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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家庭(1)


  王安石以孝順、友愛聞名於當時,他的家庭,實在可以說是個模範家庭。王安石十七歲的時候,父親王益去世了,他繼續侍奉祖母十餘年。他的祖母是永安縣人,姓謝,曾鞏為她作墓誌銘,收在《南豐集》裡。他的父親名益,字損之,官職是都官員外郎。王安石寫過一篇《先大夫述》,收在他的文集中。他的母親是仁壽縣人氏,姓吳,曾鞏也曾為她作過墓誌銘,收在《南風集》中。他們兄弟七人,王安禮、王安國《宋史》都有傳。他的文集中收有《亡兄王常甫墓誌銘》、《王平甫墓誌銘》。王常甫就是他的長兄王安仁,王平甫就是王安國。王安石早年因為貧窮才出去做官,他的俸祿要用來奉養祖母、母親以及寡嫂,他家的境況在他的文集中記載得都很詳細,他與王安禮、王安國唱和的詩作極多,他寫的《王常甫墓誌銘》、《王平甫墓誌銘》,都稱讚他們最講究孝順友愛,那麼,王安石的孝順和友愛,也就可以知道了。

  王安石有兩個兒子,一個叫王雱,一個叫王旁。王旁的事蹟沒有流傳下來,只有王安石的文集中有一首《題旁詩》,也可以證明他的早年也是很聰明的。王雱字元澤,性情十分機敏,沒有成年的時候已經著書數萬字了。十三歲的時候,聽到來自陝西的士兵談起西北洮河一帶的情況,感歎起來,說:「這是可以安撫並擁有他們的,如果讓西夏人得到了,就會使敵人的力量增強,而邊境的憂患就多了。」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他二十四歲,考中了進士,調旌德縣尉(在今安徽),作策論二十餘篇,大膽談論天下大事。又著有《老子訓傳》和《佛書義解》,也有數萬字。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由於鄧綰、曾布的推薦,受到皇帝的召見,授予他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受詔撰寫《書義》、《詩義》,不久又提升他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書寫好以後,升任龍圖閣直學士,因為有病沒有接受。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去世,只活了三十三歲。

  (考異十八)

  《邵氏聞見錄》說:「王安石的兒子王雱,性情險惡,凡是王安石所作所為中不近人情的地方,都是王雱教的。呂惠卿像奴才一樣侍奉他。王安石設置條例司,開始用了程顥作為下屬,程顥是個賢士,一天,天氣很熱,王安石正與程顥說話,王雱蓬頭散髮,光著腳,手裡拿著女人的帽子走出來,他問王安石:『你們在談什麼?』王安石說:『新法一再遭到人們的抵制,在與程顥商議辦法。』王雱伸腿坐在地上,大聲說道:『在大街上把韓琦、富弼的頭砍下來,新法就能施行了。』王安石說:『他胡說呢。』程顥說:『正在和參政大人談論國家大事,孩子怎麼能夠干預,請你退下。』王雱不願意離去,程顥從此與王安石有了隔閡。王雱死後,王安石罷相,有一天坐在鐘山上,恍惚之間看見王雱戴著枷鎖像一個囚犯的樣子,王安石於是將所居牛山園宅捐獻出來,建了寺廟,為王雱祈福。後來,王安石生了瘡,非常痛苦,曾對他的侄子說:『快把我的那些《日錄》燒了吧。』侄子哄他,燒了一些其他的書來代替,於是王安石就死了。還有人說,後來又有人見到了他。」李紱的《穆堂初稿》有《書(邵氏聞見錄)後》一文,其中說:「《虞書》戒無稽之談,《周禮·大司徒》用實行於鄉中的八種刑罰糾察百姓,第七種是針對製造謠言的刑罰。製造謠言一定要施加刑罰,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他的這些虛妄不實的話,完全可以搞亂是非,使相關的人受到傷害,即使在他的身後,也會在很長時間之內受到鄙人們的侮辱和恥笑。如果幸好這樣的話出自輕薄浮浪的小人之口,聽到這些話的人還可能半信半疑;如果不幸這些造謠的人還被錯誤地當成了有名望的士大夫,那麼,雖然是賢人君子,也可能相信他說的話。而受到誣陷的人,萬世都要蒙受不白之冤,這不是很殘酷嗎?自從唐朝的人開始,喜歡編寫小說,宋朝、元朝更加興盛,像錢世昭的《錢氏私志》,魏泰的《東軒筆錄》,在這些書裡,『孟主賢臣』,動輒就會遭到誣衊。至於《碧雲》、《焚椒錄》,胡言亂語已經到極點了。這些書中看上去可以相信的東西,不會超過《邵氏聞見錄》。現在看來,他們隨意談論的這些東西毫無根據,完全是誣告妄言,失去了真實性,與錢世昭、魏泰之流沒什麼區別。《邵氏聞見錄》所記載的最駭人聽聞的事,沒有能超過王雱談論新政這件事的。在父親面前,還有賢人在座,就蓬頭散髮,拿著女人的帽子,隨口妄談,要砍韓琦、富弼的頭。容貌和言語竟狂妄、醜惡到這種程度,使得天下後世的讀者,因為討厭王雱而討厭王安石。我曾經想過這件事,王雱以賢人的資質,早年就致力於經學,著書立說,在尚未成年的時候,已經寫了數萬言,怎麼可能是個無知無識的人呢?今年消暑有餘暇,偶然翻閱了一些書,簡單地核查考證了一下這件事的時間,才知道《邵氏聞見錄》是在無端地造謠和誹謗,絕對沒有這樣的事。王安石擔任參知政事是在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四月開始施行新法,八月舉薦程顥做了條例司的官員。第二年的五月,程顥就因為意見不合轉任簽書鎮甯節度使判官,而王雱是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丁未科許安世榜的進士。第二年是戊申年,也就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到了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雱已經由進士授予旌德縣尉的職務,遠到江南去做官了,這樣看來,王安石與程顥談論新政的時候,王雱並不在京城。直到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皇上召見王雱並讓他擔任了太子中允和崇政殿說書,這時才回到京城,而程顥到外地任職已經一年多了。怎麼能像邵氏記載的那樣,聽到程顥他們的議論呢?邵氏想要形容王雱的醜陋,就誣衊他蓬頭散髮,光著腳,想要坐實他的蓬頭散髮,光著腳,就說那天正好是夏天暑熱,卻沒有想到程顥任條例司官員是在八月,第二年五月就轉到外地任職了。他是從深秋開始,到初夏,其間並沒有暑熱的日子。程顥比王雱大九歲,大約就是他的兄長,而韓琦、富弼,甚至是王安石的前輩,他們的威望,不是程顥可比的。邵氏說,程顥很嚴肅地指責王雱:我與你父親正在談論國家大事,孩子不應參與,請你退下。王雱聽了這話,當即就退下了。這個王雱既然敢說斬韓琦、富弼的頭,卻很在意比自己大不了幾歲又是父親屬下的人,一受到訓斥就離開了,這都是不合乎情理的。邵氏又說,王安石在鐘山恍惚之間看到王雱戴著枷鎖等,這種鬼魅的傳說,是不值得辯駁的。司馬光說,三代以前,為什麼沒有一個人誤入地獄見到所謂十王呢?那是因為沒有人記載這樣的事,如今邵氏的這種傳言,卻被採納到正史之中,又不能不辯。目的是不想讓王雱在後世還蒙受這個惡名聲,遏制稗官小說編造歷史之風的滋長,不讓人心風俗受到更多的危害。有人說,《邵氏聞見錄》大約是邵伯溫死後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他的兒子邵博編輯的,邵伯溫不應該編造到這種程度。也許是邵博做的吧,大約當時社會輿論正在對王安石進行攻擊,邵博希望借助於所編造的這些離奇故事來討好社會輿論,是不是這樣呢?我不知道。」

