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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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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論現在還不能一味「費厄」 仁人們或者要問:那麼,我們竟不要「費厄潑賴」麼?我可以立刻回答:當然是要的,然而尚早。這就是「請君入甕」⒆法。雖然仁人們未必肯用,但我還可以言之成理。土紳士或洋紳士們不是常常說,中國自有特別國情,外國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適用麼?我以為這「費厄潑賴」也是其一。否則,他對你不「費厄」,你卻對他去「費厄」,結果總是自己吃虧,不但要「費厄」而不可得,並且連要不「費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費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對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費厄」的,大可以老實不客氣;待到它也「費厄」了,然後再與它講「費厄」不遲。 這似乎很有主張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於不得已,因為倘不如此,中國將不能有較好的路。中國現在有許多二重道德,主與奴,男與女,都有不同的道德,還沒有劃一。要是對「落水狗」和「落水人」獨獨一視同仁,實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紳士們之所謂自由平等並非不好,在中國卻微嫌太早一樣。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費厄潑賴」精神,我以為至少須俟所謂「落水狗」者帶有人氣之後。但現在自然也非絕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說:要看清對手。而且還要有等差,即「費厄」必視對手之如何而施,無論其怎樣落水,為人也則幫之,為狗也則不管之,為壞狗也則打之。一言以蔽之:「黨同伐異」⒇而已矣。 滿心「婆理」而滿口「公理」的紳士們的名言暫且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現今的中國,也還不能救助好人,甚至於反而保護壞人。因為當壞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時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決不聽從,叫喊僅止於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時,好人或稍稍蹶起,則壞人本該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論者又「勿報復」呀,「仁恕」呀,「勿以惡抗惡」呀……的大嚷起來。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占了便宜,何嘗改悔;並且因為是早已營就三窟,又善於鑽謀的,所以不多時,也就依然聲勢赫奕,作惡又如先前一樣。這時候,公理論者自然又要大叫,但這回他卻不聽你了。 但是,「疾惡太嚴」,「操之過急」,漢的清流和明的東林(22),卻正以這一點傾敗,論者也常常這樣責備他們。殊不知那一面,何嘗不「疾善如仇」呢?人們卻不說一句話。假使此後光明和黑暗還不能作徹底的戰鬥,老實人誤將縱惡當作寬容,一味姑息下去,則現在似的混沌狀態,是可以無窮無盡的。 七、論「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23) 中國人或信中醫或信西醫,現在較大的城市中往往並有兩種醫,使他們各得其所。我以為這確是極好的事。倘能推而廣之,怨聲一定還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於郅治。例如民國的通禮是鞠躬,但若有人以為不對的,就獨使他磕頭。民國的法律是沒有笞刑的,倘有人以為肉刑好,則這人犯罪時就特別打屁股。碗筷飯菜,是為今人而設的,有願為燧人氏(24)以前之民者,就請他吃生肉;再造幾千間茅屋,將在大宅子裡仰慕堯舜的高士都拉出來,給住在那裡面;反對物質文明的,自然更應該不使他銜冤坐汽車。這樣一辦,真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25),我們的耳根也就可以清淨許多罷。 但可惜大家總不肯這樣辦,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費厄潑賴」尤其有流弊,甚至於可以變成弱點,反給惡勢力佔便宜。例如劉百昭毆曳女師大學生(26),《現代評論》上連屁也不放,一到女師大恢復,陳西瀅鼓動女大學生佔據校舍時,卻道「要是她們不肯走便怎樣呢?你們總不好意思用強力把她們的東西搬走了罷?」(27)毆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劉百昭的先例的,何以這一回獨獨「不好意思」?這就因為給他嗅到了女師大這一面有些「費厄」氣味之故。但這「費厄」卻又變成弱點,反而給人利用了來替章士釗的「遺澤」保鑣。 八、結末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會激起新舊,或什麼兩派之爭,使惡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罷。但我敢斷言,反改革者對於改革者的毒害,向來就並未放鬆過,手段的厲害也已經無以復加了。只有改革者卻還在睡夢裡,總是吃虧,因而中國也總是沒有改革,自此以後,是應該改換些態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注釋】 ⒆:「請君入甕」:是唐朝酷吏周興的故事,見《資治通鑒》卷二〇四則天后天授二年:「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崔通謀,太后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服罪。」 ⒇:「黨同伐異」:語見《後漢書·黨錮傳序》。意思是糾合同夥,攻擊異己。陳西瀅曾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的《閒話》中用此語影射攻擊魯迅:「中國人是沒有是非的。……凡是同黨,什麼都是好的,凡是異黨,什麼都是壞的。」同時又標榜他們自己:「在『黨同伐異』的社會裡,有人非但攻擊公認的仇敵,還要大膽的批評自己的朋友。」 「婆理」:對「公理」而言,陳西瀅等人在女師大風潮中,竭力為楊蔭榆辯護,後又組織「教育界公理維持會」,反對女師大複校。這裡所說的「紳士們」,即指他們。參看《華蓋集·「公理」的把戲》。 (22):清流:指東漢末年的太學生郭泰、賈彪和大臣李膺、陳蕃等人。他們聯合起來批評朝政,暴露宦官集團的罪惡,於漢桓帝延熹九年(166)為宦官所誣陷,以結黨為亂的罪名遭受捕殺,十餘年間,先後四次被殺戮、充軍和禁錮的達七八百人,史稱「黨錮之禍」。東林,指明末的東林黨。主要人物有顧憲成、高攀龍等。他們聚集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時政,批評人物,對輿論影響很大。在朝的一部分比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們互通聲色,形成了一個以上層知識分子為主的政治集團。明天啟五年(1625)他們為宦官魏忠賢所屠殺,被害者數百人。 (23):「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語見朱熹在《中庸》第十三章的注文。 (24):燧人氏:我國傳說中最早鑽木取火的人,遠古的「三皇」之一。 (25):「求仁得仁又何怨」:語見《論語·述而》。 (26):劉百昭:湖南武岡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一九二五年八月,章士釗解散女師大,另立女子大學,派劉百昭前往籌辦,劉於二十二日雇用流氓女丐毆打女師大學生,並將她們強拉出校。 (27):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女師大學生鬥爭勝利,宣告複校,仍回原址上課。這時,陳西瀅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發表的《閒話》中,說了這裡所引的話,鼓動女子大學學生佔據校舍,破壞女師大複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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