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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節 論政治能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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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憂國者,每睊睊而悲哀,哀而號曰:嗚呼!中國人無政治思想。斯固然矣。雖然,吾以為今後之中國,非無思想之為患,而無能力之為患,凡百皆然,而政治尤其重要者也。普通之思想,由言論聽受可以得之;實際之思想,由學問講求可以得之。言論聽受者,數月而其效可睹矣;學問講求者,數年而其效可睹矣。故欲進無思想者為有思想者,其事猶易;欲進無能力者為有能力者,其事實難。 十年前朝鮮之東學黨,與三十年前日本之尊攘家,何所異?顧何以日本能改革,而朝鮮不能?則朝鮮人之能力,劣於日本之為之也。十九世紀初南美諸國之獨立,與十八世紀末北美合眾國之獨立,何所異?顧何以北美能秩序發達而南美不能?則南美諸國民之能力劣於北美之為之也。路易十六時代法國之革命,與查裡第一時代英國之革命,何以異?顧何以英人能得完全立憲政體,而法人不能?則法人之能力劣于英人之為之也。如曰徒恃思想而可以自立也,則古代波斯人之思想力,非有遜于阿剌伯人;中世羅馬人之思想力,非有遜于峨特狄人;即印度人之思想力,據心理學家所論,猶謂其足與英人相頡頏,或乃駕英而上之(法儒李般之說)。顧何以一興一亡之數,竟若彼也?如曰徒恃思想力而可以自立也,則歐美大學中,其黑人之受完全教育,獲博士、學士之學位,成法、醫、理、教之專家,與白人同馳騁于學界者固不乏人,而猶太種族之著書發論裒然成鉅子者,尤多於鯽魚矣。顧何以黑人之建國,終不可期,而猶太一亡之後,竟萬劫不復也?故思想不足恃,惟能力為足恃。 我中國自黃帝以來,立國數千年,而至今不能組織一合式、有機、完全、秩序、順理、發達之政府者,其故安在?一言以蔽之,亦曰無政治能力而已。或曰:吾國民以久困專制政體之故,雖有政治能力不能發達。斯固然矣。雖然,亦有在專制政體不能及之時、不能及之地、不能及之事,而吾民不克自發揮其政治能力如故也,是乃大可痛者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時?如每朝當鼎革之交,中央政府權力墜地,群雄並起,若秦末、西漢末、東漢末、唐末、元末、明末之故事,彼時所謂中央政府者,其鞭箠所及,不能出邦畿千裡外。民間若稍自樹立者,一舉而得自由、自治之幸福,抑非難也,而拒虎迎狼,莽莽千載也若彼。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一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地?稽諸我國歷史,其各省地方,固非無脫離中央政府別成一行政區域之時代,春秋戰國,不必論矣。後此如秦末之南越、閩越,漢末之蜀、吳,唐末之吳越、福建、湖南,蜀唐迄宋之西夏,皆于中原極棼亂之際,而屹然能自樹立,使其民稍富於自治力者,則別構成一種政體以光我歷史,抑非難也。而一丘之貉,又既若此,此猶得曰:行政區域雖別,然終為豪強所脅迫,不能自拔也。若夫自明末以來,數百年間,我民自殖於南洋群島者,以數百萬計,至今日即暹羅一國論,而隸華籍者已百余萬,新加坡、庇能、噶羅巴等處稱是,若此者,我中央政府視為化外,其權力非直不能及,抑亦不屑加也。顧何以戢戢受羈軛若牛若馬。其甚者,如荷蘭屬法屬之僑民,笞畜刲割,曾羊豕之不若也。