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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香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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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一月間我曾去過一回香港②,因為跌傷的腳還未全好,不能到街上去閑走,演說一了,匆匆便歸,印象淡薄得很,也早已忘卻了香港了。今天看見《語絲》一三七期上辰江先生的通信③,忽又記得起來,想說幾句話來湊熱鬧。 我去講演④的時候,主持其事的人大約很受了許多困難,但我都不大清楚。單知道先是頗遭干涉,中途又有反對者派人索取入場券,收藏起來,使別人不能去聽;後來又不許將講稿登報,經交涉的結果,是削去和改竄了許多。 然而我的講演,真是「老生常談」,而且還是七八年前的「常談」。 從廣州往香港時,在船上還親自遇見一樁笑話。有一個船員,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給我十分擔心。他以為我的赴港,說不定會遭謀害;我遙遙地跑到廣東來教書,而無端橫死,他——廣東人之一——也覺得抱歉。於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計畫,禁止上陸時如何脫身,到埠捕拿時如何避免。到埠後,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還不放心,臨別時再三叮囑,說倘有危險,可以避到什麼地方去。 我雖然覺得可笑,但我從真心裡十分感謝他的好心,記得他的認真的臉相。 三天之後,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過因為攻擊國粹,得罪了若干人。現在回想起來,像我們似的人,大危險是大概沒有的。不過香港總是一個畏途。這用小事情便可以證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環日報》⑤上,有這樣兩條瑣事: 陳國被控竊去蕪湖街一百五十七號地下布褲一條,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雲。 昨晚夜深,石塘嘴有兩西裝男子,……遇一英警上前執行搜身。該西裝男子用英語對之。該英警不理會,且警以□□□。於是雙方纏上警署。…… 第一條我們一目了然,知道中國人還在那裡被抽藤條。 「司」當是「藩司」「臬司」⑥之「司」,是官名;史者,姓也,英國人的。港報上所謂「政府」,「警司」之類,往往是指英國的而言,不看慣的很容易誤解,不如上海稱為「捕房」之分明。 第二條是「搜身」的糾葛,在香港屢見不鮮。但三個方圍不知道是甚麼。何以要避忌?恐怕不是好的事情。這□□□似乎是因為西裝和英語而得的;英警嫌惡這兩件:這是主人的言語和服裝。顏之推以為學鮮卑語,彈琵琶便可以生存的時代⑦,早已過去了。 在香港時遇見一位某君,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他自述曾因受屈,向英官申辯,英官無話可說了,但他還是輸。那最末是得到嚴厲的訓斥,道:「總之是你錯的:因為我說你錯!」 帶著書籍的人也困難,因為一不小心,會被指為「危險文件」的。這「危險」的界說,我不知其詳。總之一有嫌疑,便麻煩了。人先關起來,書去譯成英文,譯好之後,這才審判。而這「譯成英文」的事先就可怕。我記得蒙古人「入主中夏」時,裁判就用翻譯。一個和尚去告狀追債,而債戶商同通事,將他的狀子改成自願焚身了。官說道好;於是這和尚便被推入烈火中。 ⑧我去講演的時候也偶然提起元朝,聽說頗為「X司」所不悅,他們是的確在研究中國的經史的。 但講講元朝,不但為「政府」的「X司」所不悅,且亦為有些「同胞」所不歡。我早知道不穩當,總要受些報應的。果然,我因為謹避「學者」 ⑨,搬出中山大學之後,那邊的《工商報》⑩上登出來了,說是因為「清黨」⑾,已經逃走。後來,則在《循環日報》上,以講文學為名,提起我的事,說我原是「《晨報副刊》特約撰述員」⑿,現在則「到了漢口」⒀。我知道這種宣傳有點危險,意在說我先是研究系的好友,現是共產黨的同道,雖不至於「槍終路寢」 ⒁,益處大概總不會有的,晦氣點還可以因此被關起來。便寫了一封信去更正: 「在六月十日十一日兩天的《循環世界》裡,看見徐丹甫先生的一篇《北京文藝界之分門別戶》。各人各有他的眼光,心思,手段。他耍他的,我不想來多嘴。但其中有關於我的三點,我自己比較的清楚些,可以請為更正,即: 「一,我從來沒有做過《晨報副刊》的『特約撰述員』。 「二,陳大悲⒂被攻擊後,我並未停止投稿。 「三,我現仍在廣州,並沒有『到了漢口』。」 從發信之日到今天,算來恰恰一個月,不見登出來。「總之你是這樣的:因為我說你是這樣」罷。幸而還有內地的《語絲》;否則,「十二藤」,「□□□」,那裡去訴苦! 我現在還有時記起那一位船上的廣東朋友,雖然神經過敏,但怕未必是無病呻吟。他經驗多。 若夫「香江」(案:蓋香港之雅稱)之於國粹,則確是正在大振興而特振興。