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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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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論不「打落水狗」是誤人子弟的 總之,落水狗的是否該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後的態度。 狗性總不大會改變的,假使一萬年之後,或者也許要和現在不同,但我現在要說的是現在。如果以為落水之後,十分可憐,則害人的動物,可憐者正多,便是霍亂病菌,雖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卻何等地老實。然而醫生是決不肯放過它的。 現在的官僚和土紳士或洋紳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說是赤化,是共產;民國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說康黨,後是說革黨⑦,甚至於到官裡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榮,但也未始沒有那時所謂「以人血染紅頂子」⑧之意。可是革命終於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皇皇然若喪家之狗,將小辮子盤在頭頂上。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咸與維新」⑨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它們爬上來罷。於是它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⑩的時候,就突出來幫著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裡,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那麼多。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於鬼蜮的慈悲,使它們繁殖起來,而此後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更多的氣力和生命。 秋瑾⑾女士,就是死於告密的,革命後暫時稱為「女俠」,現在是不大聽見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鄉就到了一個都督,——等於現在之所謂督軍,——也是她的同志:王金髮⑿。他捉住了殺害她的謀主⒀,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然而終於將那謀主釋放了,據說是因為已經成了民國,大家不應該再修舊怨罷。但等到二次革命失敗後,王金髮卻被袁世凱的走狗槍決了,與有力的是他所釋放的殺過秋瑾的謀主。 這人現在也已「壽終正寢」了,但在那裡繼續跋扈出沒著的也還是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鄉也還是那樣的故鄉,年復一年,絲毫沒有長進。從這一點看起來,生長在可為中國模範的名城⒁裡的楊蔭榆⒂女士和陳西瀅先生,真是洪福齊天。 五、論塌台人物不當與「落水狗」相提並論 「犯而不校」⒃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⒄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這其實是老實人自己討苦吃。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後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說,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無力打;二是比例錯。前者且勿論;後者的大錯就又有二:一是誤將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齊觀,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壞,於是視同一律,結果反成為縱惡。即以現在而論,因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轉輪,壞人靠著冰山,恣行無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憐,而曾經親見,或親受其噬齧的老實人,乃忽以「落水狗」視之,不但不打,甚至於還有哀矜之意,自以為公理已伸,俠義這時正在我這裡。殊不知它何嘗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經儲足的了,並且都在租界裡。雖然有時似乎受傷,其實並不,至多不過是假裝跛腳,聊以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可以從容避匿罷了。他日複來,仍舊先咬老實人開手,「投石下井」⒅,無所不為,尋起原因來,一部分就正因為老實人不「打落水狗」之故。所以,要是說得苛刻一點,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錯誤的。 【注釋】 ⑦:康黨:指曾經參加和贊成康有為等發動變法維新的人。革黨,即革命黨,指參加和贊成反清革命的人。 ⑧:「以人血染紅頂子」:清朝官服用不同質料和顏色的帽頂子來區分官階的高低,最高的一品官是用紅寶石或紅珊瑚珠作帽頂子。清末的官僚和紳士常用告密和捕殺革命党人作為升官的手段,所以當時有「以人血染紅頂子」的說法。 ⑨:「咸與維新」:語見《尚書·胤征》:「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舊染汙俗,咸與維新。」原意是對一切受惡習影響的人都給以棄舊從新的機會。這裡指辛亥革命時革命派與反動勢力妥協,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機的現象。 ⑩:二次革命: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孫中山發動的討伐袁世凱的戰爭。與辛亥革命相對而言,故稱「二次革命」。在討袁軍發動之前和失敗之後,袁世凱曾指使他的走狗殺害了不少革命者。 ⑾:秋瑾(1879?—1907):字璿卿,號競雄,別號鑒湖女俠,浙江紹興人。一九〇四年留學日本,積極參加留日學生的革命活動,先後加入光復會、同盟會。一九〇六年春回國,一九〇七年在紹興主持大通師範學堂,組織光復軍,和徐錫麟準備在浙、皖兩省同時起義。徐錫麟起事失敗後,她于同年七月十三日被清政府逮捕,十五日淩晨被殺害於紹興軒亭口。 ⑿:王金髮(1882—1915):浙江嵊縣人,原是浙東洪門會黨平陽党的首領,後加入光復會。辛亥革命後任紹興軍政分府都督,二次革命後於一九一五年七月被袁世凱的走狗浙江都督朱瑞殺害於杭州。 ⒀:謀主:據本文所述情節,是指當時紹興的大地主章介眉。他在作浙江巡撫增韞的幕僚時,極力慫恿掘毀西湖邊上的秋瑾墓。辛亥革命後因貪污納賄、平毀秋墓等罪被王金髮逮捕,他用「捐獻」田產等手段獲釋。脫身後到北京任袁世凱總統府的秘書,一九一三年二次革命失敗後,他「捐獻」的田產即由袁世凱下令發還,不久他又參與朱瑞殺害王金髮的謀劃。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紹興劣紳胡道南,他在一九〇八年被革命黨人處死。 ⒁:模範的名城:指無錫。陳西瀅在《現代評論》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發表的《閒話》中說:「無錫是中國的模範縣」。 ⒂:楊蔭榆(?—1938):江蘇無錫人,曾留學美國,一九二四年任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她依附北洋軍閥,壓迫學生,是當時推行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奴化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⒃:「犯而不校」:這是孔丘弟子曾參的話,見《論語·泰伯》。 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摩西的話,見《舊約·申命記》:「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⒅:「投石下井」:俗作「落井下石」,語出唐代韓愈的《柳子厚墓誌銘》:「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林語堂在《插論語絲的文體——穩健、罵人、及費厄潑賴》一文中說:「不肯下井投石即帶有費厄潑賴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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