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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道宣律祖年譜


  隋文帝開皇十六年丙辰 一歲

  是年四月八日,律祖生於京兆,即都城也。有雲湖州長城或吳興丹徒者,為祖宗所出,非生處也。

  曾祖陳朝駙馬都尉;祖陳留太守;父名士申,吏部尚書;母姚氏。

  十七年丁巳  二歲
  十八年戊午  三歲
  十九年己未  四歲
  二十年庚申  五歲
  二十一年辛酉  六歲
  二十二年壬戌  七歲
  二十三年癸亥  八歲
  二十四年甲子  九歲
  煬帝大業元年乙丑  十歲
  遍覽群書。
  二年丙寅  十一歲
  三年丁卯  十二歲
  善閑文藻。
  四年戊辰  十三歲
  五年己巳  十四歲
  六年庚午  十五歲
  昔在童稚,即有信心。年十有五,喟然歎曰:「世間榮祿,難可常保。」因往事日嚴寺慧頵和尚。寺在京師,隋煬帝造。

  七年辛未  十六歲
  兩旬之間,誦《法華經》一部。

  八年壬申  十七歲
  是年剃落。

  九年癸酉  十八歲
  十年甲戌  十九歲

  十一年乙亥  二十歲
  奉詔,依智首律師受具。頂戴寶函,繞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進受具戒。

  十二年丙子  二十一歲
  于時佛法梗塞,寺門常閑,致於律教無處師尋。但在守文,持犯不識。

  恭帝義甯元年丁醜  二十二歲
  唐高祖武德元年戊寅  二十三歲
  大唐禦世,時遭儉約;乍欲投聽,志不自由。

  二年己卯  二十四歲
  三年庚辰  二十五歲
  四年辛巳  二十六歲

  是年,依首律師聽習律藏。才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複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

  五年壬午  二十七歲
  六年癸未  二十八歲

  七年甲申  二十九歲

  是年高祖廢日嚴寺,僧徒散亂,律祖等七人配住崇義寺。寺在左衛長壽坊,舊為桂陽公主及駙馬居,駙馬亡後,公主舍宅為寺。以妻為夫造,恩深義重,敕名崇義。是年制《釋門集僧軌度圖經》一卷,宋時猶存,今逸。

  八年乙酉  三十歲

  九年丙戌  三十一歲

  因高祖沙汰僧尼,遂隱居終南山豐德寺苧麻蘭若。

  六月,創制《行事鈔》。鈔首標崇義寺者,因取本系之寺以標名焉。

  太宗貞觀元年丁亥  三十二歲

  思往關表,以廣聞見,于和尚前跪陳行意。和尚流涕,逮貞觀十一年七月卒於所住。律祖撰《續高僧傳》中,京師崇義寺釋慧頵傳云:「不謂風樹易喧,逝川難靜,往還十載,遂隱終天,悲哉!」

  是年周遊講肆。所造鈔三卷,未及覆治,人遂抄寫。准諸鈔疏卷尾批文,律祖造鈔,應是始于武德九年,成于貞觀元年。有謂九年六月為絕筆時者,良恐非是。

  又出《拾毗尼義鈔》三卷,助釋《行事鈔》,草稿才成,即流新羅,此方絕本。至宣宗大中四年,彼國附還。元有三卷,下卷已逸,後以兩卷開為四卷。

  日本古目錄,屢雲《律鈔料簡》一卷,道宣述。此土久逸,不詳製作年代,附記於此。

  二年戊子  三十三歲
  三年己醜  三十四歲

  四年庚寅  三十五歲

  遠觀化表,北游並晉,東達魏土。

  律祖初作事鈔,未題製作人名。後有一本流到相州,法礪律師歎為的當,恒披看之,疑是首律師作。後律祖至相州,見礪律師,因敘問律宗之事,乃云:「近收得一本行事鈔,甚被時機,未審何人製作?」以示律祖。祖云:「餘所作也。」礪律師驚異,遂請題名。律祖乃於三卷首,皆書京兆崇義寺等云云。礪律師于法題之下,名題之上,中間空處,皆注八字讚美之詞,即是「作者非無標名顯別」等也。

  礪律師于貞觀九年十月卒,戒疏卷尾批文云:「法礪律師,當時峰岫,遠依尋讀,始得一月,遂即物故,撫心之痛,何可言之!」

  律祖往依,未審何年,附記於此。

  五年辛卯  三十六歲
  六年壬辰  三十七歲
  七年癸巳  三十八歲

  八年甲午  三十九歲

  吳越《景霄簡正記》云:「事鈔重修時處者,貞觀八年河中府隰州益詞谷,因遊靈跡,暫道幽嚴,棲禪寂定,觀前述作,審定文詞,遂乃重修。」今解,據戒疏卷尾批文云:「貞觀四年,遠觀化表,北游並晉,東達魏土,依礪律師,始得一月,遂即物故,乃返泌部山中,為擇律師又出鈔三卷,乃以前本,更加潤色,筋脈相通。」若據此文,重修事鈔乃在礪律師卒後,為貞觀九年後也。但古德傳說,皆雲八年重修,故記於此。

