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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年譜(13)


  光緒廿三年,丁酉,七十五歲。

  正月十六日複伍廷芳函,謂使美重在保護華工,經述侄隨行,望隨時訓迪。

  四月廿日俄答聘專使吳克托穆斯基親王抵北京。

  六月廿五日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卒,清廷予溢文正。

  七月五日派李鴻章充武英殿總裁。

  九月八日武昌有德艦水手被殺。

  十月七日,德國教士二人在山東曹州府巨野縣張家莊被害。

  十月廿日德艦佔領膠州灣。

  十一月七日清廷命總兵章高元自膠州移防煙臺。

  十一月廿二日俄艦侵人旅順。

  十二月六日俄使至總署請商定松花江章程,並拒自旅大退兵。

  是年,李投閑京師,門庭冷落,對時政頗多憤懣之詞。嘗自謂:予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一路扶搖,遭遇不為不幸;自問亦未有何等隕越。乃無端發生中日交涉,至一生事業,掃地無餘。……又曰:功計於預定而上不行,過出於難言而人不諒,此中苦況,將向何處宣說?又日:我辦了一輩子的事,練兵也,海軍也,都是紙糊的老虎,何嘗能實在放手辦理,不過勉強塗飾,虛有其表,不揭破,猶可敷衍一時,如一間破屋,由裱糊匠東補西貼,居然成一淨室,即有小小風雨,打成幾個窟窿,隨時補葺,亦可支吾對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預備何種修葺材料、何種改造方式,自然真相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術能負其責?又日:言官制度,最足壞事,故前明之亡,即亡於言官。此輩皆少年新進,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實得失、國家利害,但隨便尋個題目,信口開河,暢發一篇議論,藉此以出露頭角,而國家大事,已為之阻撓不少。

  光緒廿四年,戊戌,七十六歲。

  正月三日康有為應傳到總署,與翁同酥、李鴻章等談變法,主張立制度局、新政局、練民兵、開鐵路、廣借洋債。康並通過翁同穌進呈《日本明治變政考》及《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記》,以資借鏡。

  正月六日,總署大臣會商借款,依李鴻章議,英俄各借五千萬兩。

  二月十一日俄使要求租借旅大,限五日答覆。

  二月十四日李鴻章、翁同抓與德使海靖訂立膠州灣租借條約,允德租借九十九年,建築膠濟鐵路。翁於此事頗寓感慨,其日記謂:「以山東全省利權、形勢,拱手讓之腥膻,負罪千古矣!」

  三月六日李鴻章、張蔭桓與俄署使巴布羅福訂立旅順、大連租借條約,允將旅大租俄二十五年,俄國得在旅大設防及建築自中東鐵路至大連灣之支線―即日後之南滿鐵路。

  三月廿三日總署代康有為遞陳變法折片,光緒命將康前後三折及日本變政記等書皆呈太后。

  四月十日恭親王奕祈卒,年六十七。

  四月廿三日從禦史楊深秀奏,光緒下詔更新國是,變法自強,先舉辦京師大學堂。

  四月廿七日翁同酥奉命開缺回籍。

  四月廿八日,光緒召見工部主事康有為、刑部主事張元濟,命康有為在總署章京上行走。

  五月五日詔命自下科為始,鄉、會試及生童各試向用《四書》文者,改試策論。

  五月十五日總署奏上京師大學堂章程,詔派孫家鼎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並節制各省所設學堂,所有原設官書局及新設譯書局均並人大學堂。

  五月廿二日詔改各省大小書院為兼習中學、西學之學校。

  七月廿二日命李鴻章敬信毋庸在總署行走。

  八月三日禦史楊崇伊等請太后訓政。

  八月五日袁世凱持光緒密詔返天津向榮祿告密。

  八月六日政變發生,慈禧太后複行垂簾聽政。

  八月十三日命榮祿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授裕祿為直隸總督署,北洋各軍仍歸榮祿節制,以裕祿幫辦。

  九月三十日派李鴻章會同東河總督任道山東巡撫張汝梅履勘山東黃河工程。

  十一月廿九日吳汝綸致李經邁書,謂李鴻章秉節行河,似有忌者出之於外,勸經邁東行省覲。

  光緒廿五年,己亥,七十七歲。

  二月廿日李返抵北京。次日陛見覆命。

  三月七日從軍機大臣等奏,命戶部按李鴻章所擬山東黃河大治及救急治標辦法,依期籌撥集款。

  五月廿一日複李蘭舟函,論今日急務儲才為先,京師學堂屢被排擠,人才之興,自關氣數。並望時寄譯報。

  八月二日美國務卿海約翰訓令該國駐英、德、俄三使,分別以照會致駐在國,請贊助對華門戶開放政策。

  八月七日李瀚章卒於合肥。

  十月十六日命李鴻章考察各國治河新法。

  十月廿二日派李鴻章為商務大臣,前往通商各埠考察商務。

  十一月四日命毓賢來京陛見,袁世凱署山東巡撫。

  十一月十七日召譚鐘麟來京陛見,以李鴻章署兩廣總督。

  十一月十八日,以康有為、梁啟超逋逃海外,刊佈流言,複在沿海一帶,倏往倏來,命海疆各都撫嚴密緝拿二人。

  十二月七日李出京赴任。

  十二月十二日李語其侄婿孫仲愚,謂奉旨捕康梁,而人劾渠為康黨。

  十二月十八日李接任兩廣總督。

  十二月廿四日封端郡王載漪之子博浚為皇子,繼承穆宗毅皇帝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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