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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一)


  做《內經》的不知道究竟是誰。對於人的肌肉,他確是看過,但似乎單是剝了皮略略一觀,沒有細考校,所以亂成一片,說是凡有肌肉都發源於手指和足趾。宋的《洗冤錄》說人骨,竟至於謂男女骨數不同;老仵作之談,也有不少胡說。然而直到現在,前者還是醫家的寶典,後者還是檢驗的南針:這可以算得天下奇事之一。

  牙痛在中國不知發端於何人?相傳古人壯健,堯舜時代蓋未必有;現在假定為起於二千年前罷。我幼時曾經牙痛,曆試諸方,只有用細辛者稍有效,但也不過麻痹片刻,不是對症藥。至於拔牙的所謂「離骨散」,乃是理想之談,實際上並沒有。西法的牙醫一到,這才根本解決了;但在中國人手裡一再傳,又每每只學得鑲補而忘了去腐殺菌,仍複漸漸地靠不住起來。牙痛了二千年,敷敷衍衍的不想一個好方法,別人想出來了,卻又不肯好好地學:這大約也可以算得天下奇事之二罷。

  康聖人主張跪拜,以為「否則要此膝何用」。走時的腿的動作,固然不易於看得分明,但忘記了坐在椅上時候的膝的曲直,則不可謂非聖人之疏于格物也。身中間脖頸最細,古人則于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則于此打之,其格物都比康聖人精到,後人之愛不忍釋,實非無因。所以僻縣尚打小板子,去年北京戒嚴時亦嘗恢復殺頭,雖延國粹於一脈乎,而亦不可謂非天下奇事之三也!

  一月十五日。

  【注釋】

  本篇最初分四次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七日、二十日、二月十四日、二十日《京報副刊》。

  當第一節發表時,作者曾寫有《附記》如下:「我是一個講師,略近于教授,照江震亞先生的主張,似乎也是不當署名的。但我也曾用幾個假名發表過文章,後來卻有人詰責我逃避責任;況且這回又帶些攻擊態度,所以終於署名了。但所署的也不是真名字;但也近於真名字,仍有露出講師馬腳的弊病,無法可想,只好這樣罷。又為避免糾紛起見,還得聲明一句,就是:我所指摘的中國古今人,乃是一部分,別有許多很好的古今人不在內!然而這麼一說,我的雜感真成了最無聊的東西了,要面面顧到,是能夠這樣使自己變成無價值。」按這裡說的「不當署名」,系針對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京報副刊》所載署名江震亞的《學者說話不會錯?》一文而發。江震亞在這篇文章中說:

  「相信『學者說話不會錯』,是評論界不應有的態度。我想要免除這個弊病,最好是發表文字不署名。」他認為「當一個重要問題發生時,總免不了有站在某某一邊的人,來替某某辯論」。而且因為某某「是大學的教授,所以他的話不錯」,某某「是一個大學生,所以他的話錯了」。

  《內經》:即《黃帝內經》,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醫學文獻。約為戰國秦漢時醫家彙集古代及當時醫學資料纂述而成。全書分《素問》和《靈樞》兩部分,共十八卷。「肌肉都發源於手指和足趾」的說法,見《靈樞·經筋第十三》。

  《洗冤錄》:宋代宋慈著,共五卷,是一部較完整的法醫學專著。「男女骨數不同」的說法見於該書《驗骨》。

  細辛:多年生草本植物,中醫以全草入藥。

  康聖人:指康有為(1858—1927),字廣廈,號長素,廣東南海人,清末維新運動的領袖。一八九八年(清光緒二十四年)變法維新失敗後,他堅持君主立憲的主張,組織保皇黨,反對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辛亥革命後又與北洋軍閥張勳扶植清廢帝溥儀復辟。梁啟超在《康有為傳》中說他「成童之時,便有志于聖賢之學,鄉里俗子笑之,戲號之曰『聖人為』,蓋以其開口輒曰聖人聖人也。」「否則要此膝何用」一語,常見於康有為鼓吹尊孔的文電中,如他在《請飭全國祀孔仍行跪拜禮》中說:「中國民不拜天,又不拜孔子,留此膝何為?」又在《以孔教為國教配天議》中說:「中國人不敬天亦不敬教主,不知其留此膝以傲慢何為也?」

  格物:推究事物的道理。《禮記·大學》中有「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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