  是年出《隨機羯磨》一卷,《含注戒本》一卷,《戒本疏》三卷,《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

  九年乙未  四十歲

  九年春,因游方次,於泌部綿上縣鸞巢村僧坊,出《隨機羯磨疏》兩卷。

  是年四月,智首律師卒。律祖撰《續高僧傳》中,京師宏福寺釋智首傳云:「餘嘗處末塵,向經十載,具觀盛化,不覺謂之生常,初未之欽遇也,乃發憤關表,具覿異徒,溢目者希,將還京輔,忽承即世,行相自崩,返望當時,有逾天岸,嗚呼可悲之深矣!」于時母氏尚存,乃返隰州,出《尼戒本》一卷。貞觀中出,未詳年代,附記於此。今亦逸矣。

  十年丙申  四十一歲

  十一年丁酉  四十二歲

  是年春末,於隰州益詞穀中撰《量處輕重儀》一卷。

  十二年戊戌  四十三歲
  十三年己亥  四十四歲
  十四年庚子  四十五歲
  十五年辛醜  四十六歲

  十六年壬寅  四十七歲

  是年母卒。性不狎喧,樂居山野,乃往終南。

  十七年癸卯  四十八歲
  十八年甲辰  四十九歲

  十九年乙巳  五十歲

  出《比丘尼鈔》三卷。

  宋時所傳比丘尼鈔,疑為唐西明寺道世又名玄惲所撰。彼並出《毗尼討要》,與尼鈔對校,甚相符合,惟廣略異耳。若以尼鈔與事鈔較,歧異頗多。故日本古德多判為道世所撰。今所傳者,即此本也。

  二十年丙午  五十一歲

  是年始隱終南山豐德寺,擯影不出。

  二十一年丁未  五十二歲

  重修《隨機羯磨》,分為二卷。

  仲冬,刪定《僧戒本》一卷。

  二十二年戊申  五十三歲

  重出《隨機羯磨疏》,二月二十七日讀訖,增為四卷。

  二十三年己酉  五十四歲

  高宗永徽元年庚戌  五十五歲

  重修《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

  重修含注戒本並疏,至二年九月十九日方訖,《含注戒本》二卷,疏四卷。

  二年辛亥  五十六歲

  出刪定《尼戒本》一卷,已逸。

  三年壬子  五十七歲
  四年癸醜  五十八歲
  五年甲寅  五十九歲
  六年乙卯  六十歲
  顯慶元年丙辰  六十一歲
  二年丁巳  六十二歲
  三年戊午  六十三歲

  以貞觀二十年擯影山林,終於顯慶二年,十有二載。三年,高宗為皇太子建西明寺,詔為上座,乃居京師。

  四年己未  六十四歲

  制《釋門章服儀》一卷,此年重修。

  制《護僧物制》一卷,宋時尚存,今逸。

  制《教俗士設齋儀》一卷,已逸。

  《護三寶物儀》一卷,不詳撰集年代,已逸。

  又《淨心誡觀法》一卷,在隋州興唐伽藍結夏安居撰,不詳年代。並附記於此。

  五年庚申  六十五歲

  龍朔元年辛酉  六十六歲

  于京師四明寺,出《釋門歸敬儀》一卷。

  二年壬戌  六十七歲

  三年癸亥  六十八歲麟德元年甲子  六十九歲

  居終南山北,灃福二水之陰,清官鄉淨業寺。

  二年乙丑  七十歲

  乾封元年丙寅  七十一歲

  二年丁卯  七十二歲

  二月八日,創築戒壇於終南山淨業寺。四方嶽瀆沙門,尋聲遠集者,二十餘人。至於夏初,眾侶更集。重受具戒,多是遠人。為出《戒壇圖經》一卷。

  二月十四日,於淨業寺結大界淨地;並出《淨廚誥》一卷,宋時尚存,今逸。

  二月末,數感人天相尋,撰《律相感通傳》一卷。

  季春,感靈,出《祇洹寺圖經》二卷。唐季已逸,北宋中葉自日本將至。

  重修《量處輕重儀》一卷。

  十月三日,設無遮大會。午時,道俗咸聞天樂異香,律祖斂容遷化。

  初窆于壇穀;至三年,高宗敕問。豐德寺主具事奏聞,請依西國法茶毗。得舍利,立塔三所,一在豐德寺,一在安豐坊,一在靈感寺。

  懿宗鹹通四年,並安豐坊舍利入靈感寺同起一塔。鹹通十五年敕諡及塔號,僧傳作十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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