抑海峽殖民地諸島,多由我民篳路藍縷,與天氣戰,與野獸戰,與土蠻戰,停辛佇苦,以啟其地,顧不能自建設自約束,而必迎西方之強者以鎮撫我,則又何也?夫前事不必道矣,其在今日,臥榻已屬他人,座間甯容卿輩,吾民不能以政治團體自見於彼地,猶可言也。若夫今日美洲、澳洲諸地,吾民散居者亦不下數十萬,其地之法律,固自由也,平等也。而吾民又與彼之國民同受治於一法律之下者也,集會、言論之自由,一無所禁者也。顧何以英人不滿四千之上海,百廢俱舉,純然為一小政府之形,而華人逾三萬之舊金山,竟終歲干戈相尋,不能組成一稍有力之團體也?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二也。何謂專制力所不能及之事?夫所謂政治的組織者,非必為關於政治上之專名也。其在歐美無論一市、一區、一村、一公司、一學校,凡一切公私之結集,無不為政府之縮影,故欲驗一國民政治能力之強弱者,皆當於此焉察之。夫近代自由政體之發源,史家多以歸諸中世之意大利市府(俾尼士、佛羅棱諸市也),而彼諸市府者,其始皆為經濟上結集,而後乃變為政治上結集者也。中國專制之毒雖劇烈,而以中央行政機關不整備之故,其能直接以干涉民間事業者殆希。若吾民於商務上思結何等之團體,必非政府所懸以為禁也。而數千年來欲求一如西人之有限公司及商業會議所者,何不一覯也?其尤淺而易見者,若教育事業。近數年來所屢下明詔獎厲者也,專制力即及他事,而斷不至及此事,而試觀庚辛以來迄今日,各省教育之發達,竟何似也?雖有一二,而私立學校之成績,往往視官立者猶不逮焉,而吾民更何顏目以責備政府也。是其無政治能力之證驗三也。吾故曰:今後之中國,非無思想之為患,而無能力之為患。 亞裡士多德曰:「人也者,政治之動物也。」然則人類之必有政治能力,其天性矣。至其何以自有而之無,則不出兩途:一曰隱伏而不能發達,二曰發達而旋複摧夷。今試即吾中國人所以至此之原因而析分之。則: 其第一事,即由於專制政體也。專制政體為直接以摧鋤政治能力之武器,此稍有識者所能知矣。進化學者論生物之公例,謂物體中無論何種官能,苟廢置不用之既久,則其本性遂日漸澌滅。如彼意大利洞中之盲魚,昔本有目,因洞居黑暗,目無所用,故為今形。又如脊椎動物類,昔本有腮(人類亦有之),因空氣輕清,腮無所用,故為今形。諸如此者,不可枚舉。經百數十代之遺傳順應,其本能之發達毗於一端,而他端遂朘縮以至於盡。此其例通于生理心理,兩部分而皆同者也。專制之國,其民無可以用政治能力之餘地,苟有用之者,則必將為強者所蹂躪,使之歸於劣敗之數,而不復得傳其種於後者也。以故勾者不得出,萌者不得達,其天賦本能隱伏不出,積之既久,遂為第二之天性。就使一旦放任之,而其本能之回復,固非可以責效於一朝一夕。譬諸婦女纏足者,纏之既二三十年,雖一旦釋之,而不能如常足,明甚也(今有持論謂中國人既無立憲資格,即當以暴動破壞養成之者,是無異集纏足婦人驟赤其足,即驅之以競走,謂是可以養足力也)。以故雖在專制力所不及之時之地之事,而其渙然不能自治也如故,皆此之由。或曰:歐西諸國,前此之呻吟於專制軛下與我等耳,何以其政治能力之摧殘,不若我之甚?曰:專制同而所以專制之性質不同。彼蓋以封建專制、貴族專制為主體,而我適與之相反者也(其詳迭見於拙著《中國專制政體進化史淪》諸篇)。質而言之,則彼乃少數之專制,而我則一人之專制也。少數專制者,即少數人自由,而多數人不自由之意也。夫由少數人之自由,以漸進于多數人之自由,其視全體人民悉無自由而驟欲進于自由者,其難易固有分矣。故泰西之專制,常為政治能力之媒(觀英國《大憲章》與匈牙利《金牛憲法》之起源,可以證此說之不謬矣。他國亦大率類是)。而中國之專制,全為政治能力之賊也(此論理甚長,精細剖辨,俟諸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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