素:一曰天物,二曰思理,三曰美化。緣美術必有此三要素,故與他物之界域極嚴。 刻玉之狀為葉,髹漆之色亂金,似矣,而不得謂之美術。象齒方寸,文字千萬,核桃一丸,台榭數重,精矣,而不得謂之美術。幾案可以弛張,什器輕於攜取,便於用矣,而不得謂之美術。太古之遺物,絕域之奇器,罕矣,而非必為美術。重碧大赤,陸離斑駁,以其戟刺;奪人目精,豔矣,而非必為美術,此尤不可不辨者也。 二 美術之類別 由前之言,可知美術雲者,即用思理以美化天物之謂。苟合於此,則無間外狀若何,鹹得謂之美術。如雕塑、繪畫、文章、建築、音樂皆是也。區分之法,始于希臘柏拉圖③,其類凡二: (甲)靜美術 (乙)動美術 柏氏以雕塑,繪畫為靜,音樂,文章為動,事屬草創,為說不完。後有法人跋多④區分為三,德人黑智爾⑤承之。 (甲)目之美術 (乙)耳之美術 (丙)心之美術 屬目者為繪畫雕塑,屬耳者為音樂,屬心者為文章,其說之不能具是,無異前古。近時英人珂爾文⑥以為區別之術,可得三種,今具述於次;凡有美術,均可取其一以分隸之。 (一)(甲)形之美術 (乙)聲之美術 美術有可見可觸者,如繪畫、雕塑、建築,是為形美;有不可見不可觸者,如音樂、文章,是為音美。顧中國文章之美,乃為形聲二者,是又非此例所能賅括也。 (二)(甲)摹擬美術 (乙)獨造美術 美術有擬象天物者,為雕刻、繪畫、詩歌;有獨造者,為建築、音樂。此二者雖間亦微涉天物,而繁複腠會,幾於脫離。 (三)(甲)致用美術 (乙)非致用美術 美術之中,涉於實用者,厥惟建築。他如雕刻、繪畫、文章、音樂,皆與實用無所系屬者也。 三 美術之目的與致用 言美術之目的者,為說至繁,而要以與人享樂為臬極,惟于利用有無,有所牴午。主美者以為美術目的,即在美術,其於他事,更無關係。誠言目的,此其正解。然主用者則以為美術必有利於世,儻其不爾,即不足存。顧實則美術誠諦,固在發揚真美,以娛人情,比其見利致用,乃不期之成果。沾沾於用,甚嫌執持,惟以頗合於今日國人之公意,故從而略述之如次: 〇 美術可以表見文化 凡有美術,皆足以征表一時及一族之思惟,故亦即國魂之現象;若精神遞變,美術輒從之以轉移。此諸品物,長留人世,故雖武功文教,與時間同其灰滅,而賴有美術為之保存,俾在方來,有所考見。他若盛典侅事⑦,勝地名人,亦往往以美術之力,得以永住。 〇 美術可以輔翼道德 美術之目的,雖與道德不盡符,然其力足以淵邃人之性情,崇高人之好尚,亦可輔道德以為治。物質文明,日益曼衍,人情因亦日趣於膚淺;今以此優美而崇大之,則高潔之情獨存,邪穢之念不作,不待懲勸而國乂安。 〇 美術可以救援經濟 方物見斥,外品流行,中國經濟,遂以困匱。然品物材質,諸國所同,其差異者,獨在造作。美術弘布,作品自勝,陳諸市肆,足越殊方,爾後金資,不虞外溢。故徒言崇尚國貨者末,而發揮美術,實其本根。 四 播布美術之方 美術之用,大者既得三事,而本有之目的,又在與人以享樂,則實踐此目的之方術,自必在於播布。播布雲者,謂不更幽秘,而傳諸人間,使與國人耳目接,以發美術之真諦,起國人之美感,更以冀美術家之出世也。茲擬應行之事如次: 〇 建設事業 美術館:當就政府所在地,立中央美術館,為光復記念,次更及諸地方。建築之法,宜廣征專家意見,會集圖案,擇其善者,或即以舊有著名之建築充之。所列物品,為中國舊時國有之美術品。 美術展覽會:建築之法如上。以陳列私人所藏,或美術家新造之品。 劇場:建築之法如上。其所演宜用中國新劇,或翻譯外國著名新劇,更不參用古法;複以圖書陳說大略,使觀者咸喻其意。若中國舊劇,宜別有劇場,不與新劇混淆。 奏樂堂:當就公園或公地,設立奏樂之處,定日演奏新樂,不更參以舊樂;惟必先以小書說明,俾聽者咸能領會。 文藝會:當招致文人學士,設立集會,審國人所為文藝,擇其優者加以獎勵,並助之流布。且決定域外著名圖籍若干,譯為華文,布之國內。 〇 保存事業 著名之建築:伽藍宮殿,古者多以宗教或帝王之威力,令國人成之;故時世既遷,不能更見,所當保存,無令毀壞。其他若史上著名之地,或名人故居、祠宇、墳墓等,亦當令地方議定,施以愛護,或加修飾,為國人觀瞻游步之所。 碑碣:椎拓既多,日就漫漶,當申禁令,俾得長存。 壁畫及造像:梵刹及神祠中有之,間或出於名手。近時假破除迷信為名,任意毀壞,當考核作手,指定保存。 林野:當審察各地優美林野,加以保護,禁絕剪伐;或相度地勢,辟為公園。其美麗之動植物亦然。 〇 研究事業 古樂:當立中國古樂研究會,令勿中絕,並擇其善者,布之國中。 國民文術:當立國民文術研究會,以理各地歌謠、俚諺、傳說、童話等。詳其意誼,辨其特性,又發揮而光大之,並以輔翼教育。 【注釋】 ①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三年二月北京《教育部編纂處月刊》第一卷第一冊,署名周樹人。原為句讀。 ② 九神:古希臘人所崇奉的九位女神,她們分別主管歷史,音樂和詩歌、喜劇、悲劇、舞蹈、抒情詩、頌歌、天文、史詩。 ③ 柏拉圖(Platon,前427─前347):古希臘哲學家。著有《對話集》。 ④ 跋多(C.Batteux,1713─1780):法國教士、學者。著有《各種美術歸結到一個原則》《文學教程》等。 ⑤ 黑智爾(G.Hegel,1770─1831):通譯黑格爾,德國哲學家。著有《邏輯學》《精神現象學》《美學》等。 ⑥ 珂爾文(S.Colvin,1845─1927):通譯科爾溫,英國文藝評論家,劍橋藝術大學教授,大英博物館印刻畫和素描部負責人。著有《回憶錄》等。 ⑦ 侅事: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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