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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討專制政體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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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902年下半年) 起起起!我同胞諸君!起起起!我新中國之青年! 我輩實不可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我輩實不忍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專制政體者,我輩之公敵也,大仇也!有專制則無我輩,有我輩則無專制。我不願與之共立,我寧願與之偕亡! 使我數千年歷史以膿血充塞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萬里土地為虎狼窟穴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百兆人民向地獄過活者誰乎?專制政體也。我輩數千年前之祖宗,初脫草昧,團體未結,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於專制。今日我輩已非孩童,無所用人之顧複;我輩又非廢疾,無所用人之扶持;我輩更非癲狂,無所用人之監守;我輩亦非犯罪,無所用人之鎖拘。專制政體之在今日,有百害於我而無一利!我輩若猶靦然恭然,與之並立於天地,上之無以對我祖宗,中之無以對我自己,下之無以對我子孫。我輩今組織大軍,犧牲生命,誓翦滅此而後朝食。壯行何畏,師出有名,爰聲其罪,佈告天下,咸使聞知。 天之生人,權利平等。有目則同其視,有耳則同其聽,有口則同其味,有肢則同其動,有腦則同其思。今彼專制者必曰:某也貴,某也賤,某也當命令人,某也當受命於人。是曰逆天理。其罪一也。 人之意志,各有自由。父不能強之于子,兄不能強之于弟。即以一身論,昨日不能強之於今日,今日不能強之於明日。而彼專制者必曰:我之所欲,汝不可不欲之;我之所惡,汝不可不惡之。有曰拂人性。其罪二也。 有治人者,有治於人者,此國法也。然我輩願人人為治人者,同時又願人人為治於人者。今彼專制者必曰:惟我治汝,惟汝治於我。是曰藐國法。其罪三也。 一國之土地,一國人所共有也。無論何人,不得以私諸一己。而彼專制者必曰:普天之下,莫非吾土。汝踐我之土地,汝食我之毛也。是曰盜公產。其罪四也。 私公產為己物,罪既重矣。然使其整頓之、增進之,使我所得稍償其所失,猶可言也。乃彼專制者則曰:吾惟取盈而已,他無所問焉。是始亂之而終棄之也。其罪五也。 既不為我整頓矣、增進矣,使彼徒貪其各不落其實,猶可言也;乃彼專制者則今日加一稅,明日抽一厘,溝壑之欲,無時已焉。是虎狼噬人之類也。其罪六也。 使彼一人一姓可以長此專制,則我輩雖不得自由,猶可以為奴隸以苟全性命,乃彼一專制者立,則他專制者從而生心,彼此爭奪,驅我輩以膏其鋒鏑。是不徒視我輩為犬馬,且視之為土芥也。其罪七也。 使同時而行專制者僅有一人,則猶幸其鞭長莫及,我輩猶得蘇息。乃彼專制者遍佈爪牙,自中央政府以至地方有司,其虎而冠者不下百數十萬人。上層者制其下層者,下層複製其更下層者,其層數之多不可思議。而我輩則下層中之最下層者也,重重壓抑,更無複見天日之望!彼所謂阿鼻地獄之魔王也。其罪八也。 使彼雖壓制我於內,而有自外來侵者彼能為我驅除之,猶可言也。乃非惟不能,且助他人以虐我,代他人以來壓我。其罪九也。 使彼其無道而甘心為真小人,則亦已矣。人人猶得知其惡,而有鋤之之一日。乃彼專制者則顛倒是非,變亂黑白,妄上古經以文其罪,別造出一種奇怪之道德,奇怪之法律,而因以教人曰:「汝服我者則為聖賢,助我者則為豪傑;反是則為亂賊,為匪人。」逆天愚民,莫此為甚。是不徒縶縛我一身,是使我子子孫孫長沉苦海而不能救也。其罪十也。 凡此諸端,不過略舉大概。若詳言之,則所謂罄南山之竹,書罪難窮;傾東海之波,流惡難盡者也! 抑又聞之:天下惟無罪者,能討人之罪。彼專制政體之罪既若彼矣,然則我輩其無罪矣乎?曰:無也。我輩之有罪,皆為彼專制政體所袿累者也。試剖辨之。或曰:我輩無愛國心,罪也。然非我輩之罪也,專制政體使然也。孟子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故吾國則愛之,他人之國則不愛焉矣。彼專制者既奪吾國以私諸己,我輩不能自有而代彼愛之,何為也?不寧惟是,我雖欲愛之,而彼必不許我也。譬之有美人于此,其為吾婦,則吾得而愛之。現為他人婦,而吾竊竊用其愛焉,彼不試我以利刃,必揮我以老拳矣。君試觀今日愛國之士,何一不遭專制者之按劍相視也。然則專制政體與愛國心不兩立,我輩之無罪一也。 或曰:我輩無尚武精神,罪也。然非我輩之罪也,專制政體使然也。凡人自為鬥者必勇,代人鬥者反是。鬥其仇敵者必勇,鬥其親愛者反是。彼專制者之養兵也,所以防家賊也,日日為其一己之私謀,而驅我之父以鬥其子,驅我之弟以鬥其兄,苟稍有人心者,誰不望風而卻走也!我數千年來之祖宗,所以以從軍為第一怨苦者,皆職此之由也。然則專制政體與尚武精神不並容,我輩之無罪二也。 或曰:我非卑屈,罪也。然非我輩之罪也,專制政體使然也。凡人之性質,由於遺傳者十而七八,由於教育者十而二三。我輩之祖宗,非自無始以來即有卑屈之性也,但久居於專制之下,時或思自立,不旋踵而夷滅矣。於是將強立之種盡鋤去,而惟余卑屈者,合于適種生存之例,而獨得傳其裔於後。……(下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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