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叔同 > 致性願法師 | 上頁 下頁
六五


  (一九四一年舊六月廿九日,晉江福林寺)

  性公老人慈座:

  前奉慈諭,適以筆墨、眼鏡等,存貯水雲,未及取還,遲覆至罪。受戒文寫就,附郵奉。先付影印,後由慈座以硃筆填寫名字及所受戒名。影印圈點之地位仍舊不可移動,無須另加殊色格線,一切皆照原樣可耳。後學爾來衰老益甚,諸事怠惰。前承施資,敬受,感謝無既,已交與妙慧師存貯。俟他年或有往永春之因緣,即以此充旅費也。謹複,順頌

  法安

  後學演音稽首 六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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