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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三)(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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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之通患在蕪雜。明中葉以後有起而矯之者,則如康海之《武功縣誌》,僅三卷,二萬餘言;韓邦靖之《朝邑縣誌》,僅二卷,五千七百餘言,自詫為簡古。而不學之文士如王漁洋、宋牧仲輩震而異之,比諸馬班。耳食之徒,相率奉為修志模楷,即《四庫提要》亦極稱之。又如陸稼書之《靈壽縣誌》,借之以昌明理學,而世人亦竟譽為方志之最良者。乾隆以前一般人士對於方志觀念之幼稚誤謬,可以想見矣。注意方志之編纂方法,實自乾隆中葉始。李南澗曆城、諸城兩志,全書皆纂集舊文,不自著一字,以求絕對的征信。後此志家,多踵效之。謝蘊山之《廣西通志》,首著敘例二十三則,遍征晉唐宋明諸舊志門類體制,舍短取長,說明所以因革之由。認修志為著述大業,自蘊山始也。故其志為省志模楷,雖以阮芸台之博通,恪遵不敢稍出入,繼此更無論。余如焦裡堂、李申耆集中,皆有專論修志體例之文,然其間能認識方志之真價值、說明其真意義者,則莫如章實齋。 實齋以清代唯一之史學大師,而不能得所藉手以獨撰一史,除著成一精深博大之《文史通義》,及造端太宏未能卒業之《史籍考》外,其創作天才,悉表現於和州、亳州、永清三志及《湖北通志》稿中。「方志學」之成立,實自實齋始也。實齋關於斯學之貢獻,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前此言方志者,為「圖經」之概念所囿,以為僅一地理書而止。實齋則謂方志乃《周官》小史、外史之遺,其目的專以供國史取材,非深通史法不能從事。概念擴大,內容自隨而擴大。彼乃著《方志設立三書議》,謂:「凡欲經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三書相輔而行,缺一不可。」彼晚年應畢秋帆聘,總鄂志局事,即實行其理想,分泐《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三書,彼又以為「志」須繼續增修,而資料非隨時保存整理,則過此將散失不可複理,於是倡議各州縣設立志科,使文獻得有所典守而不墜,而國史取材,亦可以有成式而免參差蕪猥之患。又晰言省志與府志、府志與縣誌地位之差別,大旨謂府縣誌為省志資料,省志為國史資料,各自有其任務與其組織;省志非拼合府縣誌可成,府縣誌非割裂省志可成。 實齋所改造之方志概念既與前不同,則其內容組織亦隨之而異。今試將舊志中號稱最佳之謝氏《廣西通志》,與實齋所擬《湖北三書》稿,比較如下。 嘉慶《廣西通志》目錄: 訓典四表:郡縣沿革 職官 選舉 封建 九略:輿地——疆域圖、分野、氣候、戶口、風俗、物產。山川——山、川、水利。關隘建置——城池、廨置、學校、壇廟、梁津。經政——銓選、恤助、經費、祿餉、恤政、田賦、鹽法、榷稅、積貯、祀典、土貢、學制、兵制、馬政、郵政、承審土司事件、口糧、鹽倉、刑具、鼓鑄、陂河、經費、船政。前事藝文——經、史、子、集、傳記、事記、地記、雜記、志乘、奏疏、詩文。金石勝跡——城池、署宅、塚墓、寺觀。 二錄:宦績 謫宦 六列傳:人物 土司 列女 流寓 仙釋 諸蠻 《湖北三書》目錄: 《湖北通志》七十四篇 二紀:皇言 皇朝編年(附前代) 三圖:方輿 沿革 水道 五表:職官 封建 選舉 族望 人物 六考:府縣 輿地 食貨 水利 藝文 金石 四政略:經濟 循績 捍禦 師儒 五十三傳(目多不載) 《湖北掌故》六十六篇 吏科——四目:官司員額、官司職掌、員缺繁簡、吏典事宜。 戶科——十九目:賦役、倉庾、漕運、雜稅、牙行等。 禮科——十三目:祀典、儀注、科場條例等。 