如六月二十五日《循環日報》「昨日下午督憲府茶會」條下,就說: 「(上略)賴濟熙太史即席演說,略謂大學堂漢文專科異常重要,中國舊道德與乎國粹所關,皆不容緩視,若不貫徹進行,深為可惜,(中略)周壽臣爵士亦演說漢文之宜見重於當世,及漢文科學之重要,關係國家與個人之榮辱等語,後督憲以華語演說,略謂華人若不通漢文為第一可惜,若以華人而中英文皆通達,此後中英感情必更融洽,故大學漢文一科,非常重要,未可以等閒視之云云。(下略)」我又記得還在報上見過一篇「金制軍 ⒃」的關於國粹的演說,用的是廣東話,看起來頗費力;又以為這「金制軍」是前清遺老,遺老的議論是千篇一律的,便不去理會它了。現在看了辰江先生的通信,才知道這「金制軍」原來就是「港督」金文泰,大英國人也。大驚失色,趕緊跳起來去翻舊報。 【注釋】 ①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語絲》週刊第一四四期。 ②作者于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八日赴香港講演,二十日回廣州。文中說的「一月」應為二月。 ③辰江的通信:載《語絲》第一三七期(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題為《談皇仁書院》。他曾親聽過作者在香港的講演,在信的末段說:「前月魯迅先生由廈大到中大,有某團體請他到青年會演說。……兩天的演詞都是些對於舊文學一種革新的說話,原是很普通的(請魯迅先生原恕我這樣說法)。但香港政府聽聞他到來演說,便連忙請某團體的人去問話,問為什麼請魯迅先生來演講,有什麼用意。」 ④作者在香港青年會共講演兩次,一次在二月十八日晚,講題為《無聲的中國》;一次在二月十九日,講題為《老調子已經唱完》。 兩篇講稿後來分別收在《三閑集》和《集外集拾遺》中。 ⑤《循環日報》:香港出版的中文報紙,一八七四年一月由王韜創辦,約於一九四七年停刊。它辟有《循環世界》等副刊。 ⑥「藩司」「臬司」:明清兩代稱掌管一省財政民政的布政使為藩司,俗稱藩台。稱掌管一省獄訟的按察使為臬司,俗稱臬台。 ⑦顏之推(531—?):字介,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人,北齊文學家。他關於學鮮卑語、彈琵琶的話,見所著《顏氏家訓·教子》:「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按顏之推是記述北齊「一士大夫」的話,並且表示反對,不是他自己的意見。魯迅後來在《〈撲空〉正誤》(收入《准風月談》)一文中作過說明。 ⑧和尚被焚的故事,見宋代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十八:建炎二年十二月,「自金人入中原,凡官漢地者,皆置通事,高下輕重,舞文納賄,人甚苦之。有僧訟富民,逋其錢數萬緡,而通事受賄,詭言天久不雨,此僧欲焚身動天。燕京留守尼楚哈許之。僧呼號,不能自明,竟以焚死。」又宋代洪皓《松漠紀聞》有金國「銀珠哥大王」一則,記燕京一個富僧收債的事,內容與此相似。通事,當時對口譯人員的稱呼。 ⑨「學者」:指顧頡剛等。據《魯迅日記》: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作者自中山大學移居白雲路白雲樓二十六號二樓。 ⑩《工商報》:即《工商日報》,香港報紙,創刊於一九二五年七月。 ⑾「清黨」:一九二四年一月,孫中山在中國共產黨的幫助下,在廣州召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改組國民黨,承認共產黨員以個人資格參加該党,形成了國共合作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統一戰線。但到一九二七年春季北伐軍進展至長江下游,蔣介石反動派公開叛變革命,在上海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並公佈所謂「清黨」決議案,大肆殺戮共產黨員和國民黨內許多真正擁護孫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國民黨反動派稱之為「清黨運動」。 ⑿《晨報副刊》:。魯迅經常為《晨報副刊》寫稿,但並非「特約撰述員」。 ⒀「到了漢口」: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五日以前,以汪精衛為首的武漢國民黨反革命派,還沒有正式決定「分共」,公開與南京蔣介石反革命派合流,當時的武漢還是國共合作的革命政府的所在地。 ⒁「槍終路寢」:即被槍殺於路上的意思,由成語「壽終正寢」改變而來。 ⒂陳大悲:浙江杭縣(今余杭)人,當時的話劇工作者。一九二三年八月,《晨報副刊》連續刊載他翻譯的英國高爾斯華綏的劇本《忠友》;九月十七日陳西瀅在《晨報副刊》發表《高斯倭綏之幸運與厄運——讀陳大悲先生所譯的〈忠友〉》一文,指責他譯文中的錯誤。 徐丹甫在《北京文藝界之分門別戶》中說魯迅因此事停止了向《晨報副刊》投稿,意思是說魯迅反對《晨報副刊》發表陳西瀅的文字。 ⒃制軍:清代對地方最高長官總督的尊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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