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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廣義法師


  一

  (一九三六年閏三月廿八日,鼓浪嶼日光岩)

  關房一切設備,俟稍遲,或音自往,或請友人代檢閱。掩關日期未能預定,不須集送。掩關前於日光岩講說(約在念佛會日)一次。謹複,不宣。

  廣義法師道席

  演音啟 閏月廿八日

  曇昕,梵漢合立。晉魏六朝時高僧,頗有此類之名。閱《高僧傳》可知。曇者,梵語,具雲「曇無」,亦雲「達摩」,法也。昕者,漢語,朝也,日將出也。清初史學大家錢大昕,亦用此昕字為名,號曰曉徵。曇昕者,示法日將升,普照眾生之義也。

  戊寅十二月初一日 沙門一音識

  二

  (一九三八年舊二月,泉州承天寺)

  廣義法師道鑒:

  此次朽人往菲。傳貫師本擬同往。朽人因其父年老多病,乃改令其弟名天法者代往。此實朽人之意。其他緇素諸公皆不請其同往,唯有天法最適宜。(彼曾侍朽人半載,深知種種之習慣。又彼又有往菲之意。)恐他人於此事致疑,故奉達鄙意,為之證明。(決非由傳貫師推薦。)謹陳,不宣。

  音啟

  三

  (一九三八年舊二月二十九日,鼓浪嶼日光岩)

  曇昕法師道鑒:

  前荷招待一切,感謝無盡。此次朽人至惠安,當地緇素靡費金錢至巨,不得不居住數日,以答其厚情。前存百源庵之行李三件,乞便中托人送下至感。謹陳,不宣。

  二月二十九日 音啟

  四

  (一九三九年夏,永春)

  曇昕法師道鑒:

  惠書誦悉。承寄各件,悉收到,感謝無盡。書幅附奉上。行證擬從緩。不久時事或可平定也。仁者近來行持如何?時以為念。常閱《高僧傳》否?誦經念佛日益精進否?仁者系出名門,幼受教育,應常自尊自重,冀為佛門龍象,以挽回衰頹之法運,扶持顛覆之僧幢。蕅益大師寄徹因比丘書云:「吾望公甚高,勿自卑」等。又云:「所有不絕如線之一脈,僅寄足下,萬萬珍重愛護,養德充學,以克荷之。」余於仁者,亦雲然矣。(《寒笳集》甚能警策身心,乞常閱之。)不宣。

  音啟

  五

  (一九三九年八月六日,永春普濟寺)

  惠書誦悉。宜至誠專念觀世音菩薩聖號,為禱。仁者閱《格言聯璧》,宜先略去「學問」一門,於「存養」、「持躬」、「接物」諸門,每日擇閱一條,不拘次第可也。

  八月六日 音啟

  六

  (一九四〇年六月十三日,永春普濟寺)

  惠書誦悉。承施郵票,感謝。所示修持之法,甚善,毋須改易也。謹複,不宣。

  六月十三日 音啟

  七

  (一九四一年四月七日,南安靈應寺)

  曇昕法師智覽:

  茲送上大包快信二件,乞代以糊封口,交郵局為禱。倘局員不收,乞懇求局長特別通融。信包內皆寫件,為宏揚佛法,非求名利,乞局長讓察。種種費神,感謝無盡。又普通信一件,亦乞代為付郵。不宣。

  四月七日 音啟

  八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廣義法師鑒:

  朽人近來身心衰弱,又兼天氣炎熱,明日萬難至開元踐約。(非是故意,實不得已。)乞代向汪居士為致歉意,至感。又朽人以後擬暫養靜,尊客來訪者亦敬辭謝。謹上。

  音啟

  附寫件二件,一中堂,一聯對,乞交汪居士。

  九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智鑒:

  以後有人托寫字者,乞陳達其辦法如下:

