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劼人 > 天魔舞 | 上頁 下頁 |
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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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說不上,」小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尖鼻頭好像越尖了:「只能說略為點綴,因為機關裡的大小同事都要扯股子的。我算來,少個十打萬還像個樣子,再少,恐怕不行。」 「那嗎,至少也得一百八十萬的光景!……」 「差不多。」 「數目字大一點,倒不能不商量了。」 「難道你一個人還吃不下嗎?」 「要不要期票呢?」 「不行。我們那裡的交易,全是一盤現的。」 「所以囉!家兄上月才調了一筆款到江西去,目前要一口氣拿出這個數目字來,哪能不找人商量?」 「大概要好多日子?」 「至少也得四五天。」 小眼睛呆住了,似乎在作什麼沉思。 「你好不好把一切有關的文件給我看一看?」 「可以的,皮包在辦公室裡……不過還不全,要是你得空,明天上午九點鐘到我們那裡,我可以把全卷撿給你看。」 「好的,話便這樣說了,我明天上午去看你。」 龍子才站了起來。兩頭白燕猶然在竹籠裡叫著跳著,金銀花的清香一陣陣襲入鼻端。他四面一看,重新又讚歎了一句:「好清靜的地方!……大概住滿了罷?」 「聽說連後面圍房都沒有空的。」 兩個人剛走到引道上,丁素英恰挾著一包東西,由穿堂外面進來。這是一個矮矮的、胖胖的、身體極其結實的女人。一張圓圓的臉,本底子就有紅有白,再加上一層技術並不大佳的脂粉,便令人感到白的太白、紅的太紅。頭髮也電燙過,式樣選得不好,理髮師又過分求好了一點,從前面看,儼然戴了一頂黑絲圓帽,把一張臉襯得更其圓,更其胖,更其紅,更其白;從後面看,活像頂了一片全起算盤珠的黑羔皮。陳莉華、文愛娜曾笑過她,譏諷過她,也曾給她出過一些別的樣式,勸她說:「你身材又不高,臉又大又胖,一定得把頭髮燙成長梭長梭的形式,腦頂上拱高點,一路大水波紋拖到頸子下,這樣,就好看多了!」 但她總懷疑是她們兩人在鴆她的冤枉,她認為兩個人都比她生得體面,雖然文愛娜更瘦點,更高點,更活潑點,口齒更伶俐點,心腸更熱點,然而,總之是女人,女人就是小心眼兒,別的不說了,對於打扮上,絕不會有什麼好心腸讓別人收拾得強過了自己的。除此之外,還有她祖老宗遺傳下來的處世格言:「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還有她住在新都的母親自幼就耳提面訓的家教:「如今的人,難得有啥子好的,尤其是城裡頭那夥妖妖精精的婆娘,無一個不是黑心爛肺,把我們鄉壩頭的人全看成耍玩意,一言一動,總要使你上了當,她們就安逸啦!遇著這般人,總得留心,不管她們說的是好話歹話,聽到了就是,自己的主意總得拿穩點!」還有理髮師的話:「如其不好看,也不會比別的樣式貴了。我們還有標本,你看,外國人都是燙的這樣式。」末了,還有她先生馬經理的一句話:「管它啥樣式,總之,花過幾千塊,電燙了就摩登。」 就是身上穿的衣服,她也牢牢的有她自己的主意。不過很簡單,只要看見文愛娜、陳莉華,或者別一些熟人的太太小姐穿了一件什麼料子,什麼顏色,什麼花樣的東西,她一定吵著她先生馬經理拿出一把錢來,照樣縫一件,雖然有的縫好了還來不及穿第二回。此刻,左臂下挾著一大包,就是才在春熙路買回來的兩件預備作新旗袍的衣料。一件便是看見陳莉華身上那件藍底白花印度綢的新衣,覺得好看,而特特找了半個月才買得的。 「啊!陳五哥嗎?你莫走,我給你看件東西,好不好?」 「好的!……龍兄,我就不奉陪了,外面坐……我明天上午奉訪時,一總過目就是啦!……再會,再會。」 回到左窗下小方桌前時,衣料已經攤開。老哈巴狗正搖頭擺尾的在女人一雙半高跟雕花漆皮鞋上打攪著。這鞋,和文愛娜穿的一模一樣,雖然文愛娜的鞋底已被跳舞廳地板上的滑粉擦光了,而她的卻還沒有。 「你看這顏色,這花樣,像不像陳三姐身上的?」 「好!……豈但像,簡直比她的還加倍好!你在哪裡找到的?快告訴我,我再去替她買一件做夾旗袍。」 他說得那麼正經,而且眼睛和手指還未離開那衣料。 「你哄我。只要有陳三姐的一半好,就下得去了。」 「我不哄你。莉華的印度綢,太薄,你買的這件,多半是嘉定貨,頂好的廠絲,又厚又經事。顏色不消說,她的是二藍,比不上這三藍鮮豔。花樣更好了,……」 「當真的嗎?」她雖然還有點懷疑,但已真心的笑了起來。 比陳莉華年輕,確乎也比她天真得多,雖然有遺傳,有母教,到底容易相信男人們的話。厚而寬的嘴皮,一笑起來,幾乎連全口的米白牙齒通露出了,第一,不像陳莉華善掩其短,再是什麼大笑,老尖著嘴唇,不使人感到她那微暴的上齒之露出得難看;第二,更不像文愛娜之每笑必將她那也還相當闊大的口,用小手巾掩著,簡直不使人看見微有殘缺而是修補過的牙齒。就是一雙圓而大的眼睛,也老實得可愛,只管覺得遠不如陳莉華的活像一汪水,也不如文愛娜的能說話,能傳情,眉毛倒和兩個人的一樣,用人工修飾得又彎又細,只是短一些,看得出畫筆的痕跡。 「難道你是瓜娃子麼,還聽不來我的話?今天午飯,該有好菜請我吃啦!」 「都都真討厭,把我鞋子都纏髒了!……啊!有好菜請你吃!陳三姐好了,為啥還不進城來,我多想看她的!……愛娜走了幾天,我也很想她。平日常在一堆,不覺得,隔開了,又不慣,真是的,連我都不曉得是咋個的!」 衣料包好後,紋皮大手提包裡又取出幾包軟糖來。 「先吃點糖,我特為到冠生園去買的。」 「吃飯還早嗎?」 這又該她炫耀那只「亞米茄」空軍手錶了。 這對於她,已是第三只手錶,真經事,足足帶了七個月,尚未被她弄壞。為她所承認的,第一原因是表好,時刻極准,用不著隨時撥前撥後,而把針等又好,拉出來揍上去,也不容易有毛病;第二原因是愛娜的美國朋友送給愛娜,戴了不久,嫌它樣式普通,又因與美國朋友鬧彆扭,特為取下來轉送給她,來頭不同,不免當了八分心。然而還有一個為她所不承認的原因,而她先生馬經理偏偏背後告訴了人的,即是她有了戴手錶的經驗,也習慣了,不再像以前動輒就把底蓋拆開,好奇的去看那機器是怎麼在動,有時還不免用縫針去東撥西撥故也。 「啊,快了,四點一刻過了!不曉得今天有幾個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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