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墳 | 上頁 下頁 |
我們怎樣做父親(2) |
|
但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又恰恰與這道理完全相反。本位應在幼者,卻反在長者;置重應在將來,卻反在過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犧牲,自己無力生存,卻苛責後者又來專做他的犧牲,毀滅了一切發展本身的能力。我也不是說,——如他們攻擊者所意想的,——孫子理應終日痛打他的祖父,女兒必須時時咒駡他的親娘。是說,此後覺醒的人,應該先洗淨了東方古傳的謬誤思想,對於子女,義務思想須加多,而權力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以準備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況且幼者受了權力,也並非永久佔有,將來還要對於他們的幼者,仍盡義務,只是前前後後,都做一切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父子間沒有什麼恩」這一個斷語,實是招致「聖人之徒」面紅耳赤的一大原因。他們的誤點,便在長者本位與利己思想,權力思想很重,義務思想和責任心卻很輕。以為父子關係,只須「父兮生我⑺」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應為長者所有。尤其墮落的,是因此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卻件件與這要求反對,我們從古以來,逆天行事,於是人的能力,十分萎縮,社會的進步,也就跟著停頓。我們雖不能說停頓便要滅亡,但較之進步,總是停頓與滅亡的路相近。 自然界的安排,雖不免也有缺點,但結合長幼的方法,卻並無錯誤。他並不用「恩」,卻給予生物以一種天性,我們稱他為「愛」。動物界中除了生子數目太多一一愛不周到的如魚類之外,總是摯愛他的幼子,不但絕無利益心情,甚或至於犧牲了自己,讓他的將來的生命,去上那發展的長途。 人類也不外此,歐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為本位,便是最合於這生物學的真理的辦法。便在中國,只要心思純白,未曾經過「聖人之徒」作踐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發現這一種天性。例如一個村婦哺乳嬰兒的時候,決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個農夫取妻的時候,也決不以為將要放債。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愛,願他生存;更進一步的,便還要願他比自己更好,就是進化。這離絕了交換關係利害關係的愛,便是人倫的索子,便是所謂「綱」。倘如舊說,抹殺了「愛」,一味說「恩」,又因此責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種子。有人做了樂府,說是「勸孝」,大意是什麼「兒子上學堂,母親在家磨杏仁,預備回來給他喝,你還不孝麼⑻」之類,自以為「拼命衛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窮人的豆漿,在愛情上價值同等,而其價值卻正在父母當時並無求報的心思;否則變成買賣行為,雖然喝了杏酪,也不異「人乳喂豬⑼」,無非要豬肉肥美,在人倫道德上,絲毫沒有價值了。 所以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便只是「愛」。 無論何國何人,大都承認「愛己」是一件應當的事。這便是保存生命的要義,也就是繼續生命的根基。因為將來的運命,早在現在決定,故父母的缺點,便是子孫滅亡的伏線,生命的危機。易蔔生做的《群鬼》(有潘家洵君譯本,載在《新朝》一卷五號)雖然重在男女問題,但我們也可以看出遺傳的可怕。歐士華本是要生活,能創作的人,因為父親的不檢,先天得了病毒,中途不能做人了。他又很愛母親,不忍勞他服侍,便藏著嗎啡,想待發作時候,由使女瑞琴幫他吃下,毒殺了自己;可是瑞琴走了。他於是只好托他母親了。 歐:「母親,現在應該你幫我的忙了。」 阿夫人:「我嗎?」 歐:「誰能及得上你。」 阿夫人:「我!你的母親!」 歐:「正為那個。」 阿夫人:「我,生你的人!」 歐:「我不曾教你生我。並且給我的是一種什麼日子?我不要他!你拿回去罷!」這一段描寫,實在是我們做父親的人應該震驚戒懼佩服的;決不能昧了良心,說兒子理應受罪。這種事情,中國也很多,只要在醫院做事,便能時時看見先天梅毒性病兒的慘狀;而且傲然的送來的,又大抵是他的父母。但可怕的遺傳,並不只是梅毒,另外許多精神上體質上的缺點,也可以傳之子孫,而且久而久之,連社會都蒙著影響。我們且不高談人群,單為子女說,便可以說凡是不愛己的人,實在欠缺做父親的資格。就令硬做了父親,也不過如古代的草寇稱王一般,萬萬算不了正統。將來學問發達,社會改造時,他們僥倖留下的苗裔,恐怕總不免要受善種學(Eugenics⑽)者的處置。 【注釋】 ⑻這裡說的「勸孝」的樂府,指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公言報》所載林琴南作《勸世白話新樂府》的《母送兒》篇,其中說:「母送兒,兒往學堂母心悲。……娘親方自磨杏仁,兒來兒來來嘗新。嬌兒含淚將娘近,兒近退學娘休嗔。……兒言往就教,那想教師不教孝。……再讀《孝經》一卷終,不去學堂倒罷了。」 ⑼:「人乳喂豬」:《世說新語·汰侈》載:「武帝(司馬焱)嘗降王武子(濟)家,武子供饌,……烝豘肥美,異于常味。帝怪而問之,答曰:以人乳飲豘。」 ⑽:善種學:即優生學,是英國高爾頓在一八八三年提出的「改良人種」的學說。它認為人或人種在生理和智力上的差別是由遺傳決定的,只有發展所謂「優等人」,淘汰「劣等人」,社會問題才能解決。魯迅以後對這種把生物學照搬到社會生活上來的學說採取了否定態度,參看《二心集·「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