  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考略》說:「程顥與王安石討論新法,王雱很狂妄地說要砍韓琦和富弼的頭,李紱考證了發生這件事的時間,當時王雱並不在京城,邵氏無端地造謠誹謗是毫無疑義的。然而,李紱只說它被正史採用,是由於《邵氏聞見錄》,卻不知道朱熹在《程式外書》和《名臣言行錄》中也都採用了,於是,寫作《宋史》的人既然以為程朱這樣的大賢人是可信的,也就使得王雱這個千年的奇冤,不可能再被昭雪了。王安石平生是要實踐道義,拯救時世的,他推行的青苗法,開始於他在鄞縣做縣令的時候,那時王雱只有四歲,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王安石寫了《上仁宗皇帝書》,第二年又寫了《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講的都是慎重地選拔人才,進行變法改革,這是熙甯(宋神宗年號,公元1068—1077年)新法的最初起源。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王雱成為進士,讓他做了旌德縣尉,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才來到京城,這時,新法已經一個接一個地施行了,和王雱有什麼關係呢?當時像韓琦、歐陽修、司馬光、劉攽等人的上疏,也只是說新法不便於施行,沒有人說王安石做事不近人情。第一個編造王安石十大罪狀醜化詆毀他的人是呂誨,即使是呂誨,也不曾有一句話涉及他的兒子王雱。即使從熙甯、元豐、元祐、紹聖以來,數十年間一直有人攻擊那些幫助施行新法的人,甚至到了勢如水火,狠如仇敵的程度,也只是針對呂惠卿、章惇等人,沒有人提到王雱。王雱很久以來一直在生病,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王安石還寫了《謝賜男雱藥物表》,九年(公元1076年),王雱就去世了,一定不是由於背上的瘡發作而死的,又紛紛編出鬧鬼的故事,這是那些有學問的君子應該做的事嗎?」

  現在來看李紱、蔡上翔二人的辯駁,真像熱水潑在雪上,或快刀斬亂麻,令人有一種浮一大白,大呼痛快的感覺,我不必再用什麼言辭稱讚他們了。此外,史傳和雜書中詆毀、醜化王雱之處還有很多,有了這樣一個例證,其他的也都是不實之詞,大約不用多說了,所以不再廣引詳辯來浪費紙墨。又如蔡上翔考證,北宋的那些人中從未有人攻擊到王雱,到底是什麼原因,南渡以後,王雱忽然成了眾矢之的呢?根據我的思考,這大約是由學術之爭引起的。熙甯、元豐、元祐時對王安石的攻擊,目標只是他的新法,沒有涉及學術問題。此後分成了洛黨、蜀黨,他們的爭論波及王安石,楊時著《三經辯》十卷,專門攻擊《三經新義》,又寫了《書義辯疑》一卷,專門攻擊王雱。大概章惇、呂惠卿等人是幫助王安石施行新法的人,所以,攻擊王安石政策的人,一定要攻擊章惇、呂惠卿。王雱是幫助王安石著書立說的人,所以,攻擊王安石學術的人,一定要攻擊王雱。這也是很自然的事,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悍然觸犯了《周禮》規定的「造言之刑」,即針對造謠者的刑法,這是那些肆無忌憚的小人才做的事,想不到講學的大儒們也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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