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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七日,晉江福林寺)

  性公老人慈鑒:

  前獲慈諭,敬悉一一。厚意殷渥,感謝無盡。紙筆、眼鏡等物,近始由水雲取還。遲遲奉複,敬乞亮之。永春佛教會及桃源殿普濟寺等,皆乏有力負責者。後學等深盼慈座返國,整理振興。而望仙寺事,尤為重要。性常師雖努力盡責,收復寺產。必須慈座速急返國,主持大局,建築工事乃可進行。(李居士謂,建築甚是易事。必須有人發心住持。)至於將來居住之僧眾,擬將南山律苑附入望仙寺內。由後學介紹道行高卓、能耐清苦之僧眾,近十人,久住寺中,息心辦道。後學雖未能久居,每年亦可于夏秋之際居住數月也。慈座若於菲島寺務,未能脫離,亦可兼任。時常往來於菲島、永春二地,並承慈光普照,則至善矣。前承惠施百金,已囑送存妙慧師處。以待他年後學往望仙時,充作旅費。謹此,奉複。順頌

  法安

  後學演音稽首 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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