  二尺以內小中堂寫三行 餘處有已寫好者,(或佛或菩薩名號)。可以贈送。臨時二尺以內小聯對。題上款,至為迅速。

  二尺以內之件,若送紙來者。——須延緩,有便乃能寫。若指定寫較小之字者,更遲。或須托人代寫。

  二尺以外之件,則遙遙無期。能不送下,最善。否則或礙於情面,托他人代寫。(原因)精力衰頹,編輯書籍多忙。

  音啟

  一〇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向郵局取金華之寄款。即存尊處,以備將來郵費等用。

  交郵局:掛號信二封、普通信一封、信片一張。

  又交郵局:寄金華掛號信一封、掛號印刷品一包。此二件,未貼郵票。

  △交蔣居士一函。

  △慧田法師:屏條,系贈送。他人不得援例。

  △黃福海居士:未能寫屏,請原諒。詳述老病多忙之事。草稿,以後絡續寫。

  △辭謝寫件:以後凡有送名字求書者,皆婉言辭謝,須待將來至泉州時再寫,現在不收。倘彼有十分誠意,欲求單款之字幅者,可將已寫好者贈送,但無上款。已寫好者,唯有二尺小中堂、小聯對、小橫幅三種。

  曇昕法師慧覽

  音奉托

  △漳州劉綿松發起,欲編輯《□□法師文鈔》(原文此處為「□」)。此事萬萬不可行。

  餘已去信阻止。擬編小冊兩種,由餘自編。

  一、晚晴寱語 雜文若干首。

  二、名未定 演講稿數篇。

  演講稿

  一一

  (一九四一年舊七月十三日,晉江福林寺)

  惠書,忻悉一一。農曆七月二十九日始可以晤談。謹複,不宣。

  七月十三日 音啟

  一二

  (一九四一年舊十一月十九日,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澄覽:

  前承枉談,至用歡慰。茲奉懇數事如下。

  一、購紙。

  二、購筆。此二事另紙詳陳。乞覓暇購妥,交龔天發帶下。

  三、交轉塵老和尚、郭清德君函一件。

  四、交覺圓法師書一包。

  五、交壽山法師一函。

  六、交葉青眼居士一函。

  七、交曾院長寫件一卷。(並乞附告云:此次及上次所寫者,皆特別寫件,未可示人。又以後勿以紅紙條貼於紙背。若稍沾濕,紅色即散汙。乞改用白紙為宜。)

  八、交徐海北居士寫件一卷

  以上三至八,遲遲無妨,乞於便中交去可也。

  附奉上屏條四紙,敬贈仁者。此為特別寫件,乞勿示人。又直幅單款者二紙,乞轉贈。

  道公壽慶,朽人未能趨禮。茲托龔天發代表,隨喜盛會。《護生畫集》,乞交彼帶下。種種費神,感謝無盡。

  農曆十一月十九日 音啟

  一三

  (一九四一年,晉江福林寺)

  傳貫師借

  《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某師借

  《續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傳如師借

  本月十七日以前,倘有人來福林寺者,乞帶下。否則暫存,候傳貫師領取。

  借用期限,以半年為限。由傳貫師負任保管。

  一四

  (一九四一年除夕,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茲送上寫件六包,乞於便費神轉交。至感。

  傳如法師一包(餘者俟後寫)。

  周伯遒居士一包。

  蔣文澤居士一包。

  永通行一包。

  雪儂居士等一包。

  廣慰法師等一包。

  辛巳除夕 音啟

  一五

  (一九四二年正月,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農曆正月二十日後,乞來茀林,領取諸寫件。

  以後 有送紙來者,不收。

  有由郵局寄名款來者,不寫。

  必須托專人送名款至茀林,守候領取者,乃可書寫。

  倘有特別之件,必須用宣紙寫者,由餘贈送。(有送來者決定不收)

  借日晷儀(明年正月底奉還)。

  講稿帶來。

  一六

  (一九四二年七月下旬,泉州溫陵養老院)

  曇昕法師智鑒:

  乞代覆永春王夢惺居士雲,朽人往永春之緣,現在尚未成熟,須待將來。

  音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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