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啟超 > 新中國未來記 | 上頁 下頁
第一回 孔覺民演說近世史 黃毅伯組織憲政党(2)


  《立憲期成同盟黨治事條略》

  (總綱)分任義務。本党為國民公党,故凡屬黨員,皆當盡國民應盡之義務。但國民義務範圍太廣,今擇出為達本黨之目的必當預備者,定為黨中義務八大子目,凡屬黨員,必須認任一項以上。惟我輩既以身任事,必當先求可以任事之具,故宜自審其才力能擔某種義務,則預備之,練習之,期致實用,無托空言。如講求種種學問,考察種種事情,遊歷種種地方,皆所以預備辦事也,凡我同人,悉宜自勉。

  (子目一)擴張黨勢。我輩既認本黨宗旨為救中國不二法門,則將此宗旨廣布國中,多聯同志,擴充党勢,即所以增進一國前途幸福。凡屬黨員,皆當以此為第一重要義務。擴張之法,或遊說、演說,或著書、作報,或入官場蓄養勢力,或進營伍改良軍人,或充工傭開導愚氓,或為學生聯絡同學,或入秘密結社改其手段,或遊海外各地結其殖民,凡百方針,皆可適用。

  (子目二)教育國民。本党既以立憲為宗旨,必須養成一國之人使有可以為立憲國民之資格,故教育為本黨第一大事業。凡國民無論已入會者、未入會者之子弟,本黨一體負教育之責任,無所分別。教育之事:(一)預備師範(凡本黨員才性相宜者當自任此事);(二)廣立學校(本黨凡有會所之地,必附屬一學校,漸擴充以立中學大學);(三)編教科書(此是教育基礎,本党為發揚愛國精神,尤當自任);(四)譯書出報(本党自立一黨報,且廣著譯);(五)實業教育(專教農工商等實業,以殖國力);(六)補習教育(或年長失學,或家貧謀食不能就學者,本党特設別種學校,於晚間及來複日教以普通智識);(七)改良文字(我國教育所以不能普及者,由於文字太難,本黨發心研此問題,務必制出一種新文字,以便學界);(八)派遣遊學(本黨力量稍充後,當選派青年英俊遊學歐美,以求完全智識)。

  (子目三)振興工商。我國天府腴壤,甲於全球,群治不興,黨力斯蹙。今擬開一大商會,附屬于本國,開辦種種大商務,如銀行、郵船、鐵路、開礦等類;興設種種大工藝,如改良磁器、改良絲茶、制毯、制酒、制紙等類;爭外國之利權,即以增本國之實力。

  (子目四)調查國情。今日維新改革之當急,人人皆知。雖然,改革之條理細目如何,某地方某利宜興,某地方某弊宜革,無論何人,不能一一言之詳盡也。其故由我國幅員太廣,交通不便,動如異域,而政府亦向無統計報告之事,故國民于一國實情始終瞢焉,雖有賢智,無如何也。本党既以國事自任,若今日不從此著力,萬一國民忽委以責任,則覆餗絕脰,其罪實深。故今擬置委員若干人,以十年之力,遍遊各省,上自都會,下至村落,無不周曆,調查國情,隨時報告,共資研究。其現擬調查之種類如下:(一)調查地理;(二)調查戶口;(三)調查政弊;(四)調查國計(指政府之財政);(五)調查民俗;(六)調查民財;(七)調查民業(一切應興之工藝包在內);(八)調查物產(礦產等包在內);(九)調查商務(指應興而未興之商務);(十)調查軍政;(十一)調查教育;(十二)調查會黨(專指秘密結社)。以上各條,各派人專任,或每省一人,或數省合一人,臨時酌定。其所查得者,隨列統計劄記,報告本黨總部,登諸黨報,以資講求。其有特別重要事件,則臨時決議,派特別調查委員。

  (子目五)練習政務。凡立憲國民,皆當有政治上之知識及閱歷,始可以享立憲之實益。現時朝廷雖無改革之志,然我民苟欲練習政務,亦未始無餘地。凡我黨員,皆宜各歸整頓其鄉里,以為地方自治制度之基礎,有其實不必有其名也。西國民權之興,皆自治權在先,參政權在後,自治基礎既立,則他日一開國會,不過展而大之,立法、行政兩機關,皆駕輕就熟矣。又總部、支部、小支部各會所,亦宜常取政治上、生計上各種問題,開會議以相討論,一依各國議院正式嚴格之議事法,不妨假設為兩政黨,互持一主義以相辯爭,則真理自出,而他日參列國會,亦措施裕如矣。

  (子目六)養成義勇。處今日帝國主義盛行之世,非取軍國民主義不足以自立,本會人人當體此意,各以國防為第一義務。凡本黨所設之學校,皆須用嚴格之兵式體操;凡本黨員所設之工藝廠乃至墾殖、開礦等事業,集工傭稍多者,亦須常教以軍事思想;凡本黨員在其鄉里實行自治制度者,皆當用團練之制部勒桑梓,務使他日國家一下徵兵令,則舉國皆為小戎駟鐵之選。

  (子目七)博備外交。本党特派委員分駐各國,調查外政,兼通聲氣,其黨員以私人資格遊歷他國者,亦宜時結交其朝野名士、政黨首領,以為將來辦外交之助。

  (子目八)編纂法典 立憲之國,法律必公佈之於民,而世界愈文明,人事愈複雜,則法律亦愈繁博。今各國諸法之書,浩如煙海,其成之也非一日,其定之也非一人。我國法律思想久闕乏,他日本會之目的若果得達,一旦與民同治,則此種種法典無一可緩,彼時始行編纂,非十年不能有成。本党今擬利用此閒暇之時,先為預備,特派出深于法律學者若干人為編纂法典委員,分纂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訴訟法等,博征萬國通行法律,考其沿革,擇其某者可以適用於中國,泐為一書,且頒市之於世,俾國民共研究之,補其缺漏,而正其謬誤。他日政體一定,政府開法制局時,此書便可為藍本。再經專門碩學,辨析厘定,即可頒行。事倍功半,于將來立法行政,皆有所助。

  孔老先生將這條略念完,略歇片時,重複開講,不禁讚歎幾聲道:「諸君啊,你看當時諸先輩謀國何等忠誠,辦事何等周密,氣魄何等雄厚!其實我新中國的基礎,哪一件不是從憲政黨而來?你看現在通國中三十七座大學,除官立的九座外,那私立大學二十八座裡頭,倒有了十二座系憲政黨設立的,等我算給你們聽聽。南京的愛國大學,上海的楊樹浦大學,廣東的廣州大學及嶺東大學,北京的城南大學,四川的三蜀大學,浙江的錢塘江大學,湖南的船山大學,湖北的江漢大學,江西的國民大學,雲南的雲南大學,我們山東的曲阜大學,這都是當時憲政黨創辦來的呀!初辦時規模本極狹小,只因大家辦事認真,後來便都漸漸擴充起來。那時不是曾奉上諭命各省都興辦大學堂嗎?一年之間,省省都有了。那卻算甚麼大學?中國大學教習的學問,還比不上我們現在小學初級生徒呢!」

  講至此,眾人大笑。

  孔老先生道:「諸君莫當我是奚落他們。我當時還充過上海南洋大學學生,記得有一回課題是甚麼『日本裁抑民權中國當以為法』呢!」

  眾複哄堂大笑。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