兵科——十二目:將弁員額、兵丁技藝額數、武弁例馬等。 刑科——六目:裡甲、編甲圖、囚糧衣食、三流道裡表等。 工科——十二目:城工、塘汛、江防、銅鐵、礦廠、工料價值表等。 《湖北文征》八集: 甲集上下——裒錄正史列傳。 乙集上下——裒錄經濟策要。 丙集上下——裒錄詞章詩賦。 丁集上下——裒錄近人詩詞。 約而言之,向來作志者皆將「著述」與「著述資料」混為一談。欲求簡潔斷制不失著述之體耶?則資料之割捨者必多。欲將重要資料悉予保存耶?則全書繁而不殺,必蕪穢而見厭。故康之《武功》,韓之《朝邑》,與汗牛充棟之俗志交譏,蓋此之由。實齋「三書」之法,其《通志》一部分,純為「詞尚體要」「成一家言」之著述;《掌故》《文征》兩部分,則專以保存著述所需之資料。既別有兩書以保存資料,故「純著述體」之《通志》,可以肅括閎深,文極簡而不虞遺闕。實齋所著《方志辨體》自述其《湖北通志》稿之著述義例,內一段云:「《通志》食貨考田賦一門,餘取《賦役全書》布政使司總匯之冊,登其款數,而採用明人及本朝人所著財賦利病奏議詳揭及士大夫私門論撰,聯絡為篇。為文不過四五千言,而讀者于十一府州數百年間財賦沿革弊利,洞如觀火。蓋有布政司以總大數,又有議論以明得失,故文簡而事理明也。舊志盡取各府州縣《賦役全書》,挨次排纂,書盈五六百紙。……閱者連篇累卷。但見賦稅錢谷之數,而數百年利病得失則茫然無可求。……」 其保存資料之書,又非徒堆積檔案謬誇繁富而已,加以別裁,組織而整理之,馭資料使適於用。《湖北掌故》中有《賦役表》一篇,《方志辨體》述其義例云:「志文既擷其總要,貫以議論,以存精華,仍取十一府州六十餘州縣《賦役全書》,巨帙七十餘冊,總其款目以為之經,分其細數以為之緯,縱橫其格,排約為《賦役表》。不過二卷之書,包括數十巨冊,略無遺脫。……」觀此可見《掌故》書體例一斑。實齋之意,欲將此種整理資料之方法,由學者悉心訂定後,著為格式,頒下各州縣之「志科」,隨時依式最錄,則不必高材之人亦可從事,而文獻散亡之患可以免。此誠保存史料之根本辦法,未經人道者也。實齋所作《州縣請立志科議》云:「天下大計,既始於州縣,則史事責成,亦當始於州縣之志。州縣有荒陋無稽之志,而無荒陋無稽之令史案牘。……故州縣之志,不可取辦于一時,平日當于諸典吏中,特立志科,僉典吏之稍明于文法者,以充其選。而且立為成法,俾如法以紀載。……積數十年之久,則訪能文學而通史裁者,筆削以為成書。……如是又積而又修之,于事不勞而功效已為文史之儒所不能及。」 實齋之于史,蓋有天才,而學識又足以副之。其一生工作,全費於手撰各志,隨處表現其創造精神。以視劉子玄、鄭漁仲,成績則既過之矣。今《和》《亳》《永清》三志,傳本既甚希,吾儕僅在《文史通義》外篇見其敘例;《湖北通志》,則畢秋帆去職後,全域皆翻;嘉慶官本,章著痕跡,渺不復存,幸而《遺書》中有檢存稿及未成稿數十篇,得以窺其崖略。然固已為史界獨有千古之作品,不獨方志之聖而已。吾將別著《章實齋之史學》一書詳論之,此不能多及也。 吾于諸名志,見者甚少,不敢細下批評。大約省志中嘉道間之廣西謝志,浙江、廣東阮志,其價值久為學界所公認,同光間之畿輔李志、山西曾志、湖南李志等,率皆踵謝、阮之舊,而忠實於所事,抑其次也。而宣統新疆袁志,前無所承,體例亦多新創,卓然斯界後起之雄矣。各府州縣誌,除章實齋諸作超群絕倫外,則董方立之《長安》《咸寧》二志,論者推為冠絕今古;鄭子尹、莫子偲之《遵義志》,或謂為府志中第一;而洪稚存之《涇縣》《淳化》《長武》,孫淵如之《邠州》《三水》,武授堂之《偃師》《安陽》,段茂堂之《富順》,錢獻之之《朝邑》,李申耆之《鳳台》,陸祁孫之《郯城》,洪幼懷之《鄢陵》,鄒特夫、譚玉生之《南海》,陳蘭甫之《番禺》,董覺軒之《鄞縣》《慈溪》,郭筠仙之《湘陰》,王壬秋之《湘潭》《桂陽》,繆小山之《江陰》,皆其最表表者。而比較其門目分合增減之得失,資料選擇排配之工拙,斯誠方志學中有趣且有益的事業。餘有志焉,而今病未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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